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使制度运转起来


                                              宣传:让制度运转起来

  近来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很多人在说中国“有宪法无宪政”?为什么中国有如此多的优良制度就是运转不起来?特别是信访制度,2005年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就在人们的衣兜里揣着,各级政府已出台了各种各样的配套措施,但是人们该上访了还是上访,正常上方不行就越级上访,一人不行就群体上访,而且只要是越级,最低也要到省里,只要是群体上访,就要造成“示威”的效果。而接访机关该拖了还是拖,被告者该报复还是报复。那么多条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为什么得不到有效遏制?信访制度为什么没有运转起来?

  我琢磨来琢磨去,感觉问题还是在人们观念上,在人们的政治心理上。人们似乎对制度缺乏基本的信任,更不用说对政治机构的信任。所以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从观念入手。

  如何改变观念呢?当然是宣传。要让所有的人都了解制度内容,让所有的人都信任制度的权威,让所有人都尊重制度。要从认知、情感和评价三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那么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宣传手段呢?根据西方一些学者的观点,宣传的首要对象是人的各种情感体验,而不是人的理智。他们认为,要说服一个由理智的人,过程太长而且还靠不住。指望宣传对情感发生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从情感上加强对人的个性影响最为有效,而且还因为这种影响并非总要有合理的论据。英国宣传理论家弗雷泽尔曾经明确指出,在任何情况下,宣传都直接着眼于情感体验,如果在某一信息中缺乏首先是用于影响人的情感的内容的话,那么这种信息便不能称作宣传,只能叫做一种教育活动。考察我们国家的宣传活动,似乎对宣传与教育并没有严格区分。例如,很难分清楚“三下乡”中的法制下乡是宣传还是教育;很难分清楚大学的公共课是宣传还是教育。我们通常的表达也是把二者放在一起,合称“宣传教育”。这样是不是合理呢?我认为没什么不好。到底好不好还要看情感体验和理智思考又没有严格的界限,二者哪个更重要。

  我认为,理智和情感没有严格的界限,情感层次的东西经过不断强化就会转变成“理智”,而且不同的人对理智和情感有不同的理解。比如说深受种族主义教育影响的年轻人,未必不认为自己的种族主义行为不是理智行为。那么哪个更重要呢?美国心理学家哈特曼就情绪与理性因素对政治宣传的意义作过一项实验。实验的内容是,在一次竞选活动中,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在三个选区进行竞选宣传。在第一个选区散发了具有强烈情绪色彩的传单;在第二个选区散发了条理清楚、说理透彻的传单;在第三个选区里什么也没有散发。选举结果表明:在第一个选区里得到了最多的选票。这显然说宣传中重视情绪因素优于重视理智因素。然而在一个月以后,对选民调查时,结果发现第一个选举的选民多数已经不记得传单的内容,而第二个选区的选民对传单的内容仍能记忆犹新。这说明在宣传活动中,情绪因素的影响虽很强烈,但容易消失,而理智因素的效果却能保持较长的时间。这个实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要使宣传工作立见成效,应注意运用带有情绪色彩的宣传手段;如果要使宣传工作收到长期的效果,则需要依靠充分说理的理智手段。

  现在似乎很明确了,宣传要理智、情感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