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志书的整体性
王照伦
整体性,决定着志书的质量,体现着编者的水平,在新方志编修十余年的过程中,志界同仁给予这一问题极大的关注,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但从新出版在志书看,整体性不高仍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这不仅与我们对新方志整体性问题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而且与志界对整体性问题的探讨缺乏可操作性相联系。我认为,要实现新方志的整体性,必须在志书的结构、资料、观点、数字、文风、记述6个方面着手。即:志书结构要有科学性、入志资料要有系统性、志书观点要有统一性、被志数字要有一致性、志书文风要有同一性、记述事物要有合理性。
一、结构的科学性
志书的结构,不仅是方志编纂的首要问题,而且对志书的整体性起决定作用。因此,我们讨论志书的整体性,必须首先研究结构的科学性。在这里,志书结构的科学性有3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篇目设计要有逻辑性,二是篇目编排要有规范性,三是篇目结构要有完整性。
1.逻辑性。关于篇目的逻辑性,要特别注意属种关系、编排顺序和分类标准3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属种关系要合理。章节体志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把所志对象——地情作为一个母系统,这个母系统内含多个子系统(编),每个子系统内又有若干分系统(章),各分系统内又有一些支系统(节),每个支系统内又有几个微系统(目)。母系统、子系统、分系统、支系统、微系统之间是严格的属种关系,不能有丝毫的混乱。否则,打乱了属种关系的志书,不会有逻辑性,其整体性便无从谈起。在一些新志书中,编、章、节、目之间的关系均存在不少不合理的地方。在编级篇目中,将属种关系搞成并列关系的问题比较常见,如《平邑县志》稿将金银花这个属于子目级的事物升格为编即犯此忌。在章级篇目中,既存在将属种关系搞成并列关系的问题,亦有把并列关系作为属种关系的问题。新编《费县志》在第五章政权内分权力机构、行政机构、议政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档案6节,其中的政协是与编同级的门类,而政权和信访、档案不构成属种关系。新编《蒙阴县志》在文化编中分文化机构、文学艺术、图书档案、电影、广播电视出版、文物名胜6章,其中电影、广播、电视是综合艺术的一种,文学艺术指语言艺术,它们不是一个层次的篇目。节和目级篇目与章级篇目面临同样两个方面的问题,因篇幅所限,此处不再详谈。
其次,篇目的编排顺序要合理。这里所说的顺序,主要指编级篇目。志书的各个门类谁先谁后,一定要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去确定。否则,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遭到破坏,志书的逻辑性便随之丧失,其整体性也将不复存在。志书一般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5大部分组成,这5个部分的上述排列顺序在志界已经达成共识。问题是专志这一大块中的各个门类如何安排,值得研究。我认为可将所有的专志归纳成地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5大类。为了确保志书的整体性,不能单方面强调某类事物的重要性而将其前置。
再次,分类标准要统一。在章节体志书中,要求同一编内的章级篇目、同一章内的节级篇目、同一节内的目级篇目、同一目内的子目级篇目、同一子目内的细目级篇目、同一细目内的微目级篇目,其分类标准必须是一个。不然的话,志书篇目设计就违反了逻辑性原则,必然危害方志的整体性。分类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几乎在所有的新志书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并且有随着篇目级别的降低而增加的趋势。在编级篇目中这一问题相对较轻,只要无“升格”志的设置,一般都能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去分门类。而在章、节、目内的子项划分中,大多数新志书都有一些不妥之处,有的用两个标准分类,甚至还有用四五个标准进行分类的志书。新编《费县志》在第八编政法中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旧时司法5节章,前4章按职能分,第五章按新旧分,自乱章法。《萧山县志》工业编在经营体制章内设国营工业、二轻工业、乡(村)镇工业、部门工业、家庭工业、港商合资工业6节,按4个标准进行分类:第一节按所有制形式分,第二节按工业门类分,第三、四、五接按管理权限分,第六节按投资方式分。《户县志》在城乡建设编内设旧县城、明代、清代、1983年县城所在单位东大街、东新街等13个目,第一目和第四目按新旧分,第二和第三目按朝代分,其余9目按街道分,在1节内按3个标准分类,显得杂乱无章。
