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贷分离制度,未必是一种好的制度设计
审贷分离制度是规范商业银行内部信贷业务运行机制、保障信贷资产质量与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所谓审贷分离,实际上就是指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将贷款的审查与贷款的具体发放与管理分开。审贷分离制度近几年来在国内银行的大面积推行,对国内银行防范道德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由于专职审批人与客户和市场隔离,对市场和客户判断不够准确,导致错失市场机会的现象。
国外商业银行实行审贷分离的制度前提是:在审贷人员(独立审贷人)所掌握的信息多于送审人员(如客户经理或负责信贷调查人员)所提供的信息。西方商业银行通常会专门通过各种办法为审贷人员寻找和提供由第三者长期固定提供的涉及借款客户的各类信息。审贷人员则把这种第三者长期固定提供的信息用作贷前核实和印证送审人员所送审材料,贷后则用作对贷款人的不间断跟踪和监察或预警。如专门为信贷审核人员订阅按月更新的信贷监察系统和按日更新的信贷监察系统,从而掌握全球几万家企业的综合信息。
此外,西方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致力于找到能直接衡量其因此所承受风险的量化数据和模型:其中包括借款人的违约概率(PD)、预期违约风险额(EAD)和违约损失额(LGD)等。量化信贷风险管理已成为西方先进银行在过去近20年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以至于应运而生了以提供量化信贷风险管理模型和数据为其核心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穆迪KMV公司因提供该种服务所获得的每年收入高达1亿美元以上。这些数字说明全球银行业对于量化信贷风险管理的需求是多么强烈。也就是说,西方商业银行在社会中介服务完善,风险量化技术先进的背景之下,确保了在推行审贷分离后,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独立审贷人员提供由送审人员所提供信息以外的信息,使独立审贷人无论在审贷时(即贷前)还是审批后(即贷后)均能有足够的信息支持其作出正确的判断。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由于严重缺乏完善的社会中介服务、先进的风险量化技术,现场实地的调查、借贷双方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几乎是判断信贷业务风险的最主要的渠道,而国内银行实行的审贷分离不仅使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在贷款人(银行)和借款人之间,同时还出现在银行内部审贷人与送审人之间,从而难以避免地带来种种问题。因此,寻找既能结合中国国情,又能控制好风险的审贷制度,对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就变得特别迫切。目前国内银行应注意控制风险与提高竞争力相协调原则,不能因强调风险控制,在不具备制度前提之下,照搬西方审贷分离制度,从长期来看,这种不很符合国情的制度将可能招致导致竞争力的下降、被市场挤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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