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上亿“黄金宝地”之争
陈云,重庆江北县第一个投资办乡镇企业的典型,也是该县的的商界风云人物之一。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做生意的陈云,目前是重庆渝北区一个拥有三级资质的小房地产开发商,拥有重庆鸳鸯房地产公司和瑞雪实业公司两家企业,为重庆100多号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从1992年开始,陈云从事房地产开发,几经磨难,一路坎坷。他的失败故事得从几块土地说起。
2000年5月,陈云开始与渝北区鸳鸯镇谈起购买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事情。“鸳鸯镇的开发实际上在1998年前后就全面展开了,”陈云说,他在渝北鸳鸯镇通过合法的程序拿到四块土地,两块29亩,另外两地块一块22亩,一块14.18亩,并于2000年12月前,分两次获得了这四宗地的土地所有权证和渝北区建委、规划等房地产开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从法律上获得了这四宗地的开发权。按照正常的发展逻辑,小开发商陈云将在渝北鸳鸯镇做他的开发商,通过这四地块的开发,他可以获得数亿元的利润,这是笔发大财的买卖。
但是,一夜之间事情起了变化。
在当时,北部新区最重要的资源就是即将升值的土地,所以在北部新区成立初期,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管好土地,避免资源流失。2000年12月26日,重庆市政府下发《关于冻结北部新区建设用地的紧急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从2000年12月18日起,停止办理北部新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涉及的土地、规划的审批、出让和划拨手续。但是,该文件是2001年1月3日才印发,因此渝北区各级政府收到这一紧急通知应该在2001年1月3日以后。这就让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难以按照规定执行重庆市政府的“紧急通知”。
陈云所获得的四宗土地,位于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的黄金地段,其中一地块,还是目前北部新区经开园管委会所在地。因此,伴随着北部新区的成立,重庆市政府重新对行政区划的调整,陈云开始了与北部新区经开园展开了激烈地土地争夺。
这一土地之争,让陈云的两个公司濒临破产的边缘。
三年抗争
在中国,但凡有一点门路的生意人,都对政治有非常的敏感,因为中国市场推崇的是政治经济学,政治和市场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重庆要设立北部新区的消息也很早就在民间流传了,设立北部新区就意味着原来的农村将变成主城区,土地价值将成几何级数的增长。因此,无论是各级地方政府,还是生意场上的人们都在密切关注土地升值可能带来的市场机会。
陈云也不例外,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
陈云通过国家当时当地的法定程序,拿到了四宗小块土地。但是当更强大的行政力量介入到土地升值利益的争夺后,陈云好不容易得来的合法权利突然变得岌岌可危。
北部新区成立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清理土地。陈云所获得的土地中有两宗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土地出让合同,也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北部新区经开园也很容易就收回了那两宗土地。
可是在北部新区开始清理土地之前,陈云所在的重庆鸳鸯房地产公司通过出让的方式从渝北区国土局取得了位于渝北区鸳鸯镇金钱村5社,面积为19412平方米(29.12亩)的土地使用权,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与此同时,陈云还通过自己的重庆瑞雪实业公司在渝北区的同一村社拿到了另一块土地9454平方米(14.18亩)。
陈云拿到这两块地后,经过立项批复,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房地产开发。
但是,北部新区经开园却有很多人盯上了他手中的这43.3亩黄金宝地。从北部新区成立后的2001年开始,围绕这几十亩土地的争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2001年10月,重庆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市人民政府(2001)166号通知清理北部新区土地,以进行统一规划调整。陈云的鸳鸯房地产公司和瑞雪实业公司在北部新区经开园所获得的土地都被列为清理对象,其理由是不符合新区规划,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以此为由,重庆经开区前任国土局局长
2002年,马开君离任,牟跃进接任北部新区经开园国土分局局长。牟跃进上任之后,专门成立了土地清理办公室,由市国土局执法处调来的何先聪任科长,专门负责土地清理。北部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及经开园国土分局主要负责人也曾经多次向陈云逼交土地,但是陈云并没有就范。
“这个理由是占不住脚的,”陈云说,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在渝北区鸳鸯镇所依法取得的土地至今规划都没有大的改变,仍然被用于房地产开发,而且当初我也曾经多次表示愿意根据政府规划对项目进行调整,直到符合政府规划为止。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陈云也多次找到北部新区经开园的主要领导唐文峰等提出申诉要求保留土地,或者北部新区经开园用等值的地块和鸳鸯房地产公司进行土地置换。经开园的主要领导既不同意对陈云依法获得的土地进行置换也不同意陈云自己开发。事实上,当时北部新区管委会领导层也对陈云这两块地如何处理有不同意见。