2.规范性。志书篇目设计的规范性一般有编排格式、标题内涵、标题用词、文题关系4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编排格式一定要统一。在一部志书中,编、章、节、目、子目、细目、微目的编排格式必须统一,不能有任何随意性和变通性。就新志书看,编、章、节的编排相当规范,一般都能居中排列。而目、子目、细目、微目的编排在有些志书中十分随便,个别志书的目、子目、细目、微目的编排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叫人眼花缭乱,如不仔细辨认和分析,读者很难搞清哪些是目、哪些是子目、哪些是细目、哪些是微目。《平邑县志》稿目和子目的编排格式有4种:目黑体段首空一格,子目黑体段首加冒号;目黑体段首占一行,子目黑体段首;目黑体段首占一行并加序号,子目黑体段首;目黑体段首加序号占一行,子目黑体段首加序号。
第二,标题内涵一定有清楚。志书各级标题的内涵都有特定的界限,编者不能使其任意扩大或缩小。如果连标题的内涵都不明白,势必胡编乱写,这种志书还有什么整体性可言?《平邑县志》稿在气候节内设气温、降水、降雪、日照等目,编者没有搞清楚降水包括降雪。新编《蒙阴县志》在农业编粮食作物节内设小麦、玉米、地瓜、谷子、高粱、大豆、杂粮7目,还在杂粮目中煞有介事地说杂粮包括绿豆、豇豆、豌豆、荞麦、黍子等。显然,编者不知道杂粮是指小麦、水稻以外的粮食作物。新编《蒙阴县志》在文化编文学艺术章内分戏剧、音乐与舞蹈、曲艺与杂技、文学创作、书法绘画与摄影5节,编者不明白文学艺术指语言艺术,而戏剧为综合艺术、音乐舞蹈为表演艺术、书法绘画为造型艺术。
第三,标题用词一定要精当。人们对志书的语言要求历来严格,其标题的遣词用词就更讲究。不仅志书,所有的章节体图书及各类文章都把标题作为首要问题对待。读者看书读文章,首先接触到的就是标题,任何一位负责任的作者都十分关心自己的书或文章的标题质量。因为标题的质量决定着一个作者的文字水平,不能有丝毫马虎。作为志书的标题,一定要紧扣所志事物的本质,并且要求简洁明了。《大新县志》在地下水目中设主要泉眼子目介绍境内泉的情况,泉眼是流出泉水的窟窿,它和泉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平邑县志》稿在汪家坡温泉目内介绍了1眼温水井的情况,混淆了泉和井的概念。《威海市志》在仲秋目内记述的是中秋节的情况,把仲和中混为一谈了。新编《费县志》政权编内的第四章的题目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及第六章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题目太大了,都是一统志目。该志政权编内的第五章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及章内的第一节县委县政府的信访工作,题目太繁琐了。
第四,文题一定要相符。文题相符不仅是志书编写的基本要求,而且是对一切图书和文章的起码要求。志书作为档次较高的图书,如果出现文题不符的问题,就太不应该了。新编《费县志》在县城基础设施节内谈的是城市的功能分区属文题不符,《沈丘县志》在普通中学教育子目内只介绍了解放前后的中学也是文题不符。
3.完整性。志书的整体性要求篇目设计必须完整,因此,志书结构的残缺,必然破坏志书的整体性。《平邑县志》稿人口编只谈了人口分布、结构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没有涉及婚姻家庭问题。新编《费县志》在民政编内谈拥军支前时,对抗美援朝战争之后的支前问题只字未谈。新编《蒙阴县志》在城乡建设编内未给县城规划和村镇规划设计记述空间。这些在志书结构设计中缺项断线问题,是志书整体性不强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资料的系统性
通过阅读新编地方志,我们不难看出,它作为一种资料性的地情信息载体,入志资料的质量决定着志书的质量,并且志书的整体性和资料系统性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志书的整体性具体反映在入志资料的系统性上.什么样的资料具有系统性呢?我认为具有系统性的资料起码应具备3个条件,即:全面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1.全面性。在这里,所谈入志资料的全面性,主要指入志事物发展过程的完整性。一般地说,入志事物的资料应有背景、发生、发展、结果这几部分。除志书断限时仍在发展着的事物不记结果外,所志事物不能缺少这4个部分,因此这4部分是入志事物过程的4要素。如在专志中记述“文化大革命”,背景是根据上级指示而发动,先由党委领导而后失去控制变成全面内乱,波及当地社会的各个方面,给所志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造成了灾难性后果。再如八十年代普遍兴起的职业技术教育,背景水90%以上不能升入大中专院校的中学生既不会种田也不会做工,很难在短时间内成为合格的劳动者,为了使之掌握走向社会谋生的本领,迫切需要对广大中学生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教育。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为实施职业技术教育而制定了规划。一般先由一所靠近县城的普通中学改为农业技术中学,结合当地情况开办农学和兽医等专业,等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少县在原农业技术中学的基础上改建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还在各乡镇建立成人教育中心,在普通中学开设职业技术课,使职业技术教育向多层次全方位的方向发展。