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新规定与刘先明的旧思路之异同


北京规定:煤矿中共党委书记每月至少下五次井


http://news.phoenixtv.com/mainland/200701/0106_17_59531.shtml


2007年01月06日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市规定国有煤矿的中共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五次。

北京市安监局日前向京煤集团下发通知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做出规定,要求京煤集团公司中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三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五次,安全生产系统的机关部室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六次,煤矿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五次,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八次,安全生产系统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下井不少于12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次数由公司确定,并报市安监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批准。

 

 


遏制煤矿矿难的唯一有效办法——把煤矿工人的生命同煤矿领导的生命绑在一起http://www.boraid.com/darticle3/list1.asp?id=37872&pid=603


博锐管理在线 ,2005年8月8日,作者:刘先明


本人为了给WM集团QL煤矿煤矿提供精细管理工程的咨询服务,曾下到井下调研,深感煤矿工人的艰辛,本人2005年初为该煤矿编制了精细管理工程方案,本人也曾于今年6月16日在北京京煤集团讲授过精细管理工程的课。
今年煤矿矿难的事情有增无减,为什么遏制不住呢?本人分析主要是矿难中死去的矿工与煤矿的领导的生命没一点关系,所以,本人在以下方案中含蓄地提出了领导跟班的思路,在很多场合我讲了自己的一个观点:煤矿因矿难而有矿工死亡的时候,一定也要有领导在跟班的情况下同死!
因为煤矿的安全设施或措施的投入、产量与安全的矛盾,有发言权的是矿的领导,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一项强硬措施:
一、煤矿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部下井跟班,根据矿领导班子成员的多少,确定每个煤矿领导全年必须有规定的时间(最少是50天或500个小时)在井下跟班工作,不能下井跟班的人,不能进入矿领导班子。
二、跟班的领导必须是首选矿里最危险的工作面,或者安全设施、安全措施、防范意识最薄弱的地方。
三、跟班的管理办法可参考以下本人编制的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煤矿工人的生命同领导的生命绑在一起,煤矿领导就会本能地首先从珍惜自己的生命的角度出发,珍惜矿工的生命、对煤矿的安全工作重视、处理好安全和生产之间,遏制煤矿矿难的发生。
附一:
WM集团QL煤矿推进精细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http://www.boraid.com/darticle3/list.asp?id=29132
附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道:皖北煤电集团前岭煤矿举办精细管理工程讲座
http://www.chinasafety.gov.cn/meikuangjiancha/2005-02/02/content_727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