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跳楼讨薪,我们能否换一种方式?


昨日上午1030分,杭州恒升花苑恒旺阁一居民发现在13楼室外一个空调架上,坐着一个穿桔黄色衣服女子,身边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哇哇直哭。 西湖公安、消防人员接警后紧急赶到现场,支起救护气垫。谈判持续了10多分钟后,妇女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我们这么辛苦,他们不肯给我钱!”脸色发白的妇女哭了,身边的小孩由于风大冻得瑟瑟发抖。千钧一发之际,民警一个快步,将母女俩救下……(《现代快报》419

又一起跳楼讨薪恶性事件,幸好被警方成功解救,才避免了一场惨剧的发生。是什么让这名女子如此绝望,不仅自己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还要搭上两岁的女儿无辜的生命?是欠薪!欠薪!!欠薪!!!而为了追薪,连两岁的女童都不能幸免,被迫加入了“讨薪行动”,不能不让人为女孩担心,为她的安全担心,为她的健康成长担心。而这次母女俩以命讨薪事件,仍是以用人单位派人送来工钱而得以平息,让人气愤难平,更让人寒心。

近年来,拖欠民工工资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习惯”,而为了追回自己的劳动所得,孤立无援的民工只能采取偏激的做法,或采取恐吓手段或以死相逼,希望以非正常方式取得自己的报酬,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也是我国法治的悲哀。近年来,尽管国家花了大力气对欠薪现象进行整治,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形势有所好转,但欠薪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各地因追讨欠薪而发生的跳楼新闻仍然时有发生。而最让人费解的是,讨薪者既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在幸免于难以后,还要接受治安处罚。而欠薪者则不必为自己的恶行承担任何责任,至多将本该支付给民工的工资支付了就是,不担一点风险。这种“零成本欠薪”让用人单位有恃无恐,助长了恶意欠薪的嚣张气焰。讨薪者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而欠薪者则高枕无忧,这种成本的不同,让强势更加强势,弱势更加软弱,也为欠薪现象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和土壤。因此,我们是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解决讨薪事件,既为讨薪者讨回公道,也要让欠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跳楼事件因欠薪而起,欠薪者就是罪魁祸首,应该受到惩罚。一是除了支付劳动者的应有所得以外,还应该向讨薪者赔付精神损失费,造成人员伤亡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对造成发生跳楼讨薪事件的,我们要顺藤摸瓜追究其“主谋”,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和罚款,让欠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他们才会敬畏法律,欠薪现象也才会真正得到有效遏制。由此,换一种方式来处理讨薪事件,无疑是解决和杜绝跳楼讨薪事件发生的有效尝试。

这次杭州发生的母女跳楼讨薪,又为我们解决欠薪问题出了一道考题,我们是依照过去的习惯思维处理,还是换一种方式?“逆向思维”无疑对遏制欠薪现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不能再让民工流汗又流血了,更不能再让两岁的孩童再次踏上可怕的“讨薪之路”了。

 

新闻链接:http://www.kuaibao.net/cdsb/GB/2006/04/19/80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