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结构看中国股市地位


从金融结构看中国股市的地位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董登新(教授) 

  金融体系(Financial System),也称金融体制或金融制度。它包括金融企业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调控体系五个构成部分。金融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不是上述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适应与协调。因此,不同金融体系之间的区别,不仅是其构成部分之间的差别,而且是它们相互关系、协调关系的不同。

  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促进金融资源由盈余部门向短缺部门转移,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对于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金融体系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来实现的,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相对规模和地位,构成了金融体系结构,即金融结构。

  在一国或地区金融体系中,根据银行与市场各自所处地位及发挥作用不同,金融结构可分为两类模式: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和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

  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bank-based financial systems)即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bank-centered financial system)。这类金融结构的主要特点是,间接金融占据优势地位,并发挥主导作用,直接金融则相对薄弱或不受重视。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利于动员储蓄、资金集中分配和统一管理,监视公司管理者的投资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但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风险也相对集中于银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模式主要以德国、法国和日本等最为典型。

  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market-based financial systems)即以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体系(market-centered financial system)。其主要特点是,它以直接金融为主要依靠,直接金融市场较受重视或较为发达,且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相互融合,二者在社会储蓄转化为投资、影响公司控制和加强风险管理方面共同发挥作用。一般认为,以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融资效率较高,但管理难度增大。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模式主要以美国、英国以及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最为典型。

  银行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究竟谁优谁劣,经济学家与政策制定者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19世纪末,德国经济学家争辩认定:正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让德国的工业实力赶超了推行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英国。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经济实力赶超美国,也正是因为美国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不敌日本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竞争的结果。尽管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经济遇到了不少麻烦,但全球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们关于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谁优谁劣的研究与争论却还在继续进行着。

  从各国或各地现行金融结构分布情况来看,无论是金融发达的经济体,抑或是金融落后的经济体,它们既有推行银行主导型的,也有实施市场主导型的。但不管是银行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金融发达经济体的金融体系相对要比金融落后经济体更为有效且成本更低,也正是如此,它们的金融经济才能更发达、强盛。

  在现实中,世界各国具有不同的金融体系,很难应用一个相对统一的模式进行概括。从直观上看,发达国家金融体系之间一个较为显著的区别体现在不同的国家中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重要性上。这里有两个极端,一个是德国,几家大银行起支配作用,金融市场很不重要;另一个极端是美国,金融市场作用很大,而银行的集中程度却很小。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其他一些国家,例如日本、法国传统上是银行为主的体制,但是近年来金融市场发展很快,而且作用越来越大;加拿大与英国的金融市场比德国发达,但是银行部门的集中程度高于美国。因此,银行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到底谁优谁劣,显然不能一概而论。只要是适合国情的,就是最优的。

  很明显,中国的金融结构至少在目前仍属于“银行主导型”模式,但与1998年前相比,市场的因素正在不断地被“植入”国民经济的细胞之中。其中,有两个转折点值得关注:一是从1998年开始,随着新基金的不断推出,重点国企大批量上市,中国股市进一步显现了“融资功能”神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着重解决了国企“融资难”的问题。当然,这也是被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庞大不良贷款所迫的结果;二是从2004年开始,随着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的推出,中国股市的“融资功能”从服务于单一的大国企扩散至部分中小民营企业,这是中国民营经济的福音,同时也是中国股市的巨大进步。这在某种程度上部分地解决了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及“难长大”的瓶颈,从而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应该说,16年来,中国股市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最大的功劳莫过于:它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企融资对国有银行的过度依赖,并为国企尤其是大国企开辟了股市融资的不绝之源。但由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年龄”尚小,经营管理能力及国际竞争力也还普遍不高,从而带给投资者的红利收益与投资风险不能对称,进而形成我国股市投资不足、投机过剩的现行格局。

  众所周知,股市具有四大基本功能:融资功能、投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经济晴雨表功能。前两大功能为股市的基本功能或原始功能;后两大功能则是股市的高级功能或先进功能。相比之下,我国股市基本具备了融资功能,并已具备了一定的投资功能,但资源配置功能与经济晴雨表功却相对较弱,并呈“缺位”状。这正是我国股市不成熟、不规范的表现。在这种情形下,市场还不能“扩容”太快,以免投资者(股民)吃不消,当然,能获得上市机会的企业也就只能是相当有限的“少数”了。

  正因如此,中国股市目前尚不具备主导中国金融的能力,银行仍然是中国金融业的“老大”。银行何时能将金融“老大”的位置出让给证券市场,则要看中国证券市场何时能“长大成熟”。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讲,中国金融体系仍属“银行主导型”模式,银行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应该更优先于股市来考虑。我想,这应该正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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