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民工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值得推广


  1月2日的新浪网上有这样有一篇题为《江苏将农民工纳入工资协商体系严查拖欠》的报道。

  在这个报道中,江苏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一直处在职能部门管理的边缘,一到春节前,就会发生一些“老板玩“人间蒸发”、“民工提前被“炒鱿鱼””之类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为此,江苏省各级工会推动工资协商制度向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餐饮等行业延伸。目前,江苏省绝大部分地区已建立起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外派农民工集中的南通海门市还推动劳务工派遣企业及工会和使用劳务工的用人单位及工会签订了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专项集体合同,初步解决了劳务中介代理的“有合同无劳动、有劳动无合同”的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过多方努力,2006年江苏省为13.03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413万元,还帮助200多万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看完这个报道中的介绍,笔者以为江苏省总工会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制度非常好,值得大家的学习和推广。

  其实,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讨薪问题,一直是牵动着全国有良知的人的心,同时此事也引起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

  几年前农民工的讨薪问题就已曾惊动了温家宝总理。然而,几年过来了,农民工的讨薪问题在我们的社会上依然非常严重地存在着。

  这不,近几天来,无论在报纸还是在网上,还是在电视上我们都能看到农民工讨薪的身影。在有些地方农民工为了讨回几千元的血汗钱,有些农民工被打成重伤;还有农民工却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等等。

  然而,农民工讨薪的这一幕幕令人惨痛的场面,有谁见了不为之愤懑的呢?可以说,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为农民工呐喊;记者、博客都会主动地肩负起这个社会责任,无私地为农民工写稿,为农民工伸张正义;各大媒体也一样为农民工说话,把各路稿件登上媒体的平台,为农民工讨薪出力,为农民工助威。

  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农民工这一幕幕惨痛的讨薪场面早已引起各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都纷纷出台相关政策。2006年,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出台了《海西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西安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中心;江苏省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等等。可以说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农民工讨薪是很有帮助的,也对农民工的合法收入实施了一定的保障。

  尽管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做法,但是,笔者认为,江苏省建立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是最有效的,也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最好的一种办法。

  为何如此说呢?笔者以为,我们的工会组织能够代表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让其先交纳农民工一年甚至二年的工资总数,再用农民工。这样做不仅对农民工有了保障机制,农民工自己的对工薪也没有了后顾之忧。而且这种做法还把农民工的讨薪问题上升到法律高度,以法律的形式来为社会解决了多年来的大难题。这难道不是值得人们庆贺的好办法吗?

  所以,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当学习并建立江苏省总工会的这种“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把农民工讨薪的这一社会问题纳入法律范畴,彻底解决掉这一痼疾。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