通过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不仅使大批农村青年掌握了农业实用技术,成为当地农业生产领域里的“土专家”,缓解了农技人员奇缺的矛盾,使他们成为农村的致富带头人,促进了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改变了基础教育“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传统模式,使广大中学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减轻了高考给一些学生在心理上造成的巨大压力,给基础教育注入了很大的活力。而不少新编地方志在记述这些事物时,没有考虑入志资料的系统性,有的只记了一些支离破碎的现象,有的干脆只将结果记上了事,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在志书中看不出来,削弱了志书的整体性。新编《蒙阴县志》在职业技术教育章只介绍了五十年代的农业中学和八十年代的农业技术中学,既无背景,过程不完整,结果也没记清楚。读者看完后,只知道蒙阴县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这类学校,难以形成这个县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印象。志书是由一个个所志事物组成的有机整体,只有将入志事物全面的情况记入志书,才会有全书的整体性。
2.完整性。入志资料的完整性是指记述事物的要素要完整。入志事物一般应有何时、何地、何人、何物、结果如何5个要素。新编地方志对有些事物的记述距上述要求尚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记事不见人和记人不记事。一般来说,事都是人做的,而人总要做些事。记事不见人多出现在专志对事物的记述上,而记人不记事则出现在人物专志中。《新泰市志》农业编在整地改土目内用四千余字介绍境内1954~1977年间农田基本建设方面的情况,这种长时期、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治山整地活动,不见1个人物活动,简直不可思议。新编《蒙阴县志》在人物编肖航传中,用47%的篇幅介绍传主的简历,接着写评价,惟独不见被志人物一生主要做了哪些事情。
3.连续性。入志资料的连续性应反映在大事记记述事件的连续性、专志记述事物发展过程的的连续性和人物传记述入志人物生平事迹的连续性上。有些新编地方志在大事记中所记的大事缺乏均衡性,有些年份记上几十条甚至上百条,而在有些历史时期数年甚至十数年不记1条,这种倚重倚轻的记述手法,只会对志书的整体性产生破坏作用。有的新编地方志在记述事物时,只记发端和结果,甚至只记结果或只记发端,对事物的发展过程只字不记。还有些新志书写人物传,只写传主的某个侧面或某项活动,人们看不出所志人物的成长过程和生活轨迹。以上种种,编者在割裂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同时,造成了志书在整体性方面的缺憾。
三、观点的统一性
志书强调寓观点与叙事之中,并且要求观点始终如一。令人遗憾的是,在有些新编地方志中前后观点相左,不同篇章中的观点相互矛盾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不仅削弱了志书的整体性,而且给新方志的信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古、近代的事物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在对当代事物的记述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相抵触的文字,对改革开放的记述不能客观地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是特征和对计划经济体制不能一分为二地对待。所有这些,都应当引起志界同仁的高度重视。只有历史地、唯物地记述境内的历史和现状,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自始至终地贯穿于方志对事物的记述之中,才能在客观记述事物的过程中强化志书的整体性。
在对古代和近代事物的记述中,有些志书编者没有很好地消化吸收历史资料,把有些事物从旧史志中简单地搬移过来而形成观点问题。《平邑县志》稿在大事记中记道:“1853年(清道光三年),清廷户部员外郎丁守存奉命来沂州倡办团练;继之,钦差大臣杜翻委任费县士绅前瑞州知府王嘉磷为沂州团练总长。从此,费县各村纷纷筑圩防守盗寇。”由于这条大事记的前面一条记的是同年6月份幅军在境内的活动,这个条目中的“盗寇”显然是指农民起义军——幅军。另外,编者把农民起义军对立面的人物名字记入志书,有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上修志之嫌。新编《蒙阴县志》在大事记中写道:(1860年)“11月4日(农历九月二十日),捻军一部达到本县(本县是第一人称——引者注)与新泰县交界处。知县钱枚调民团御之于常路岭。有清总兵张得胜率兵200余名助战,终不支,捻军攻破蒙阴城。”这条大事记不仅从封建统治者的角度出发将镇压农民起义军——捻军的当地政府和清兵首面人物姓名入志,而且从其中的“调民团御之”、“助战”、“终不支”等字眼里流露出几分对政府军的同情。前面的例子是编者照抄照搬旧史志所致,而后面的例子是编者措辞不当之故。
