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陈水扁搞起了新闻管制


      经过一番网络封杀行动之后,今天台湾扁府法制办副主任赵永清(赵建铭之弟)召开记者会宣布:以后对于突发性事件进行新闻要加强监督,扁府享有新闻发布的最高决定权。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扁府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扁政府处500万元至100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

      前段时间,台湾政局可以说是波谲云诡,先是SOGO案,有蓝营立委频频爆料,而不良媒体则亦步亦趋,恶意炒作,只当台湾“第一夫人”吴淑贞到法院按铃控告其诽谤才告一段落;嗣后,台开案又发,同样也是媒体恶炒,最后终致中国台湾“总统”女婿赵建铭被收容审查,直到现在案情都无进展。

    如果到此也还罢了,这里赵建铭案发,SOGO案又起,而且泛蓝还搞起了“罢免案”,直搅得台湾族群对立,直到立法会否决才收场。而待尘埃稍定,SOGO案当事人黄芳彦返台,检调单位经过慎密的查问才知,“第一夫人”吴淑贞与SOGO礼券并无直接关联——这搅得惊天动地的案子,原来却是一个很不确实的乌龙!

     媒体担负着祖国和人民的重托,担负着监督政府的职责,但是媒体往往爱扑风捉影,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对于信息的掌握没有政府来得全面、客观,二是媒体没有政府担负着对事件的处置的责任。以局外人的身份,来监督政府本就是一个极不严肃的事情。因此,反世界之道而行,以政府来监督媒体确属必要。

       扁府法制办副主任赵永清坦承,这个法案并非针对第一家庭案之故,而在于它肇始于非典时期。当时,象全国一样,台北市和扁府都极力隐瞒信息,最后由台北市附属军区总医院李彦永向世卫组织踢爆,从而救了成千上万人的性命,扁府被迫宣布与非典决裂。因此,事后才被迫欲行立法,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一规定,以防止今后。

    扁府法制办副主任赵永清还强调:如果扁府人员瞒报信息可判刑。针对实践中有时政府不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甚至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问题,草案规定政府应当及时公布作祟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和命令;宣布进入预警期后要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信息;应急处置阶段要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而且按照刑法规定还可判刑7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记者问到如果因为瞒报和虚报疫情,造成人民大批死亡,有没有死刑?赵永清说,我们只能按法律办法,依法治国,当然不能乱判死刑。法律规定了最高为7年,当然你就是死光了又能说明什么问题?

     扁府法制办副主任还强调,媒体监督政府虽然是世界通例,但台湾有着特殊的区情,只适应政府监督媒体,因此在其草案第45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件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

    新闻发布会到最后,蓝营立委闻讯赶来,在场外大声高叫:强——奸!强——奸!强——奸!强——奸!

    想不到的是,扁府法制办副主任赵永清回头一笑,讲了句香港话:你——吹——末!



注:吹——口交之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