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和他的学生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在《帝国》(Empire)中有一个基本观点,今天全球正进入一个新的“帝国时代”。与历史上的帝国不同,这个“帝国”没有君王,没有国都,没有疆土,甚至没有单一权力宝座。事实上,它是一个流动的、无限扩张的、高度组织化的系统,包罗了世界大部分人口。就它的构成来说,除了具有主导力量的政治实体(往往是超民族国家的)之外,请注意,还有那些掌握着全球经济命脉的跨国(大)公司。与此同时,查尔斯•德伯(Charles Derber)在《公司帝国》(Corporation Nation)这本与《帝国》有点同名的书中写道:“在美国国内,大公司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影响着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在世界的其他国家,大公司可以轻而易举地切断与个别国家的贸易往来,或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微笑着让那些已经陷入财政困难的外国政府债台高筑。”德伯不遗余力地描述着大公司的种种不是,毫无疑问,他又一次提请我们注意,大公司正在吞噬普罗大众生活这一事实。
对大公司的批判似乎总能带来一些道义上的快感。在财富、机会、发展与贪婪、控制、特权的角力中,那些人很自然地站在了后者一边。虽然他们通常不是大公司的缔造者或所有者,也不是高薪受聘的执行者,甚至还有不少人只是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大公司就业经历的观察者,但他们却煞有其事地正告世人:请注意,大公司强权正在扩张,民主正在衰落,权威正在削弱,制度正在瓦解。这样的措辞,不亚于戴维•克顿(David Korten)在《当公司统治世界》(When Corporations Rule the World)的预言,“当公司日益摆脱人的控制,并拥有自主性的组织权力后,公众利益和公司利益间的鸿沟就越来越大。这就好像外星人入侵地球并把地球变成其殖民地一样,他们把我们变成奴隶,并最大程度地排挤我们”。因此,它虽然有亮点,但并不一定有看点,尤其在这个正以“财富人生”、“卓越公司”、“长青基业”为成功指标的今天,商业替太多人编织了一场“资本唯上”的梦,没人醒来,何况,其中的大多数并不认为这是场梦。
当然,也还是有那么一些人,跟上面反复提请人们“注意,公司出没!”的作者不一样,也跟身处公司权力扩张、无处不在而浑然不知觉的大众不一样,他们曾经一度参与公司权力的架构,主动或被动地,在“利润最大化”和“适者生存”的商业法则下,他们被允许不做道德圣人而接受公司的某种肆意妄为。“只要100个生意人决定做同一件事,那么这件事绝对不会是非法的。”只不过后来,出于机遇种种,出于原因不同,他们退出了这盘“珍珑棋局”,因而得以喘息反省,回望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就这样,突然有一天,他们开始想为以下问题寻找答案:什么是公司?公司是如何拥有如此多的权力?公司由何而来?它又会向何处发展?作为过来人,他们自信于会看得很清楚,就像这类人中的一个代表,泰德•纳杰(Ted Nace)先生,他写出了一本《美国黑帮:公司强权的扩张和民主制度的衰落》,在这本书的序言里,他就很有信心:“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政治活动家,甚至哲学家都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探讨过关于公司权力的问题。但没有人能把这些观点整合起来变成一个具有逻辑性的体系,而我在这本书里试图做到这一点。”
根据纳杰的自述,他曾在加利福尼亚州创建了一家名为皮切皮特出版社,出版了一大批榜上有名的畅销书,在计算机制图与桌面应用方面超越众多规模更大历史更悠久的出版社,成为世界领先的出版商。11年后,他出售了这家公司,重新回到了自由写作的状态。和该书主题相比,这当然不是重点,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它却能为纳杰对公司权力流变的考察添加点砝码。至少,这足以证明作为过来人的纳杰确实有话可说,感受颇深。“公司拥有过多的权力并已经过度渗透进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不仅是纳杰的由衷看法,而且也是该书核心的一句话。
