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房地产价格正涨,房价虚高,已经引起各界的关注。不少专家学者、网友纷纷撰稿写帖表达自己的意见,其中有一个因素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回避的,就是地方政府的经济需要和利益驱动,需要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
我先说说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越来越明显。
房地产业对地方税收是直接的,地税作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为地方城市建设与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既表现为自身增加值占GDP比重的提高,也在更大程度上表现为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上。按照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当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0美元至1000美元时,消费就进入了住房消费关键时期,住宅投资将出现快速增长,房地产业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世界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就是靠着房地产的发展。以笔者所在的芜湖市而言,2004年共完成房地产销售120万平方米,税务部门入库“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突破亿元,并据此推算入库其他各税也超过亿元,直接为房地产业服务的建筑业也会产生约3000万的税源。此外,全市年末均价2700元,假设是年初价格加20%的年涨幅得来,加权平均以后,再按照目前2%的税率,财政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就有近6000万元的契税进项,间接带来的税收还有很多。这些对于一个本级财政收入仅20个亿的城市来说,无疑是十分有诱惑力的。此外,土地的拍卖也给城市政府带来了较大的收入,充实了城市建设资金。
再看看房地产对GDP日益突出的贡献。
2003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据估计,自1998年以来,房地产业及其相关产业 ,每年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1.5-2个百分点。2003年度,全国房地产业及建筑业的增加值达9000多亿元,约占GDP的9%。从美国来看,房地产对GDP的贡献平均为14%左右,私人投资一般在房地产, 约占全部投资的50%以上.所以我国的房地产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在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也不会让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这将断送这个产业,从而使建材业、建筑业大倒退,并一定会拖垮银行系统,进而影响制造业的贷款规模,使经济崩溃。因而,政府反对的不是高房价,而是房价的快速上涨。这一点百姓要有清楚的认识。
地方政府在房价认识上也存在误区,导致房价过快上升的后果,需要纠正。
一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作为影响房地产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房地产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其一级市场是牢牢地掌握在政府手中的,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土地投放的力度来适度调控房价。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没有科学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在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上盲目求大、求快,热衷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在土地供应上,采取“饥饿型投放”政策,直接加剧了供求关系的紧张,推动着房价的快速上涨。
二是经营城市观念的偏差。土地既是城市不可再生资源也是政府赖以经营城市的资产。以往城市政府只把土地看作资源,没有将其作为资产进行经营,而现在却只把土地当作经营城市的资产,一味通过公开拍卖土地来取得更多的建设资金,对住宅用地拍卖最高价不加限制,使得房地产商竞相争抢住宅用地,造成土地价格飞涨。总体上看,政府无论是从土地资源控管、财政收入来源还是宏观经济诸多因素综合考虑,都不可能过多地投放土地而促使房价的下跌。但是,房地产业特别是其投资的过快增长,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多占乱占土地和依赖抵押土地从银行获得的资金。随着地方政府对房价快速上涨危害性认识的加深,必然会加大土地的投放力度,其中如何降低前期土地开发成本,完善房地产土地开发供给制度,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校正房价认识的上误区,地方政府有责任实施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这两种住房保障制度,通过政策运作方式的创新,实现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购买,这也有利于高房价实现理性回归,实现软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