这样一拖就是三年,北部新区经开园收回陈云土地的工作没有任何进展。在这漫长的三年里,陈云的公司无法运转,陈云失眠了。他曾经采用了很多抗争的办法来对抗来自政府的压力。
43.3亩黄金宝地开发权之争的背后是上亿甚至数亿元的利润争夺!好不容易拿到两宗土地,而且一开发就能够赚上亿元的利润,陈云当然是不可能轻易撒手的。
陈云表示,渝北区国土局是重庆市的一级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并没有越权进行土地转让,而且他拿土地也是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的,北部新区经开园的有关领导没有任何理由无缘无故剥夺他两个公司的开发权。
北部新区“公共利益”陷阱
然而,陈云毕竟是一个小开发商,在强大的行政权力面前,他的奋力抗争并没有能够坚持到最后,在北部新区竟开园管委会“公共利益”陷阱面前,陈云被迫交出自己来之不易的黄金土地。
“如何从鸳鸯房地产公司和瑞雪实业公司手中夺取这43亩多土地让很多人绞尽了脑汁,”陈云说:“尽管北部新区经开园的国土管理部门收地的欲望非常强烈,但是由于自己的坚持对方一直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但是,北部新区经开园的有关领导最后还是找到了机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这条法律成了北部新区经开园有关领导掠夺我土地开发权的遮羞布,”陈云直言不讳地说。
2003年初,北部新区经开园管委会以修建金山大道及排水项目为由,向重庆市政府请求收回重庆瑞雪实业公司等22家单位的56.6301公顷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一、 因实施渝府发(2002)27号文批复的重点项目之一的金山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同意收回重庆市瑞雪实业公司等22个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6.6301公顷(详见附表)。
二、 收回后的国有土地行政划拨给重庆金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山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用地。
三、 请你委按有关规定对回收的土地进行拆迁补偿,并妥善做好被收土地单位的稳定工作。
四、 请你委依法解除原出让合同注销被收土地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 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允许的经济活动。
鉴于北部新区经开园管委会的一再相逼,也鉴于北部新区得到的市政府的这一批复,2003年9月23日,鸳鸯公司与重庆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关于鸳鸯镇范围内有关土地问题协议》:由经开区管委会收回陈云两公司的43.3亩土地使用权,除给予退还所缴纳的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外,北部新区经开园管委会另给予每亩2.5万元土地补偿费。
但是仅距签收地协议50天,陈云就感觉自己上了经开区的当,并同时走上了寻求公道的路。2003年11月,在未被批准改变土地用途之前,重庆市国土局将以公共利益名义收回的176970平方米土地以12977.8425元的土地出让金出让给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重庆加新产业集团公司,单价平均45万元/亩。陈云原来所购买的两宗土地也在其中。
陈云说,现在看起来,这个重庆市政府以“公共利益” 名义下的收回22宗土地的文件更象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其主要依据是:
一、 从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03)117号文件来看,这是一份极不严肃的文件,文件的发出时间是2003年2月18日,但是印发的时间却是2003年12月18日。为何2003年2月28是就批复的市政府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在当年的12月18日才印发呢?因此,这个市政府的文件有可能是伪造的。
二、 如果是以“公共利益”及金山大道及排水项目的名义收回瑞雪公司和鸳鸯公司的土地,为何这两家公司的43.3亩土地,只有2亩用于被该工程占用?
三、 假定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03)117号文件是一份真实的文件,完全是出自市政府办公厅,那么按照重庆市政府的批复文件,收回的这22宗地(包括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的43.3亩),应该属于行政划拨土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允许的经济活动。但是北部新区经开区却在2003年11月将这些土地拍卖给了其他的房地产开发商。
“北部新区显然并没有按照市政府的批复办事,也严重违背了市政府的文件精神,”陈云说。
求讨索要无门
随后他给重庆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写信,要求讨还公道,但是都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音讯。
“这是很典型政府不诚信行为,北部新区有关部门利用公共利益的名义采用欺骗手段剥夺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的土地开发权权,以此为另外的开发商牟利,”陈云认为,北部新区金开园管委会和国土分局应该对此欺骗行为给他造成的巨额损失负责。
“北部新区经开园管委会不能以欺骗的手段剥夺我的开发权,”陈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从得知受骗便开始了寻求公道的漫漫长路。
一个无权无势的公民要向一个不诚信的政府讨一个基本的公道简直就是“世界级难题”,陈云感觉到这个世界对他关上了所有的门。
陈云会走投无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