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论社会的包容性


  我们试想这样一个人们都习以为常的问题:(仅以此假设为例)如武汉市市长的职位,今年是张某担任,在其全部任期内,各项市政工作都开展的井井有条,没有什么明显的决策失误或政策不当,亦没有个人道德或腐败情节问题,但同时也没有很典型的任内成绩或政绩,按现行的国家干部成绩评价与职位晋升制度,那么张市长的任期结束后,要么升任更高一级的行政职位,要么转调平级的职位继续;而接下来由李市长担任武汉市市长,新任市长的任期指导思想,假若也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话,我们会遇见,前张市长的任期内的景象会继续上演,各项市政工作都井井有条,没有明显的决策失误或政策不当,亦没有个人道德或腐败情节问题,但同时也没有很典型的任内成绩或政绩;而接下来,武汉市还会迎来王市长,罗市长,吴市长等等。见的多了,我们不禁要问,“张市长,李市长,甚至王市长,担任市长期间的工作都开展得差不多,唯一有点区别的,可能是武汉市发生着可怜而缓慢的进步与变化,那我们为什么要迎接了张市长又迎来李市长,李市长走了又迎接王市长,而不由张市长一直担任或长期担任呢?既然李市长,张市长,王市长开展的市政工作都没有太多的差别,这样轮换市长,对武汉市的建设与发展有什么意义呢?”

是的,因为制度安排或长期的习俗,让人们早已形成和习惯了一成不变地思维方式或社会观念。在上面的假例中,也许您会说,执政党的干部业绩考评与职位升迁制度是这样制定与安排的,当然就这样轮换市长罗,你不赞同,我不赞同,或大家都不赞同,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一个执政党,这样安排干部业绩考评与干部职位升迁制度,仅仅是出于政党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忽视或漠视大武汉实际要大发展的客观需要甚至武汉市整体人民的利益,那么这样的政党制度我们能赞成么?虽然我们不赞成也没有任何办法。政党与制度问题是个大问题,是政治问题,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不是我文章的主题,更不在我今天的讨论范围之内。

但我需要从上述的假例中提炼出来的观念是:人和人之间是应该而且必需要有所区别的,哪怕是担任同一个职位或负责同一项职责与任务,否则人们怎么看得见明显的进步,否则人们又怎么评价李市长比张市长当得更好,否则人们怎么知道你是李市长而不是张市长呢?于是,对于人才的观念与评价是否应该设计得更合理与人性化一点,而对于人才的业绩考评与职位升迁制度是否应该设计得更合理与人性化一点呢?所谓人性化,是在首先承认人与人之间自然而本质有所差异的基础上,让每一个个体在具体的岗位与职责上,充分发挥不同个体之间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将各人自身的特点与职位本身不断匹配与磨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和达到与众不同的成绩。

非常遗憾的是,今天全国普通高校的大学毕业生工作与就业的形势相当严峻。专家或学者们都说,而今的大学生就业或失业问题,是个结构性的问题,是高校专业设置或招生规模与社会或市场需求匹配不均衡的问题,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诚然,这些都是导致问题产生的重要层面和原因。但是,面对这些问题和原因,我们能做些什么来加以应对,我们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得力或高效呢?如果社会本身的人才评价标准与体系不健全,社会的人才制度安排不合理,那么我们解决问题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与努力,只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说到这,您也许觉得我是在责怪社会的不公。其实不然,首先,我们应该认识与承认社会现状,我们的社会诸多方面的确存在不合理与不公平的地方,认识到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接近与解决问题的根源;其次,就算是我,或是您,在不顺利的时候,确实觉得或实际感受到了社会不公的地方,责怪一下社会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再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实际中,我们在与社会的摩擦与磨合过程里,不断地改造主观更好地适应社会现状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地发现与改造社会不合理的地方。有的人也许会很得意地说,社会本身或本来就是不公的,也做不到绝对的公正,何必管她公不公,只要我自己过得好,公不公关我什么事情。是的,社会的公正建设,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与民族精英才关心的问题,也只有他们才能担起社会公正建设的重大社会责任。

