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求“大”结歪果---中国石油垄断市场问题追究


 

政府求“大”结歪果---中国石油垄断市场问题追究

【过去,政府一直把企业“做大”看成是一种经济发展“战略”,因此,自然而然,它动用行政之力,将同行业中几乎所有国企撮合在一起,变成巨无霸的足以强力垄断市场的一个公司。其中,中石油与中石化就是反映政府“做大”战略中的一个典型。它们两家的确立不仅扼杀了民营石化成分,而且连其它国有性质的石化企业都被扼杀了。然而,政府却没有想到,通过它所培植起来的这些巨无霸企业,会反过来对社会甚至对政府进行“要挟”,使它能够左右政府的政策。这样。政府的求“大”行为最终结出了一个“歪果”,使社会深感垄断的痛苦,使政府自己深感头痛的“痛苦”。实际上,政府还不太懂经济学道理,因为一味求大就是一种不懂经济学道理的表现。政府不是盲目地以行政之手去求大,而应该是维护市场的充分供给竞争,因为这样才能迫使其向社会提供价格低品质好的产品。特别是处于非常基础地位的石油行业,如果这个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那么石油价格就可以低到均衡线,使社会经济因此可以充分运行、充分活跃,从而达到经济增长、就业充分的目标。因此,政府必须改变思维方式,从盲目求大到探求“竞争增长”之路,这样,社会经济会获得更充分发展的条件。――黄焕金】

 

社论:面对油荒,垄断企业应承担公共责任

 

  2005-08-14 10:49:0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进入7月以来,广东特别是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城市相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成品油供应紧张局面。目前这种供应紧张局面似乎愈演愈烈,并向其他地区蔓延。

 

  有关部门解释说,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与入夏以后南方进入燃油消费高峰期需求骤增有关,但根本原因还是国际油价持续走高,对国内燃油供应体系带来严重冲击。由于国际油价走高,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倒挂,据计算,每吨差价约为700元。这给炼油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导致其不愿进口原油进行加工。有报道说,一些地方小炼油厂由于加工成本高而停产或半停产。

 

  不过,这些地方小炼油厂的产量在整个市场上绝非主角。在广州成品油供应源方面,中石化和中石油公司占了八成,社会上小的成品油供应商占了不足一成,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小炼油厂占了一成半。也就是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在炼油和成品油供应方面占绝对垄断地位。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目前的油荒,两大国有企业要承担主要责任。

 

  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似乎合情合理。然而,两大集团并不是一般的私营企业,而是国有垄断企业。它们是由政府动用公共资金投资兴建的,政府也始终是它们的主要股东,假如它们的运营出现严重风险,政府也将承担某种拯救责任。而纳税人之所以愿意以公帑创建国有企业,当然希望其承担部分公共职能。

 

  而且,政府为了确保两大集团有利的经营环境,还赋予了两大集团以其他企业根本无法想象的垄断性权力。对内,它们几乎拥有全部油气资源,对外,则垄断着石油进口权。在炼油领域,经过1998年的第三次石油体制改革,全国10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国有炼油厂基本上都划归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控制。甚至同属中央企业的中海油也不允许插足,更遑论民营企业。

 

  不管是从初始投资,企业性质,还是从目前的地位来看,两大石油集团都有责任承担一定程度上的公共职能。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为国家分忧解难。当国际石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时候,它们应当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政府让这两大集团成为囊括整个石化产业链的巨无霸,似乎也含有这样的意图。两大集团囊括了从石油开采、石油贸易、炼油、成品油销售等完整的产业链。因而,只要这两家企业愿意承担稳定市场这一公共职能,就应该通过内部的资源配置,消化国际市场原油涨价对国内的冲击。实际上,两大集团目前也完全具有这样的承受能力。去年两大集团获得两千多亿利润,今年上半年,中石油完成利润1029.27亿元,占到全部中央企业利润总额的近四分之一。因而,它可以拿出石油开采业务所获得的利润,弥补炼油业务的亏损。

 

  然而,它们是否切实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呢?在油荒中,两大集团是否尽最大努力来打消市场的恐慌心态?人们恐怕倾向于给出否定的回答。业内更有人士坦率指出,此次油荒,实际上就是两大集团造局,试图以社会恐慌要挟政府,迫使政府大幅度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需要理性地思考一个重大问题:我们要国有企业干什么?两大石油集团享受着国有垄断企业的巨额制度性补贴,却不顾公共利益而完全以利润为唯一追求目标,显示出国有企业控制机制上的严重缺陷。

 

  石油资源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石油供应对于经济、对于民众生活具有重大影响,人们正是以此为理由,主张用纳税人的钱在这一领域创办国有企业,让国有企业垄断这个市场。然而,我们该如何约束这些企业,让它们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时候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