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暴民"还是"愤民",都不能一棍子打死


话语权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奢侈品,以前没有这样的平台和途径。


技术的突破使我们有这样的机会,我们不不是说三次产业革命,而是三次技术革命,农耕技术把人类,从游牧带到农耕文明时代,工业技术又把人类带到现代文明时代。第三次技术突破就是互联网,它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空间,这种新的网络的形式的出现,造成了第二空间,应该说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沟通变革!互联网冲破各种专制和防火墙,以不可阻挡的形式进入千家万户。互联网使我们的权力得到实现的可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和权利,最起码在言论这有新的突破。


“暴民”这个词慎用,网络上肯定有暴民,但是还有一个词是“愤民”——愤怒的网民。它基本上是比较理性的,判断相对来说比较客观,有判断力,只不过话语中带有情绪,不能抱以“暴民”的名义将其一棍子打死,这些人的表达是有判断和思考能力作支撑的,正是因为这些分民的出现,促使了体制的变革,像孙志刚这个事情,大家都在讨论这个事情,促使中央政府对这个事情的关注,包括新政策的出台,废止收容遣送。


网络的治理还要有一个过程和阶段,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美国由精英媒体向大众媒体过渡的时候也出现很多的问题,政客之间的争斗,包括同业的竞争和肮脏和龌龊的东西,都在媒体上出现了,政府并没有说要把话语暴民抓起来,政府基本上没有怎么参与,随着国民素养的提高,尤其是民族素养的提升,这个情况会慢慢淡化,最后变成一种可行民主的言论形式。


即使出现暴民也没有那么可怕,还要分析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没有表达的机会,他们没有话语的渠道,现实中又充满了很多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事情,他们又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压抑是可想而知的。他们总要表达的,带有一种情绪,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此不能是管制而是引导。不能以法制的名义进行横加干涉。孙大午给我说过一个故事,他们集团建立一个矿泉水厂,技术监督部门的人来了,抽这个井里的水,一次收两千块钱,农业局、畜牧局、矿务局等总共有十几个部门抽同一个井的水十几次,每家抽一次,然后检验,每一家都有行业法规,每一个部门都在执法,每家交两千块钱,一年抽四五次。他们还给大午说你不懂法治,我们是依法执政,你应该加强法制观念的学习。我们法治不能作为某个目的的工具,而是应当尊崇的是法制精神。


另外,作为网民来说,可能要加强自我的修炼。中国一致存在信仰机制方面,信仰的问题一直是我们很大的瓶颈。还有我们的假劣文化充实每一个角落,特别恶俗,有的连最基本的语法都不通、。


对于管制的手段上来说,我呼吁实名制,但只是倡导,而不是强行,我发文章都用实名。

(注:在1130日博客网“如何构建(网络)虚拟世界的法治规则”的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