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收入差距,依靠转移支付来调节、分配社会财富。我们不探讨所收个税究竟用到何处,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675元(月平均工资1852.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8%。显然,我国大部分职工的单月收入已然超过了16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应当“水涨船高”跟随工资增长,否则个人所得税将再次变成“人头税”。而1600元个税起征点将许多中低收入的普通民众也纳入征收范围,不用说公务员、企业白领的收入,就是一般的民工,靠着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月收入达到或者超过1600元者,也十分平常,实则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有“人头税”的倾向了。
而且,与工资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是各项生活开支也在“水涨船高”不断攀升。就已猪肉为例,各位有过买菜经历的朋友肯定最有切身感受,家庭的生活基本开支增长绝不亚于工资的增幅,除了吃饭支出,民众还要为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储备积蓄。面对刚性开支以及预防性需求的增加,职工的薪资虽然有所增加(统计数据显示的是平均工资,真正地收入者的工资增长状况还有待考量),却无法“潇洒”地将增加的收入转化为消费,甚至实际购买力在下降进而更加压制了消费倾向。个税的低起点实际上是大面积地降低了民众的可支配收入。难以起到税收“削峰填谷”的作用,显然不利于潜在“中产阶层”的财富积累,背离国家推动中产增加的初衷。
所以在工资收入大幅增长而实际购买力未见显著增长,甚至有所下降的形势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理应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将征税起点向高收入者靠拢,改变征收范围过于广泛的现状,使其杠杆调节作用突现出来。鉴于上次调整时间并不长依然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高还应该使调整后的起征点具备一定的前瞻性,能在若干年里不落后。
再说,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还可以促进消费,为提升内需注入新的动力,改善现有以投资与出口贸易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得到加强,从而给国家财政提供更加充足的工商税源。
而且,与工资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是各项生活开支也在“水涨船高”不断攀升。就已猪肉为例,各位有过买菜经历的朋友肯定最有切身感受,家庭的生活基本开支增长绝不亚于工资的增幅,除了吃饭支出,民众还要为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储备积蓄。面对刚性开支以及预防性需求的增加,职工的薪资虽然有所增加(统计数据显示的是平均工资,真正地收入者的工资增长状况还有待考量),却无法“潇洒”地将增加的收入转化为消费,甚至实际购买力在下降进而更加压制了消费倾向。个税的低起点实际上是大面积地降低了民众的可支配收入。难以起到税收“削峰填谷”的作用,显然不利于潜在“中产阶层”的财富积累,背离国家推动中产增加的初衷。
所以在工资收入大幅增长而实际购买力未见显著增长,甚至有所下降的形势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理应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将征税起点向高收入者靠拢,改变征收范围过于广泛的现状,使其杠杆调节作用突现出来。鉴于上次调整时间并不长依然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高还应该使调整后的起征点具备一定的前瞻性,能在若干年里不落后。
再说,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还可以促进消费,为提升内需注入新的动力,改善现有以投资与出口贸易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得到加强,从而给国家财政提供更加充足的工商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