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的性质(八)
--兼复曹国奇先生的批判檄文
叶行昆
关键词:婚姻经济学 生儿育女 婚姻家庭 婚姻误区
在上一部分中,我们讨论了性行为与婚姻之关系;似乎意犹未尽,在本节正文开始前稍作些补充。
倍倍尔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文中说:“人类对于冲动的满足,只要不损害他人,自己的身体尽可由他们自己处置。满足性的冲动也和满足其他自然冲动同样,是个人的私事。既不必对他人负责,也绝无第三者插嘴的余地。我要怎样喝、怎样吃乃至怎样穿衣睡觉,都是我的私事,和异性的交际也是同样。见解和教养、个人的完全独立,因新社会的教育及社会主义而成为自然的一切性质,使对于自己有害的行为决不会做。所以未来社会的男女,将比现在更加自制,更能认识自己的本性。关于性问题的一切假道学及神秘主义自然消失,两性关系将更为自然而健全”。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 人类的性行为与婚姻无关,是“人类对于冲动的满足”,“是个人的私事”。
二. “一夫一妻制是私有制的产物”(恩格斯语),在这种婚姻制度条件下,社会不允许人们把“自己的身体尽可由他们自己处置”,因为要“对他人负责”,还有“第三者插嘴的余地”。即便“使对于自己有害的行为”也“会做”。
三. 只有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替代了私有制,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消亡;而在私有制条件下所产生的一夫一妻制也随之消亡。届时,“个人的完全的独立,因新社会的教育及社会主义而成为自然的一切性质”;“两性关系将更为自然而健全”。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告诉我们:“人类对于冲动的满足”,“是个人的私事”;与一夫一妻制无关。同时也给出了婚姻制度的历史变迁的路径与轨迹。遗憾的是,社会主义距离我们还太遥远,因为社会尚不允许人们把“自己的身体尽可由他们自己处置”。“自己的身体”还得由别人来予以“处置”。至于社会主义社会何时能到来,人们何时才能把“自己的身体尽可由他们自己处置”,就现在看来,那只是一种“远方的呼唤”了。
言归正传:
俗称:“画鬼容易画人难”。作为实证科学的经济学,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就是要理性分析真实世界中的经济行为;面对婚姻这一真实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一“微社会研究”,经济学能否给出自己的诠释,即能否“画人”,还其“本来面目”,是显学还是玄学,既是对经济学的挑战,也是对诠释者的挑战。挑战与应战并存,是经济学之幸,也是从事经济学探索者之幸也。
本章着重讨论生儿育女与婚姻家庭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之间的发展趋势,并进一步阐明婚姻的性质。
西谚云:“无后之家乃非家也”(A family is not a family without children.)。香火缭绕,子孙满堂,共享天伦之乐,也是中国人所乐道与向往的家庭生活。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婚姻是否就是生儿育女的首要任务呢?“无后之家”就成不了家了吗?难道俩人世界就“非家”了吗?
德国社会学家穆勒里尔曾将人类的婚姻动机归结为三种,即经济的动机,生育子女的动机及感情的动机。并将三种动机的重要性依时代变化列其先后;上古时代,经济动机第一,生育子女第二,爱情即满足性的需要第三:中古时代,生育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爱情第一,生育子女第二,经济第三。笔者以为,在人类社会进入后现代化时期,婚姻的生育子女的动机已经淡化。
且看如下分析:
一. 生育不仅仅是家庭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有人说:“其实在现代社会,生育完全可以不必通过婚姻来获的,弄个玻璃管子就行,花钱也不一定多,何必一定要借助于婚姻,绕那么大一个弯!”此言不无道理。人类有繁衍后代的需求,但这是从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着眼的。随着科技进步,生儿育女的社会化趋势越来越大。单个的婚姻家庭并不一定要完全承担社会的繁衍后代的责任和义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基因工程,试管婴儿等政策与措施,已经将生儿育女问题社会化了。甚至有人提出:“现有的人类的生育机制是属于小农经济的,婚姻制度产生于数千年之前,是人类为了适应小农经济而发明的”。“人口社会化是淘汰婚姻制度的原因”。“在不远的将来,人口问题就将给于婚姻制度以毁灭性地一击。淘汰婚姻制度,施行人口社会化是人类社会的出路”。(参见朱鹏:《淘汰婚姻制度的理由》,第二版)