见了太多盲目批判社会问题的事例了。什么当今大学生素质与能力如何差了,什么80后青年一代的自私与冷漠了,什么社会人际关系如何淡漠了,甚至上一代人指责现代人不知感恩图报了……太多的指责与批判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和缺乏建设性,何况是不知问题根源的盲目批判,本人主张,在发现和看到社会问题的同时,更应该寻找问题的根源,并针对根源问题阐述个人的观念,并作出个人的努力与贡献。任何问题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与社会原因,社会问题出现在某些人或某个具体群体身上,并不能被简单地看成是这些人或这个特殊群体的失误或失败,因为人是社会的人,人有鲜明的社会性,社会和时代造就一代或一类人。

我们且看今年8月22日楚天都市报关于湖北襄樊“5名贫困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资格”的报道来说吧,儒家道德与思想在中国流传这么多年,“百善孝为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一夜夫妻百日恩”等等早以为人熟知,何以到了这5名贫困大学生的时候,却不知道感恩戴德呢?至少首先,我觉得这5名贫困大学生是否真的不知道感恩是个值得怀疑的论断,否则考上大学的可能性应该不会太大吧;其次,当今不知感恩的城市青年一代大有人在,也不见被家长开除“家籍”或被清理出所在“城市”,何以要拿这5名贫困大学生开刀问话呢?再其次,我们的社会难道就这么缺乏包容性与忍耐力,对处于人生成长期的青年人,不是以说理教育为主,而是以很残酷(人家本身是贫困生)的取消受助资格。这样以“暴”治“暴”的方式来给予教训呢?您也许猜出我曾经就是一名贫困生了,我并非有意维护与袒护贫困生的利益,贫困问题本身是一个社会问题,贫困的症状与表现是一个综合症,贫困在贫困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身上,“不感恩(就算受助贫困大学生不知感恩是真命题)”只是贫困状态的一个症状或表现,如果将贫困放在一个大学生身上,仅仅看作是缺生活费或学费的问题,岂不是将世界各国都头疼的问题或咱每个人都不愿意的一个状态看得太轻飘和儿戏了呢?可见,受助贫困大学生不感恩的真实发生,应该是有其客观的缘由的,我们应该针对缘由来加以看待与解决,而非这么简单地加以处置。您再看今年8月25日新京报一篇题为“湖北5学生被取消受助资格续:一人是副局长女儿”的报道吧,是谁又将这么难得的资助名额毫不负责地分配给了一个副局长(如果真是一个廉洁的官员倒是个美谈)的女儿了呢?襄樊市总工会负责此事的相关人,是否该引咎辞职了呢?先是忽视社会的包容性与教育引导能力,接着是原则性的大错特错。我们的社会,这样无知的领导和负责人何其之多?

和谐社会美好目标的内涵极其丰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稳健,社会各阶层互利和睦,人民幸福,整个社会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状态等等,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首先认识到,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个包容性的社会。就象人类社会从产生之日起到现在,就没有消除过贫穷与富裕,善良与残忍,美丽与丑恶,诚实与狡猾等等之间的矛盾,而是在这些矛盾的此消彼长的斗争或平衡中,不断地从社会的低级状态向社会的高级状态演变与发展。可见,矛盾的存在并不会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矛盾的存在恰恰正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根源与动力来源(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论断)。由此可见,社会的包容性是良性发展社会的一个基本属性与根本特征,离开了社会的包容性,或刻意地将社会矛盾的一极完全消逝而让矛盾的另一极独立存在,这个努力本身是违背客观规律的盲干,也是不能最终实现目的的蠢“试”,否则人类社会何以成其为社会呢?

认识了社会包容性的本质特征,就应该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应用社会包容性的规律来看待和处理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而不是盲目地采取违背客观的措施来处理社会问题。上述贫困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受助资格的事例,正是忽视了(感恩)矛盾一极产生的根源,而极端地处理(感恩)矛盾一极的典型事例,是违背了社会包容性本质属性与规律的“以暴治暴”措施,注定了会是一个荒唐的结局,没想到的是,其后的错派(一家里富裕副局长女儿)贫困资助名额的失误让其荒唐程度升级到了让人们难以想像的地步,真是贫穷阶级(注意,也是社会矛盾的一极)的一大悲哀!

当今社会,

是一个多元化日益明显的社会,亦是一个持续创新与快速变化发展的社会,人性化的观念在各行各业与实践中不断地深入人心,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可以遇见不久的将来,个人的本质特性与创造力在具体岗位上的磨合与展示,将是个人立足社会的能力与魅力所在。我们,尤其是文化与教育工作者,知识分子与国家领导人,应该准备,期待,迎接与促进这样的时代早日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