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林永青 价值中国 股份制 赠送期权 私有制向公有制过度 共产主义 经济学
林永青,你是人还是神?
——关于价值中国与共产主义之经济学思考
文/崔长林
前两天,我写了一篇文章,其题目是《破解价值中国期权之谜——关于上帝与价值中国之经济学思考》。其大意是,上帝为了给自己找一个造物的帮手便创造了人类,为了提高人类造物的积极性,上帝把剩余价值或者说利润(资本)藏在了商品销售的过程中,以奖励人类为它造物。通过上述,笔者像隐寓价值中国,为了实现自身的远大理想,把自己的期权送给博客,相当于上帝创造人类,为自己造物寻找一个帮手的道理一样。
这两天,笔者的思考又收不住了,并通过价值中国向博客赠送期权这件事,联想到更大一个目标——共产主义的实现。
或许有读者会问,价值中国向其博客赠送期权与实现共产主义这件事又有什么关系?而且你还把价值中国的CEO
否!
我这个人是最不善于拍马屁的,因为笔者是个好动脑筋且自认为是追求真理的人。关于这一点,读者可以从笔者的文章中略见“一斑”,虽然还不能“观全豹”。
既然如此,那作者为何又要怀疑林永青人的身份而又要问他是人还是神的问题?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说笔者最近研究的和一直都在研究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共产主义究竟能不能实现和如何才能实现的问题。
大家知道,要想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需要解决两个艰巨的任务:一个是“共同富裕”,一个是“消灭私有制”。换言之,社会主义如果解决不了上述两个问题,那么,实现共产主义便是一句空话。而事实上是,如果按照我们目前的这种改革路径,“第一个问题”不但解决不了,贫富而且有被扩大化的可能与必然性。关于这一点,大家可能比我更清楚。
关于如何消灭私有制的问题,那就更加是难上加难了。
大家又知道,私有制或者说所有制是自然经济社会人长期发展演进的结果,先不说这种结果是否合理,但它毕竟是人们通过一定合法的渠道获得的。如是,社会主义国家凭什么要改变所有制现状?可以说压根没有道理嘛!可是,如果不能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马克思为我们勾画的那个共产主义社会,能实现吗?
可以肯定,实在难以实现,因为实现不了公有制就等于实现不了共产主义。这显然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如果社会主义即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共产主义,如果资本主义实行的是私有制而共产主义又需要实现公有制的话,那么,作为一种独立社会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又将通过什么途径、方式来完成这个几乎完成不了的任务呢?
于是,笔者便迷惘了。
可以肯定,“消灭私有制”比实现“共同富裕”的难度还要大!
大家知道,共产主义不应该再实行私有制,那么,社会主义是否应该实行公有制?显然不成,因为公有制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形式。至少前苏联、中国搞的公有制化运动不成功,否则也就不可能提出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主张。
既然既不是私有制又不是公有制,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又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毫无疑问,应该实行介于私有制与公有制之间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当然,这也是由上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任务决定的,即要实现共产主义就需要首先解决私有制的问题,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实行的是公有制。可是,怎么实现?还是通过武装暴动吗?
显然就目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实力来说还达不到,即便是能够达到,我们是否就有通过武装暴动夺取私有财产的理由与必要?大家知道,“保护私有财产”是已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近颁布的《物权法》。如果中国的私有财产在受法律的保护那我们就有用武力去夺取别国私有财产的权力?显然,我们更没有。
可是,价值中国向其博客赠送期权这件事却启发了我。启发了我什么?启发了——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自然转化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几乎所有的私营企业的老板都会像
大家不妨设想,当某一电器品牌的老板说,如果谁购买我的产品,我将向其赠送该产品10%的期权的话,试问,将增加多少消费者去购买这种电器呢?又将有多少企业要效法?
如此,价值中国或者说
如此,第二个、第三个……将自己的期权、股权赠送给“广义博客”的企业又是谁呢?
我亲爱的读者,如果你有足够旺盛的生命力,我相信,您一定能见证那一天的到来!
您就等着收银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