从与主题关联程度看,介绍公司的由来和历史发展仅是形式意义上的,所以纳杰并没有着墨太多,只是用了“从街头斗殴到帝国梦想”、“讲述真实的故事”、“为何殖民地民众对公司心有余悸”等几个章节的篇幅一带而过。他的重点在于公司权力的滋长及其扩张上。不过,在这之前出于逻辑的连贯、分析的缜密,纳杰归纳了现代公司(相对于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的公司而言)的几个改变,包括:公司的建立变得轻而易举;公司获得了无限的存在时限;公司学会了“变形”(转制);公司获得地域转移的能力;公司更容易调整业务范围;公司丢失了道德责任感;公司可以为所欲为;取消对公司规模的限制;公司赢得了宪法权利。对于这些变化,纳杰提到,是圣克拉拉县诉南太平洋铁路公一案(Santa Clare v. South Pacific Railway Co.)给予了公司权力迅速扩张的转机。在那个案子里,联邦最高法院声称公司拥有和个人一样的宪法权利,判决开头第一句话这么写道:“被告公司具有和自然人同等的属性,从而受到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步分条款的保护。根据该项条款,政府不得剥夺任何个人在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纳杰对这样的判决是感到不可思议的,“我认为,公司等同于个人的观点是不合常理的,在直观上也是错误的。在我看来,公司就是一种非人格的、外在的、没有灵魂的,甚至走向异化的东西,尤其是当它们变得非常巨大的时候”。从现在看来,该判决就像是一个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既然承认了公司在法律上等同于人,受到同等保护,那么接下来就有公司获得政府征用补偿、民事案件的陪审团裁决、商业性言论保护、政治性言论保护、最低标准待遇等诸多宪法权利保——公司权力就此慢慢滋生、扩张。
不过,不要以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纳杰用《伟大的博弈——华尔街金融帝国的崛起》、《资本的冒险》一类财经小说的笔法向我们证实,在这些影响公司权力命运的判决背后竟潜藏了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阴谋,其中不乏法官、书记员从中作梗的先例。权力可以轻易影响司法,这是多么可怕。纳杰像是电影《永不妥协》里的茱利亚•罗伯茨,面对日益霸道的大公司,选择站在民权主义的立场上,然后打出维护社会公正、平等、自由、民主的旗帜,帮助我们认识到大公司的恣意妄为、贪得无厌、藐视法律、践踏民主。当然,纳杰尚未走到反对公司强权运动中激进分子那一步,所以只管慷慨陈词,激扬文字,而不用在星巴克桌子上布道,在沃尔玛门口阻止顾客购物,起诉侵犯人权的跨国公司,加入反对媒体垄断等类似活动。
尽管,这本书所反映的事实在我国还是未来时,但公司既然是一种赚取利润的强有力的工具,就必然会有一定的危害性,蓄势待发。哪怕我们终能凭着完美的制度设计、权力制约去驯化公司,但还是有必要随时提醒自己:“当心点!要密切关注公司的行为,而且永远都不要忘记,它是会咬人的!”艾萨克•阿西莫夫为机器人设计了“三法则”(Three Laws of Robotics),纳杰则为我们提供了新观念。
【美】泰德•纳杰:《美国黑帮:公司强权的扩张和民主制度的衰落》,中信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定价:29.00元。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日
对大公司的批判似乎总能带来一些道义上的快感。在财富、机会、发展与贪婪、控制、特权的角力中,那些人很自然地站在了后者一边。虽然他们通常不是大公司的缔造者或所有者,也不是高薪受聘的执行者,甚至还有不少人只是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大公司就业经历的观察者,但他们却煞有其事地正告世人:请注意,大公司强权正在扩张,民主正在衰落,权威正在削弱,制度正在瓦解。这样的措辞,不亚于戴维•克顿(David Korten)在《当公司统治世界》(When Corporations Rule the World)的预言,“当公司日益摆脱人的控制,并拥有自主性的组织权力后,公众利益和公司利益间的鸿沟就越来越大。这就好像外星人入侵地球并把地球变成其殖民地一样,他们把我们变成奴隶,并最大程度地排挤我们”。因此,它虽然有亮点,但并不一定有看点,尤其在这个正以“财富人生”、“卓越公司”、“长青基业”为成功指标的今天,商业替太多人编织了一场“资本唯上”的梦,没人醒来,何况,其中的大多数并不认为这是场梦。
当然,也还是有那么一些人,跟上面反复提请人们“注意,公司出没!”的作者不一样,也跟身处公司权力扩张、无处不在而浑然不知觉的大众不一样,他们曾经一度参与公司权力的架构,主动或被动地,在“利润最大化”和“适者生存”的商业法则下,他们被允许不做道德圣人而接受公司的某种肆意妄为。“只要100个生意人决定做同一件事,那么这件事绝对不会是非法的。”只不过后来,出于机遇种种,出于原因不同,他们退出了这盘“珍珑棋局”,因而得以喘息反省,回望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就这样,突然有一天,他们开始想为以下问题寻找答案:什么是公司?公司是如何拥有如此多的权力?公司由何而来?它又会向何处发展?作为过来人,他们自信于会看得很清楚,就像这类人中的一个代表,泰德•纳杰(Ted Nace)先生,他写出了一本《美国黑帮:公司强权的扩张和民主制度的衰落》,在这本书的序言里,他就很有信心:“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政治活动家,甚至哲学家都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探讨过关于公司权力的问题。但没有人能把这些观点整合起来变成一个具有逻辑性的体系,而我在这本书里试图做到这一点。”
