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民吉生,魏俊国,王强,派出所两个违法办案人。
2006年7月28日我去到黑龙江省林区检察院取陪偿款,黑龙江省桦林区检察马克说:款得黑龙江省桦林区林业局邰局长签字,因为当时是于黑龙江省桦林区林业局政法书记韩建军的父亲,原检察长,韩树彬发生了口角,没换掉,抄了家,我的处境困难。我就和另一个当事人卢月萍去的,我们来到了黑龙江省桦南林区林业局办公大楼找邰局长,到办公大楼门位说:局长刚回来,并告诉说,邰局长在三楼,我和卢月萍就到了三楼,卢问邰局长吗?那人说:邰局长有事你等一会,连那个人的面目都没看清楚,也没进屋,便轻轻的把门关上了。我和卢月萍就在外面等着,这时法院姜院长和一个女同志就进来了,不到二分钟就上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现在才知道叫王强,办公室副主任)将卢月萍的包抢走,他用右手提着包,又用左手将卢月萍仅反背着,往楼下拉,边拉边骂,操你妈的,谁让你们上来的。卢月萍连骂带扯的捞下楼。我们从上到下,没说一句脏话,我就说:你打他干什么,他说来掐我的脖子来了(有录音机证明)掐得我嘴都紫了,掐死你、整死你,这时一个穿白衣服的大个子拉开了。我们回到了检察院马克那里,然后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说:我们在机关闹事,并报了110了,制造闹事假象,他们才是肇事的罪魁祸首,我们有事找局长,正常的,有罪吗?为什么诬告我们闯局长办公室,无辜被殴打,恶人王强溜须马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诬陷我们闹事,不但不公正执法,不做任何调查,强行的无辜的拘留七天。
8点钟到的派出所,就听见电话拘留15天,派出所的干警说:不够,就拘留了七天,9点钟开的拘钾票子,让我们签字我们不签,2点钟才做询问笔录,强行的绑架人,光天化日之下,弄虚作假,违法办案,违反了六项禁令,省政法干警,执法六条禁令(一)徇私枉法,毁灭罪证,歪曲事实,虚作假。(五)严禁侵占,用依法扣押,查封的款物,违者予以辞退或开除,权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看守所中,我刚进入就被干警打了一拳,手机抢下,口口声声的骂,操你妈的,紧接着打我一拳。打来了电话说:对这两个女人,更严加看管,不许订餐,我亲耳听见,我们比杀人犯还严重,打击报复。
到了晚间七点多政8法书记韩建军来了,不一会就把卢月萍提出了号,开始残酷的,带上手拷,一夜没让卢月萍睡觉,在暖气管子上扣了一夜,不让上厕所,裤头全部尿湿。我就把看守姓马的叫过来说,卢月苹有心脏病,高血压,你们别给她带手拷了,姓马的干警说:他还装共产党呢?不行,姓魏的说:关七天,铐他七天,还要给她带地环,还要把她臭袜子塞她嘴上,她哭了一夜,卢月萍又被铁棒子打三四棒子,我听见了声音,她七天没有吃饭,我在小口给他牙刷,姓崔的副所子,给踢掉了,不让给,侵犯了人权,剥夺了人身自由,我在七天里来历假他们不给买卫生纸,天热再加上没纸,下面都烂了,皮肤病不让看(有照片证明),
我此来第七天,在看守所办公室,王所长看见了,我的皮肤病和卢月苹棒子打的伤。我们的事全部属实,合江公安局有调查笔录,已承认错误,但马吉生、魏俊国还有两个违法办案人,到现在没有处理。
我们请求有关部门,公正兼洁,还我公道。
马玉兰
2007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