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315


315到了,这个日子对于搞质量的人来说,有点特别。因为大家说,今天是消费者的权益日。实际上,在商品经济的时代,谁又何尝不是消费者呢?

不过话说回来,回到汽车行业,今天不知谁家的产品会因为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被投诉或暴光了。消费者是有权利申诉他们的要求的,只是现在对他们的要求从国家的角度看,保护的还不够。汽车产品之所以在中国一次又一次井喷,说道底还是老百姓有钱了,能够买得起汽车这个商品了,这个商品能够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但既然是商品,那是否应具备商品的属性呢?对许多商品,都有关于销售后,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包修,包退,包换所谓的“三包”问题,而汽车的“三包”好象早已提到了日程,并出台了征求意见的稿件,不知为何迟迟不能出台。

作为汽车行业中的一员,非常高兴看到汽车行业能有快速的发展,但消费者或我们的顾客是汽车发展的动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是许多人挂在嘴边的话,作为顾客,提出对所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三包”服务,我们是否应满足?

其实,在法制社会和信息社会的今天,消费者不乏诉求渠道,按产品质量法来保护自己也未尝不可,但可能成本比较高。“三包”政策的尽快出台,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从历史的眼光看,一个行业是保护不大的,充分竞争,未必就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更何况现在国内乘用车领域外资品牌居多,大家在中国领地上竞争,我们的消费者是否更应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