网络实名制与国家利益


网络实名制与国家利益

前些日子,我写了一篇题为信息产部可更名为中央情报局的文章,对当前信息产业部鼓吹的“博客实名制”进行了嘲讽。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揶揄之词,真的被某些人拿来当真了。

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院士最近透露,中国正在探讨和逐步实行在网络世界实行有限实名,以平衡个人隐私和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我们的胡理事长终于把网络实名与国家利益胡联系在一起了。胡理事长的这番宏论,终于把信息产业部更名为中央情报局这件事情,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了。

我们不妨再来看看这位胡院士在“2006中国信息化推进大会”发表的胡论:“过去对个人隐私的认识有绝对化倾向,但现在不仅中国,全世界都认识到需要在个人隐私和公众及国家利益间达成平衡,而不是把个人隐私绝对化。”读了这段“胡说”,我对这位胡院士是否生活在中国表示怀疑。请问,在我国没什么时候、什么政策“对个人隐私的认识有绝对化倾向”?是反右时期,还是十年动乱时期?是x大学在女生宿舍楼道安装监视器,还是x市规定对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要让家属来“认领”?先生是不是以为有人出去嫖娼没有被警察抓住就是“个人隐私的绝对化了?

我得承认,胡院士关于“网络实名”的认识确实比我高。因为我至今看不出网络的匿名如何会侵害“国家利益”。而更让我搞不明白的是网络运营商如何又能代表“国家利益”。博客们到网络运营商处去登个记,“国家利益”就得到了保证?看来,胡院士不仅要把信息产业部改造成中央情报局,还要把各个网络运营商也变成中情局的下属部门。

其实,最让我担心的是,胡主意:“当一个用户要注册博客帐号时须提交身份证和必要的证件等”如何实现。胡院士,依你的主意,总不至于让博客们为了注册一个帐号还要乘飞机到北京来出趟差吧。如果一位海外华侨想写点博客,还要先办个签证,才能成行,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不谈胡主意的荒唐,不谈博客实名制的不可操作。我相信,博客实名制实施的那一天,就是博客网站的末日。

 

 (写于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