二. 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人们生育观念更新:在古代中国生育是婚姻的主要任务,丈夫可以休妻的堂而皇之的理由之一,就是妻子不能生育。为了传宗接代,香火不断,娶妾、租妻、借种等等,无一不可。还有传男不传女,长子继承权,母以子贵,龙子龙孙,西方则有公、候、伯、男、子等等;都是为了家庭财产长期牢固地私有化而“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是一种垂直的私有财产观念,而且受到法律保护。现在,社会等级制度取消,男女平等,独生子女,遗产法的完善和实施等,无不使家庭财产与社会财富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生儿育女与家庭财产之间的继承关系已渐渐淡化。传宗接代,“要知道多遗传龙种才是自私人奋斗一生的最根本利益,这是必须最大化的”云云,更是无稽之谈,完全是小农意识在作怪;孩子跟姓谁都无所谓了,还传什么宗,接什么代。毛泽东他老人家就把俩个“龙女”跟“红都女皇”的姓了。(可参见:曹国奇:《对叶行昆婚姻经济学的批判》。该文提出:“许多动物中有家庭,但没有私有制”。倒新鲜的很,未知动物世界中可有“国家”否?依曹氏定理,恩格斯的论点一定属于“伪科学”般的“破乱货”或“一桶浆糊”了。可见,曹氏“意识高度发达”得实在可以,颇具“男人之强壮美”。更不得而知的是,当今之世“已有的经济理论”,除了曹氏定理,有否“真科学”存乎?余不足论也。在下才学疏浅,孤陋寡闻,敬请指教!学问学问,就是要不耻下问吧。嘿嘿!!)
三. 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使得生儿育女的成本上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教育程度的提高等,社会的约束条件也使生儿育女的成本上升。据统计,在上海,从一个孩子出生到大学毕业,家庭支出的费用约高达45万人民币;尚且不算父母为之付出艰辛的其他间接成本。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城市,人口出现负增长,“丁克家族”的大量涌现,都与此相关。婚姻家庭并非不想生儿育女,而是成本过大,力不从心。
四. 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使得养儿防老的观念需要更新:如今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养儿防老几乎是无稽之谈。养儿防老的状况与经济发展成反比。大量的养老院,福利院的涌现,以及养老金,养老保险项目的日益增多,恰恰说明社会的养老保障机制在日益完善。养老已成了一个社会化的问题,任何单个家庭是无法承受的。
由此可见,组成婚姻家庭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的动机,在现代社会中依据不足。况且,每个人的效用函数是不同的,生儿育女确实也并不需要以婚姻的形式得以实现。比如,2000年美国的年轻未婚母亲就约占同龄女子总体中的三分之一。生儿育女更不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唯一纽带,以为生了孩子就万事大吉,进而对夫妻关系冷漠处置,也是婚姻误区之一。
生儿育女,“望儿成龙,望女成凤”,子孙满堂,是人们享受天伦之乐的一种。然而,美好的愿望并非就有美好的现实,事与愿违,力不从心,是人生的常态。眼下,社会学、伦理学等都对克隆技术的单亲繁殖适用于人类社会而争论不休,但无论如何,此项技术的发展无疑将会给人类的婚姻与生育问题带来一场革命。技术发展与社会进步,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等,恰似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永远是人类社会试图解答而又难以解答的命题。
2005-2-17
写于“面壁居”
(附注:自从<论婚姻的性质>诸文在”价值中国”重新发表后,本人近来收到不少网友发来的邮件,其中犹以女性朋友居多,纷纷对所谓的”婚姻经济学”提出自己的见解与意见,褒贬不一,有咨询也有商榷;限于时间与能力,实在无法一一予以答复.不胜歉意之至.医生若欲治病救人须先诊断病因,方可对症下药;倘若病人不知自己所患为何病,届时病急乱投医,甚至病入膏肓,诚不可救药也.吾之婚姻观似应作如是观.本文乃旧作新发,以就教于”价值中国”的同仁及游客们,非欲再次与曹国奇先生论辩矣.世上没有绝对真理,见智见仁而已;大可不必一概而论,一锤定音.”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惟求”高山流水”,以期”安身立命”罢了.承蒙曹先生与诸位游客等之厚爱与批评,在下一定铭刻在心,化悲痛为力量.伏乞有识之士谅之!察之!!知吾,罪吾;无奈不可乎?--20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