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小政府”


  --出国启示录之三

  12月1日2点半左右,飞机着地,终于踏上了异国他乡的土地,乘车从机场进入市区,导游介绍澳洲与国内全然不同的法律制度、风土人情,为了保证大家安全,再三告诫注意事项。千万注意交通规则,要严格按照红绿灯指示穿越街道和公路,先看右后防左。澳洲没有交通警,绝对的法治国家,违章遭撞,司机不负任何责任之外,自己可能还要负责车辆损失。全然没有国内的人道责任一说,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这种以人优先的法律设置,看似体现了尊重人权,其实却是损害了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因为驾车者毕竟是终极责任者。动不动就担负人道责任,实际上是不公平的。这是法律设计的致命弊病。

  尤其让人感到惊奇不已的是,一个城市居然没有交通警,简直不敢想像。国内哪一个城市都不敢不设交通警察,否则不但寸步难行之外,还会纠纷四起,城市混乱得肯定一塌糊涂。何况,在我们警种齐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还是防不胜防,天天叫苦连天,苦于警力不足。除了交通警,还有招聘大量协警、巡逻人员,仍然无济于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果不佳。

  当看到新西兰第一大城市奥克兰市警察局时,我的思绪再一次受到震撼,心中一股没由头挫折感。一个上百万人口的城市,其警察局建筑面积充其量百十平方米左右,一层楼的,黄砖外墙没有装修。连普通的民宅超乎其上的也是比比皆是的。即使是他们的州议会大楼,也莫过于如此,建筑历史超过百年,建成之后就没有再装修了。反观我们的政府吧,豪华办公楼欲与天公试比高,广厦千间富丽堂皇,青山绿水,草皮喷泉,一应设施俱全,让人炫目不已。

  站在新西兰工党纪念碑前,我的思绪再一次飞向远方,飞向未来,飞向……新西兰工党开启了“高收入、高税收、高福利”的福利政策先河,他们真正地实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高额严格的税收政策确保的公民从生到死的全方位社会保障。除此之外,政府的公共权力受到有效制约。无论是澳洲还是新西兰都是如此。政府不能拿纳税人的钱大兴土木,政府不需要投资产业,等等。政府只能只是干它该干的事情,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保证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是政府职能。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除了私人投资修建的公路之外,澳洲新西兰几乎看不到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也是如此。公民纳税就是让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公民购车一年只交200多元公路费,就可以畅通无阻了。而我们呢,交了养路费后,还得一路交上过路费、过桥费,一个地方收一段。

  澳洲和新西兰的政府,确实是“小”。无论是其办公楼建筑小,权力也小,但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却是全方位的,从衣食住行学到生老病死,差不多真正是从“摇篮”到“坟墓”,包揽了起来。我们呢,医疗改革费用天高门槛难进;教育改革,老百姓上不起学;住房改革买不起房子;养老保险户头亏空,体系不全覆盖面有限。政府权力看起来法力无边,无所不入。但是政府能够提供或者应该提供的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却是那样差强人意。某种程度上说,万能的政府却同时是无能的政府。

  对比之下才知道差距所在,才知道改革方向所在。看起来,政府改革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从观念、性质、理论、内容、方式等等多方面需要彻底更新创新,而直接的是要,触及政府权力过大、政府服务过少的问题,从根本上让位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