根据纳杰的自述,他曾在加利福尼亚州创建了一家名为皮切皮特出版社,出版了一大批榜上有名的畅销书,在计算机制图与桌面应用方面超越众多规模更大历史更悠久的出版社,成为世界领先的出版商。11年后,他出售了这家公司,重新回到了自由写作的状态。和该书主题相比,这当然不是重点,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它却能为纳杰对公司权力流变的考察添加点砝码。至少,这足以证明作为过来人的纳杰确实有话可说,感受颇深。“公司拥有过多的权力并已经过度渗透进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不仅是纳杰的由衷看法,而且也是该书核心的一句话。
从与主题关联程度看,介绍公司的由来和历史发展仅是形式意义上的,所以纳杰并没有着墨太多,只是用了“从街头斗殴到帝国梦想”、“讲述真实的故事”、“为何殖民地民众对公司心有余悸”等几个章节的篇幅一带而过。他的重点在于公司权力的滋长及其扩张上。不过,在这之前出于逻辑的连贯、分析的缜密,纳杰归纳了现代公司(相对于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的公司而言)的几个改变,包括:公司的建立变得轻而易举;公司获得了无限的存在时限;公司学会了“变形”(转制);公司获得地域转移的能力;公司更容易调整业务范围;公司丢失了道德责任感;公司可以为所欲为;取消对公司规模的限制;公司赢得了宪法权利。对于这些变化,纳杰提到,是圣克拉拉县诉南太平洋铁路公一案(Santa Clare v. South Pacific Railway Co.)给予了公司权力迅速扩张的转机。在那个案子里,联邦最高法院声称公司拥有和个人一样的宪法权利,判决开头第一句话这么写道:“被告公司具有和自然人同等的属性,从而受到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步分条款的保护。根据该项条款,政府不得剥夺任何个人在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纳杰对这样的判决是感到不可思议的,“我认为,公司等同于个人的观点是不合常理的,在直观上也是错误的。在我看来,公司就是一种非人格的、外在的、没有灵魂的,甚至走向异化的东西,尤其是当它们变得非常巨大的时候”。从现在看来,该判决就像是一个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既然承认了公司在法律上等同于人,受到同等保护,那么接下来就有公司获得政府征用补偿、民事案件的陪审团裁决、商业性言论保护、政治性言论保护、最低标准待遇等诸多宪法权利保——公司权力就此慢慢滋生、扩张。
不过,不要以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纳杰用《伟大的博弈——华尔街金融帝国的崛起》、《资本的冒险》一类财经小说的笔法向我们证实,在这些影响公司权力命运的判决背后竟潜藏了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阴谋,其中不乏法官、书记员从中作梗的先例。权力可以轻易影响司法,这是多么可怕。纳杰像是电影《永不妥协》里的茱利亚•罗伯茨,面对日益霸道的大公司,选择站在民权主义的立场上,然后打出维护社会公正、平等、自由、民主的旗帜,帮助我们认识到大公司的恣意妄为、贪得无厌、藐视法律、践踏民主。当然,纳杰尚未走到反对公司强权运动中激进分子那一步,所以只管慷慨陈词,激扬文字,而不用在星巴克桌子上布道,在沃尔玛门口阻止顾客购物,起诉侵犯人权的跨国公司,加入反对媒体垄断等类似活动。
尽管,这本书所反映的事实在我国还是未来时,但公司既然是一种赚取利润的强有力的工具,就必然会有一定的危害性,蓄势待发。哪怕我们终能凭着完美的制度设计、权力制约去驯化公司,但还是有必要随时提醒自己:“当心点!要密切关注公司的行为,而且永远都不要忘记,它是会咬人的!”艾萨克•阿西莫夫为机器人设计了“三法则”(Three Laws of Robotics),纳杰则为我们提供了新观念。
【美】泰德•纳杰:《美国黑帮:公司强权的扩张和民主制度的衰落》,中信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定价:29.00元。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