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
在这个春意盎然的美好季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和国家高新区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在自主创新战略的指引下,一场全新的轰轰烈烈的5年“火炬长征”正式上路。
“十五”期间,火炬工作坚持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为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面光辉旗帜;国家高新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己任,着力实施“二次创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成为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力量。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大会,并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其若干配套政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国家的战略目标,并确立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为新时期火炬工作和国家高新区发展指明了方向。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新的宏伟目标,火炬计划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政策工具,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即加强技术创新环境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其中产业化是核心。
为此,两个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将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营造创新环境和促进产业化发展为主线,通过组织实施“育苗造林”工程,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创新集群;国家高新区将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创新产业,辐射带动区域发展”为根本宗旨,加快“二次创业”步伐,建成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基地。
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肩负新的历史使命的火炬事业在历经“十五”辉煌之后,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并沿着既定路线向前飞驰。“十一五”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时期。面对未来5年的征程,火炬事业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复杂。为此,我们既要有必胜的信念,也要有挑战困难的决心。
当前,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依然不足,科技产业化资源还不能有效聚集和聚合,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不足,尤其是公共财政对技术创新环境建设支持机制尚未形成,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对高成长的科技企业支持支撑的政策工具不够完善。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有效解决,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扫清障碍。
火炬事业是伟大而高尚的事业。我们相信,不惧困难、勇于创新的“火炬人”必将不辱使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火炬旗帜,按照两个纲要制定的方针、措施,加快营造技术创新环境,大力发展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创“十一五”火炬事业和国家高新区工作新的辉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