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当尊重市场价格


  政府当尊重市场价格

  http://www.sdshang.com/MMM/P_Show.asp?ID=7877   

  20081205  时代商报  三经论坛

  本报评论员 刘长杰

  时隔十个月,“市场先生”终于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再次回归。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当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每个经营者在对待即将出售的产品时,都不可能不考虑到市场的实际供求情况而随意给自己的产品销售定价,因此,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实际上就是由市场自主定价。我们认为,这是一次理性的回归。

  2008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此后,全国31个省、区、市均正式出台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其中,对牛奶、食用植物油、方便面的价格干预最为具体。

  政府相关负责人在解释上述办法出台的必要性时认为: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已经明显上涨;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但价格研究者普遍认为,价格管制属于权宜之计,只能推迟被管制商品价格上涨的时间,并没有解决造成价格上涨的原因。

  而诸多企业则认为,这是在让企业单方为政府控制通胀的成本埋单,因为面对通胀,政府可选择的办法还有很多。并且,在那一轮明显的价格上涨中,原料、能源、运输和劳动力成本也在大幅增加,企业难堪重负。管制的结果,必将促使企业把成本逐级向下传递,直到最基础的生产经营者——农民的头上。

  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我到呼和浩特郊县奶牛专业村采访。在那里,我发现,由于成品奶限价,导致奶企压价收购原奶,而当原奶的生产者——奶农在养奶牛亏损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两个结果:一,杀牛退出;二,原奶掺假。

  尽管当时我们没有找到三聚氰胺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我们已经敏感地意识到,这样下去原奶的质量迟早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事实果真如此。三鹿奶粉事件后,媒体旋即曝出原料奶使用三聚氰胺的逻辑链条中,原奶收购价格偏低是最重要的诱因。

  管制的价格,不仅会诱发产品的质量事件,同时也将严重扭曲市场自然形成的合理的供求体系,并最终与价格管制的初衷背道而驰。仍以牛奶为例,价格管制不但没有遏制奶制品涨价的势头(限价导致牛奶产量减少,奶价有自然要求涨价的动力;很多奶企为利润现在转攻高端奶,喝奶人负担更多),还因为质量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喝奶的恐惧。这种逻辑,在过去对燃油、猪肉、牛肉面甚至火车票等等的限价过程中,已经屡见不鲜。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反映供求关系的最重要信号,甚至是惟一信号。实施价格管制最大的坏处,就是人为扭曲了供求关系的变化信号,从而滋生黑市或权力寻租,并最终破坏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管制下的虚假价格体系,还将给宏观调控政策的精确制订,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市场经济国家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时,多务求慎重,轻易不扩大干预时间和范围,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现在,中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尽管这一次的回归并非市场自主的行为,但我们对此仍然表示欢迎,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一个WTO组织成员,中国早在15年前,就已经完成了价格的自由化进程,不能为了追求短期效应,而重归政府管理一切价格的计划经济旧体制。

  价格天生属于市场,政府作为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应该对市场自身反映出来的价格体系,保持足够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