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了一个老电影《十二怒汉》,觉得想写点什么。
一个彻头彻尾的说汉语的中国人,大概很难想象,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陪审团制度。把一个人犯罪与否的判决,交给十二个毫不相干的普通人。凭什么?断狱,向来是贵族和官老爷的事,贵族或者官老爷认为你有罪,你就有罪,没有也有。撇开身份这个层面不谈,断狱,至少也得是聪明人的事罢,十二个普通的老百姓,良莠不齐的,能够胜任吗?就像“大儒”蒋庆质疑的那样,让聪明绝顶的可以为万事师表的仲尼老先生,和愚蠢不堪只配引车卖浆的泥腿子每人拥有同等的一票,这公平吗?这岂不是要闹得天下大乱吗。可是美国人就是这么做了,非但没有引起天下大乱,反而把国家治理得欣欣向荣,这世界上每个人都以成为美国人为荣,每个人都以能说两句美式英语为荣,美国的总统选举,全世界都会惴惴地观望。奥巴马当选,肯尼亚也放假。在这部电影中,其中一个人就这样声明,美国把一个人的生死,交给我们十二个普通美国人来决定,我们就要认真对待,这也是我们美国强大的原因。
的确,这是它强大的原因,即使不是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
而有这个权利,也必须认真对待,否则就是亵渎。当那个急于回家看球赛的人说同意无罪,冀图早点结束时,另一个人立刻站起来愤怒地质问他:“这是不是你真心的想法,不管是怎么决定,你都要认真对待,绝不能敷衍。”
电影很有戏剧性,开始十一对一,只有一个人反对有罪,但在这一个人的坚持下,其他的十一个人相继被说服了,最后以全票通过了无罪的判决。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是如此谨慎,实在让读惯了中国史书的我感到震惊。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时不时要求投票的提议也让我折服。要是中国人能有这种理性的思维该有多好,那么,中国也一定会进入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之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