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长区别对待,家长感到羞辱,谁之过?


  今天在网络上看到了一则消息:学校为学生家长开家长会时,把学生家长按照学生的不同分成几部分,有的家长因此感到自己受到了羞辱,认为这是歧视。

  关于这个问题,我正好有些想法,与家长朋友们、家庭教育工作者探讨。

  目前我的一个课题是关于家长教育模式的研究,在其中,我谈到:无论教育对象是谁,教育的效率是至关重要的,而教育效率的提高的重要因素就是教育对象的接受性是否一致。即,如果教育对象在某个方面的接受能力越接近,教育效果就越好,从极端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集体中的教育对象是整齐划一的,教师就可以认为,当一个学生对教师教育的东西接受了,所有的学生就都学会了。这样,既避免了某些学生吃不饱,也避免某些学生吃不了。

  当然这种极端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只是个比方。但并不代表我们不可以追求这种境界。比如对一个班里学生进行分层教学就是一例。分层教学就是把学生依据他们的基础和接受能力分成几个层次,分别用不同的标准和教法施教。这使得每个学生都在自己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保证因材施教得以实施。这没有错误吧。

  如果以上的话是正确的,那么对学生家长分层教育,为什么会让他们感觉到耻辱呢?

  单从家长的心态来讲,是家长个人的虚荣作怪。

  这些家长缺乏对孩子和自身的反省,没有对孩子的某些方面的落后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教育,也没有积极地向教育专家讨教,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个人的虚荣上了。也就是说,当把他们和学习好的学生的家长放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会感到很光荣,当把他们和学习不太好的学生放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感到耻辱。那么,他们自己到底是谁呢?他们忘了。

  我想,如果他们感觉到不自在,应该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和他们自己的落后而不自在,正是他们的落后才有了这个结果。怎么办?方法只有一个,努力,只有努力才是摆脱困境的唯一方法。

  我们社会提倡对弱者的帮助和同情,并不等于他们有理由和借口不努力,也不等于他们因此有了和别人不一样的资本,他们可以要求我们的帮助,一起去克服困难,而不是在别人的同情中睡觉,以尽可能多地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

   社会要进步,要提倡一种努力进取的人生态度,尤其是在我们这种不发达的社会里,更是如此。

  当然教师对落后学生的教育的方式要人性化,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对学生的家长——一个成年人来说,有些矫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