在记述建国后的事物时,编者头脑中始终要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根弦,并且在记人述事时勿忘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社会特征。否则,将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和损失。新编《蒙阴县志》有这么1条大事记:(1968年)“2月17日,成立蒙阴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委员孟兆瑞。并发出通告和给毛主席的致敬信。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工作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文革’办公室。通告内容:党、政、财、文一切大权归革委会,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夺权;进行斗、批、改。”其中的通告内容纯粹是“文革”语言,整条大事记看不出对“文革”的否定,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记事手法。
不少新编地方志记建国后的事物时,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一字不记,人们从新志书中看不出计划经济有什么不足,也就难以反映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现阶段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正确性。这一问题我在拙文《新方志应如实记述计划经济的弊端》(载《方志研究》1993年第6期)中已有论及,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四、数字的一致性
数字,是新编地方志最容易出问题的一个方面。数字的错讹和前后矛盾,不仅严重破坏了志书的整体性,而且会引起读者对志书记述事物的可靠性产生怀疑。因此,要提高志书的整体性,务必要使全志数字实现一致性。通过研读新编地方志,我将新志书中的数字问题归纳为以下9个方面:专志与专志之间的数字矛盾、专志内部的数字矛盾、专志与大事记之间的数字矛盾、专志与概述之间的数字矛盾、大事记与概述之间的数字矛盾、总数与分项之间的数字矛盾、图表与正文之间的数字矛盾、图表内部的数字矛盾、图和表之间的数字矛盾。
1.专志与专志之间的数字矛盾。新编《蒙阴县志》农业编第四章耕作制度第三节灌溉中记道:“1987年全县有水库、塘坝588座。”而在水利编的无题序言中却说:“到1987年全县共有大、中、小型水库和塘坝603座。”同一个数字在一本志书的两个编内分别记成588和603,相差15。这可能是农业和水利两编的资料分别由农业局和水利局提供,两个部门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或其中有一个部门统计错误造成的,而志书在总纂过程中没有注意到不同部门和系统提供材料的不一致,形成了专志与专志之间的数字矛盾。
2.专志内部的数字矛盾。这里所谈的专志内部的数字矛盾专指正文对事物记述上的数字问题,正文与图表、图表内部、图表之间的数字矛盾后面将作专门讨论,此处不作论述。新编《蒙阴县志》在自然地理编地貌章中写道:“全县总面积1601.6平方公里”。根据该编自然资源章提供的数字,总面积却不是1601.6平方公里。自然资源章地下水资源目内设4个子目,根据每个子目内的数据计算出来的总面积都不是1601.6平方公里。编者在角闪片麻岩和花岗片麻岩风化裂隙贫水区子目内说:“其分布范围较广,计834.4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2.6%。”用以上两个数字算出的全县总面积是1586.4平方公里。用以上3个子目中的数字算出的全县总面积分别是1586.5、1586.4和1586.4平方公里。显然,编者在计算以上的百分数时,其总面积用的不是1601.6平方公里。
3.专志与大事记之间的数字矛盾。新编《蒙阴县志》在大事记中记道:(1964年)“6月12日,全县除坦埠区外,都遭到冰雹和暴雨灾害,受灾作物47481亩。”这件事在自然地理编中是这样写的:“1964年6月12日,全县除坦埠区外,其余都遭受冰雹和暴雨灾害,伤3人,死2人,受灾作物47841亩,毁房73间。”受灾作物在大事记中为47481亩,而在自然地理专志中却是47841亩,两处相差360亩,其中必有一处记错或两处都不正确。
4.专志与概述之间的数字矛盾。《新泰市志》在概述中写道:“到1985年,市内有统配煤矿6个,地方煤矿23个,产量达1004.38万吨,新汶矿务局所属矿产量897.8万吨。”在煤炭专志中是这样写的:“建国后,境内煤矿产量迅速增加,1950年为13.7万吨。1985年达到1033.18万吨,其中新汶矿务局所属煤矿总产量897.8万吨。”1985年境内煤炭总产量概述为1004.38万吨,煤炭专志记成1033.18万吨,二者相差28.8万吨。
5.大事记与概述之间的数字矛盾。《新泰市志》在概述中说:“1985年末,有小学897处,在校学生13.54万人,分别比1994年增加2.4倍和18.6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85%;中学137处,在校学生5.16万人,分别比1949年增加136倍和244.7倍;”用以上数字算出的新泰1949年的中学生为210人,小学生为6908人,共计7118人。1949年新泰在校学生大事记是这样记的:“是年,全县恢复和兴建学校258处,在校学生6860人,教职员工266人。”学生人数两处相差258人。
