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非法吸存?


成都周围的小镇都有一些叫绝的东西,可能在大唐帝国被安禄山逼进西蜀的时代就有了。诗仙李太白也没有搞清楚蚕丛和鱼凫是如何开国的?现代人对于怎么在三星堆会挖出三凸眼面具,在金沙挖出凤凰鸟神器更是茫茫然不明就里(也许是因为现代的学者已经没有了王国维们的博学与定力)。不过新繁田大妈泡菜的故事应该很多人都记得。新繁的泡菜一直非常有名,不过没有什么品牌,当年镇上有一位田大妈的泡菜特别受欢迎,一位好事的记者被出稿压力逼得游荡到此,顺手采访了这位田大妈。不曾想田大妈还颇具公关意识,把自己存在泡菜坛子里一卷卷的人民币拿出来证明自己泡菜了得。

这一下果真非常轰动,田大妈泡菜一下出名了,田大妈在一些各界策划专家的鼓动下雄心万丈,拿出了泡菜坛子里的大笔积蓄,成立了一个家族泡菜公司扩大在再生产,大量收购当地蔬菜,建立生产线。很难说中国社会二元结构有多大差距,不过乡村特产与产业经营毕竟完全不同,这样田大妈那些泡菜坛子里的钱远远不够了,田大妈与银行尚未建立起信用关系,他们之间无疑是相互不信任的,否则钱也不会存在泡菜坛子里。田家缺钱了主要靠向周围人借,利率在每月2.5-3%。不计复利,年利率也达到30-36%。利率加名气,愿意给田大妈投资的人不在少数,吸收投资达到1.5亿。后面的故事可以作为MBA的典型失败案例,大量收购占用资金,过度广告不计绩效、缺少经营人才又不信任外人,高额利率导致资金链断裂、市场开拓不力也不会授权代理。

但是今天看到田大妈因为非法吸存获罪11年,就感觉非常诧异。如果田大妈有罪,东南沿海大批乡镇企业家起步都有借用民间金融的影子,那岂不是各个有罪。

在利率尚未市场化的正规金融组织中,向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贷款无法增加相应的风险溢价,自然无法贷款。民间金融由于相互之间的熟悉,信息对称性高,成为经济发展的必要金融支撑补充。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发展的金融政策,不过非法吸存依然是小企业发展中的一个法律陷阱,田大妈原本可以守着自己的泡菜坛子里钱颐养天年,田大妈犯错是任何一个草创初期的企业的通病,可以破产或资产重组。毕竟田大妈还有一手做泡菜的绝活,所谓know——how工艺技术,品牌好像也注册了,有一定价值的无形资产。

尤其是,乡村特色的产业化经营可能是农村脱贫的唯一道路,而没有民间金融的支持则寸步难行。如果动辄让敢于尝试的乡民获罪,那乡村经济必然走向岑寂,在大国经济崛起的同时将伴随着乡村经济的破败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