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洪成
在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第一步应该走职工治理为主的道路。银行也应如此。国有银行在实行职工职工治理制度之前不能搞股份制改造。
原因是,即使股改后也难以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出现的小股民利益受损,大股东操纵股票,股市圈钱,自定工资,乱权等,民营化后出现的顾雏军等众多上市公司老总被捕入狱等事件说明,股份制改造并不能自动解决公司治理机制问题。
治理机制的解决只能走职工治理为主之路,舍此没有另外的出路。职工治理为主并不是否定股东权益,而是职工和股东的双向治理。因为股东治理不见效,职工治理就是不可替代的。即在国企内部首先建立监督机制,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建立监督机制而盲目上市,就给管理层既得利益者浪费和套取股东资金和国有资产创造条件,顾雏军的出现就成了客观的结果。
德国上市公司一半的监事会成员由雇员选出已经证明职工治理的有效性。中国改革再不能舍近求远了,职工是最可利用的治理资源。不利用职工这个宝贵资源,改革怎能成功?应该认识到所有国有企业问题的根源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董事长经理的选拔任命制度,这是计划经济时的做法。市场经济要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治理。在中国走股东民主治理是弯路。直接走职工选举才是捷径。职工这个资源垂首可得,为什么不利用呢?而股东治理却要先上市,然后散户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又经年低于10%,使长期不能建立监督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致使治理落空,也使以“股份制改革”主导国企改革设想落空。
实在没有理由不走职工治理为主之路。国有银行先在各省银行选出一名省派董事,省派董事在一起组成全国最高董事会,决定总行重大事宜,包括聘任管理层。对于中央直属银行,可由政府委派董事会主席,董事则由个省分行职工选举产生。在省级分行在选出分行董事会。在市级银行选出监事会,监事会应由二十人左右组成,并组成各专业监督小组,分工监督。
实行职工治理制度以后才可以搞股分制改造上市。也就是说职工治理制度要在先,之后再决定是否搞股分制改造上市。笔者并不是反对“私有化”,而是反对在没有有效的治理之前的盲目“私有化”,这种盲目的私有化有百害而无一利。
没有治理的私有化和民营化只能出更多的顾雏军。现在酝酿的国有银行转卖给外国公司方案,在现有体制下国有银行只能被贱卖,这是现有体制所决定的。现有体制中,国有企业不存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容易长官意志,一刀切,下级看上级眼色行事,不能提出中肯的有利于国家人民利益的转卖方案,也容易被外国银行利用。国企“改制”中资产被贱卖的经验教训应该牢牢记取。
(请看笔者如下文章,笔者给出了国有企业改革适合国情的可行方案。
(1) 国洪成: 《职工治理为主是国企改革和公司治理成功的唯一途径》 价值中国 http://www.chinavalue.net/Finance/Article/2005-11-20/14231.html
(2) 国洪成: 《股份制改革、跨行业并购与资产流失“黑洞”》 价值中国 http://www.chinavalue.net/Finance/Article/2005-11-18/14078.html
(3) 国洪成: 《国企问题根源是“提拔制”而非产权》 http://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7831
(4) 国洪成: 《主流经济学家们应该退休了》 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8535(5)
(5) 国洪成: 《不“左”不“右”的公司治理制度》 http://www.chinavalue.net/Finance/Article/2005-12-3/15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