6.总数与分项之间的数字矛盾。新编《泗水县志》在83页中各可利用水面占总可利用水面百分数之和是99.5%,实际应当是100%。新编《蒙阴县志》在108页的《蒙阴县主要经济作物不同时期面积产量(表——引者注)》中,在棉花栏内,1949年的种植面积是5.4万亩,单产是9.5公斤,总产是515000公斤。而5.4万亩与9.5公斤之积却是513000公斤,相差2000公斤。
7.图表与正文之间的数字矛盾。新编《蒙阴县志》在213页商业局及其所属公司的正文中说:“至1987年末商业局机关设人事秘书、计划业务、财会物价、基建储运4个股和工会委员会,共29人。”在215页的《1987年蒙阴县商业局系统建制、经营概况表》中,商业局栏内1987年末人数记成31人,相差2人。
8.图表内部的数字矛盾。新编《蒙阴县志》在216~217页的《1987年蒙阴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建制概况表》中在自有流动资金栏内合计数记成646.0万元,而将表内20个单位的自有流动资金相加却是632.3万元,相差13.7万元。
9.图和表之间的数字矛盾。《新泰市志》在第72页的《新泰市1957~1985年各月气温状况表》中,4月份的平均气温值是13.5摄氏度。而在73页上的《1957~1985年月平均气温变化曲线图》中,量得4月份的平均气温是14.5摄氏度。
五、文风的同一性
在这里,只谈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部志书的体裁必须统一,即全志必须使用语体文记述体。二是志书的写作风格必须一致,确实如志界同仁常说的那样“众手成志如出一人”。
在志书的体裁方面,使用语体文记述体处理入志事物在志界虽然达成共识,但在有些新编地方志中却经常看到类似散文、论文、教科书、讲话、典型材料等体裁的文字,破坏了志书的整体性。《平邑县志》稿在自然环境编中写道:“下层有一巨大石壁,上有多种图案,若蛟龙出谷,若猛虎下山,若芙蓉出水,惟妙惟肖,蔚为壮观。”像散文。新编《蒙阴县志》在节、目和子目后面附了很多典型案例和典型事例,所有附有这类东西的志文都采用了典型材料的写法。该志司法编公证业务节是这样写的:
第二节 公证业务
1981年1月14日,县建立公证处,同年4月挂牌开业,当时只有1名副主任和1名公证人员。1987年增至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1人,工人3人。
县公证处自建立以来,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以经济合同为重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理》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公证业务。1981年4月至10月办理各项公证事项58件,收公证费4296元。临沂地区司法局在本县(本县是第一人称——引者注)召开现场会,由公证处介绍了蒙阴县公证工作是如何开展起来的经验。1981~1987年,共办理经济和民间合同(民间应改为民事,合同后应加公证——引者注)10438件,收费15801元。每年都受到上级表扬。
附:典型案例
常路公社东三庄社员赵光亮、张现彬夫妇未有子女,1959年过继侄子赵维祥为子,并为其完婚。还为其支付了3年的口粮款。当两位老人年老多病、生活困难时,赵维祥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将两位老人要卖掉的棺材强行抬去一口。为此,两位老人要求解除过继关系,当“五保户”,但赵维祥不同意。两位老人无路可走,要寻短见,幸被人发现得救,来公证处要求处理。经查,赵维祥自被过继后,20多年来,没有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没有尽赡养义务,只是名义上的继子,无权继承(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行为,赵光亮夫妇在世谈继承不妥——引者注)老人的财产。公证处配合公社司法助理员和大队干部向其宣传法制,耐心教育,解除了过继关系,并追回了棺材钱。赵光亮夫妇两人流着泪说:“公证处的同志们救了俺两条老命”。(句号应放在引号内——引者注)
以上这些文字,如果去掉节名从志书中抽出来单独看,谁也不会认为是志文。方志中的议论及对一些名词术语的解释,使得志书中的某些章节或段落很像论文和教材。在人物传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物写成了简历和悼词。
在志书的写作风格方面,很多新编地方志的板块结构明显,不同编章不仅记述事物的语气、态度各异,就连语言的年代也不相同。有的像讲故事,口语化明显。有的之乎者也连篇。个别志书编者为了显示自己有学问,专找一些生僻字使用。凡此种种,都有损于志书的整体性,应当通过强化总纂工作使志书在文风上实现统一。
六、记述的合理性
说到底,志书不论记历史还是述现状,都是通过对境内事物的记述来完成的。其材料的系统性、观点的统一性、数字的一致性、文风的同一性都要靠对入志事物科学合理的记述来实现。因此,编者如何去记事物,在志书的整体性中起重要作用。怎样才能记好入志事物可以从若干方面着手,单从增强志书整体性的角度出发,我认为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记因果,二是要记联系。
