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的命运


  “云漫漫兮白日寒,天荆地棘行路难,”到了美好的二十一世纪,舆论监督依然命途多舛,实在让有识之士唏嘘不止。

2003年,兰州市公安局以大无畏的革命勇气对兰州新闻界下了一道“封杀令”:因为《兰州 晨报》、《西部商报》等几家报纸的几位记者对警方“报道失实”,故决定“以上记者再不宜到公安机关采访,各分、县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将不予接待”。这个强权部门的弦外之音是再明白不过了,谁若还要对我们监督批评,可要小心喽!真是命令如山倒,7月26日作出“封杀令”,8月1日下午的兰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就“态度坚决”地将被“封杀”者挡在了门外。对此,尽管人们十分气愤,但又能怎么样呢?报社只好让步,派了别的记者前往。

对舆论监督的封杀还有更让人拍案叫绝的,“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你不能不信,“大跃进”中的这句名言,还是颇有几分道理的。根据一些群众的反映,《人民日报》派出记者到江西省定南县采访,之后于8月28日在第五版以《如此拆房,为谁谋利》为题,公开披露了当地有关部门违法行政,强拆城市私有房屋的情况。这可是中央党报的监督,威力无边,小小的定南县该接受这监督了吧?然而,当地政府却采取了一项非常措施——该县8月28日的《人民日报》被全部扣压。经过两天,虽然在当地群众的舆论压力下,上述报纸于30日下午送出了,但第5—8版整张报纸还是被扣压了。(《报刊文摘》2003年9月24日)

进入新世纪已经好几年了,依法治国的口号也早已喊得惊天动地深入人心了,可是,舆论监督的环境依然难尽人意。一些强权部门的强权人物,凭一己之喜怒,为既得之利益,口含天宪,倒行逆施,即使惹得天怒人怨,也在所不惜。那里的舆论敢监督他们,这些官老爷就用铁腕监督舆论,一付大权在握谁奈我何的气概。监督者们只好把汗水和着血水苦水,一齐吞下肚去。在这监督舆论的“万马齐喑”中,中华民族正在前行的步伐,就缓慢了许多。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敬一丹在一次座谈会上对温家宝总理说,《焦点访谈》1998年舆论监督的内容在全年节目中占比例是47%,到了2002年降为17%。原因是这些节目遇到了能量巨大的说情者。(《报刊文摘》2003年9月19日)曾被国人称为“焦青天”的《焦点访谈》,尽管它的舆论监督有局限的地方,但应该承认,它是目前国内强有力的监督力量之一。可悲可叹的是,现在连《焦点访谈》的“焦点”也慢慢转向了,不敢再把镜头对准社会问题,不敢再做批评报道。由此可见,这股监督舆论的浊流是多么强大而可怕呀!

国家级的舆论监督尚且困难重重,普通百姓的舆论监督就更是“难于上青天”了。一位读者曾给《人民日报》编辑打电话,恳求编辑千万不要再编发其投来的批评稿件,因为上一次的投稿,他已经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与警告,如果这篇批评稿件再被刊登,他就“别在这里干了。”更让人震惊的是,《人民日报》刊登了湖北咸宁市崇阳县沈二民等人的来信,反映该县下津收费站违规建站收费问题。在稿件见报的第三天,沈二民就被调查组的人叫到县交通局的金路宾馆,要他写所谓澄清问题的材料。由于沈不愿意就范,交通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就恐吓他,如果再乱写不会有好下场,当心被打断手脚。(《报刊文摘》2003年9月10日)。以上两位只是给媒体写了点批评稿件,被监督者不是反思整顿改进工作,而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大行打击报复之道。不要说把监督者整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即使只是不断地施加精神高压,谁还敢对社会的不公之事进行监督呢?

我们常常佩服西方社会的舆论监督,那么法力无边,让总统首相规规矩矩,令贪官污吏闻风丧胆,人家成功监督的后面,是有着一套成功的制度在起保障作用。而在中国,由于制度的缺失,我们的舆论监督者只能赤膊上阵,常常落得遍体鳞伤,如果监督能侥幸起点作用,那就得高歌“虽九死其犹未悔”了。

当然,一些有识之士也看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这就有了深圳出台的新规定:干扰新闻舆论监督将被查处。深圳市下发的这份《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表示:任何单位不得以极端方式影响新闻媒体的正常工作秩序,干扰新闻媒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司法机关将对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刊文摘》2003年9月8日)伟哉!深圳第一个用制度形式为舆论监督保驾护航,这确实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但把深圳的这个规定多看几遍后,我又忧心忡忡起来——我们的公仆是何等地精明干练,他们怎么会用极端方式去监督舆论呢?何况,它们的标准又是什么呢?看来,我暂时还不能盲目乐观,还得拭目以待一段时间。

《克雷洛夫》寓言中有一警世之言:“要是我们看到了丑恶,却不用怒的手指去把它点出来,那我们离丑恶就不远了。”面对现时的社会丑恶,新世纪的中国人民是敢“用怒的手指去把它点出来的,”但是,如何保证伸出怒的手指之人安然无恙,而且能够“点”出效果,这就是舆论监督道路上面临的最紧迫最关键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