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不存在破解哲学难题问题


  在构建和谐社会伟大工程中,有些理论家根据列宁“对立统一,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的理论,提出一个观点,即唯物辩证法一贯强调“对立”、“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今天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破解这个哲学难题,突破唯物辩证法这一理论羁绊,解决非对抗性矛盾应坚持把“统一”作为主要方面。

  我认为这些理论家先生们的观点并没有什么新意,构建和谐社会也不存在破解什么哲学难题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矛盾对立统一学说,从来没有认为解决非对抗性矛盾也必须采取对立和斗争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的矛盾的对立统一,是指矛盾自身包含着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对立”与“统一”是矛盾两个基本属性。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倾向,如上与下是一对矛盾,上不是下,下不是上,二者是互相排斥的。从这个角度说,排斥和斗争就是绝对的。“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倾向,如上与下存在于矛盾的统一体中,没有上,就没有下,在一定条件下,它们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这些理论家先生们只记得列宁这段话了,不记得列宁还说过,“对抗和矛盾断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列宁从来没有说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抗仍然一直存在着的,相反他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抗消灭了,但是矛盾却存在着,因为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至于对待非对抗性矛盾,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有过论述。毛泽东说:“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争论的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这哪里是强调以排斥和斗争为主的呢?不但如此,毛泽东还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即“团结—批评—团结。”

  因此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从来没有说过,解决非对抗性矛盾也必须用排斥和斗争的方法。只是一些共产党国家在具体认识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过程中,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在理论上不存在破解难题问题。

  这些理论家先生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我想是大概是因为混淆了哲学中“对立”、“斗争”与日常生活特别是政治用语中的“对立”、“斗争”的概念。哲学上讲的“斗争”不仅概括了社会领域中或政治用语中经常讲到的“斗争”,而且也概括了自然现象和思维现象领域中的一切对立和斗争。例如生物学讲的遗传和变异,他们的对立表现在:遗传指的是亲代与子代之间,在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上常常相似;变异指的是亲代与子代之间、子代的个体之间,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差异。生物的遗传特性使生物界的物种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生物的变异特性使生物个体能够产生新的性状,以及形成新的物种。遗传、变异的这种差异性也是哲学上所讲“斗争”的一个具体表现。因此,日常生活中特别是政治用语中的“斗争”与哲学上讲的“斗争”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

  另外顺便说一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的不是哲学认识问题,主要是从思想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对巩固改革开放伟大成果、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重大意义的认识,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以实际行动来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当然需要全民的参与,但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不是群众,而是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因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一定的资源,特别是权力资源。因此,希望我们有些理论家和各级领导干部不要陷在所谓的哲学问题里面拔不出来,而应该集中精力,身体力行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些实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