1.记因果。前面在谈入志资料的完整性时提到对被志事物的记述应有何时、何地、何人、何事、结果如何这几个方面。被志事物的这个结果不是凭空而来的,是由一定的主、客观原因造成的。我在主编《平邑县城乡建设志》(山东出版总社临沂分社1988年出版)中记述境内环境状况时写下了这么一段话:“1970年后,相继在温水村附近建起化肥厂、栲胶厂、造纸厂,大量工业废水排入河道,水面漂浮着一层黄色气泡,水中的挥发性酚超过国家标准10.04倍,COD(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标准248.4倍,致使河中鱼虾荡然无存,‘温水鸭蛋’随之绝产,沿河水草及树木也受到严重危害。”在城市规划与管理章中写道:“1970年以前,县城建设尚无远景规划,县政府只是局部地进行安排,一些工厂厂址、中小学校址及政府职能部门和商业服务设施的定点工作,一般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然后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这样建设,自然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全盘的考虑,以至在县城两个主风向上建了两个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在县城的西北角上建了县水泥厂,在县城的东南角上建了县陶瓷厂),在居民区内建了农药库,在城区地面水流的上游建了石油站,对城区居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这是因果在志书的一处同书的记述方式。有些事物因果同记一处有困难,可以采取甲专志(或甲章节)和乙专志(或乙章节)互为因果的办法。如气候特点对农业生产方式及作物种类的影响,地形、地貌、植被、降雨特点对地面径流的影响,人口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等等,都适合异处互为因果的方式记述。
采取因果同书的记述方法,能够使读者看到志书中的一些现象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告诉人们一些现象必定要产生一定的后果。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就清楚了,志书的整体性和就会随之增强。
2.记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孤立的事物的不存在的。从不少新编地方志在对事物的记述中使读者看到的是一个个孤立的事物,它们之间的联系在记述中被弱化甚至取消了。这是新志书整体性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事物之间的联系在表现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有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这些都是应当成为新编地方志在对事物进行记述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在对具体事物的记述中要注意一事物与多事物相联系的问题。工业产值,不仅与外延扩大再生产相联系,而且与内涵扩大再生产相联系。工业产生的利税情况,和劳动生产率、增收节支、产品调价等相联系。农业产量,与土壤、气候、农业技术、良种、病虫害、肥料等方面的情况相联系。升学率,与教育设施、师资状况、生源情况、教学手段、招生计划等相联系。我们在对这些事物的记述中不能只记孤立的某个方面。如记某年升学人数的增减,不能只记有多少学生升入上一级学校,同时要记清教育的软硬环境及招生计划方面的情况,才能使读者知道这个这个升学人数的增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强化对事物之间联系的记述,不仅是提高志书整体性的必要措施,更是客观事物本身对志书的要求。
综上所述,志书的整体性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从某一个方面着手进行工很难奏效,必须对之实行综合治理。不仅要强化上面所说的6个方面的工作,还应在志书的装帧设计、图表照片的编排等方面做大量的探索性工作。与此同时,应注意到提高志书的整体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期望所有的志书在某一天都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平。这是因为志书的整体性和志书编者的素质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志书编者素质的提高又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应当下大力气去提高编者的整体素质。如果没有编者素质的普遍提高,志书的整体性就失去了它提高的前提和条件。但在目前情况下如何更有效地提高新编地方志的整体性,还有待于志界同仁继续探索和实践。
海南史志,1995,(1):8—14,7(初发).
哈尔滨史志,1996,(1):17—23(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