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博客”现象与流氓燕的裸照风波
叶行昆
自网络世界降临中华大地,我就开始了“新大陆”的航程,几乎“一日不可无此君”;虽还不至于沉湎于此,但几乎已处于“半梦半醒之间”了。如今,稀里糊涂地沦落成了网络人,也成了个半吊子的“博客人”(blogger)。人类社会经历了奴隶主文化、贵族文化、市民文化,现在有了网络文化。人类的文化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还真不大好说;盖棺未已,论定尚早。昔日贝多芬的“致爱丽斯”与当今流行的“老鼠爱大米”,就受众的文化层面而言,可谓是见智见仁,难分伯仲的。
“博客”是网络时代的新宠(我了解“博客”,也就是近几个月的事。)无论在技术开发还是运营模式,均有其独到之处;她一来到中国就恭逢盛世,“博客中国”因进入了“木子美时代”一跃而成了“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站”。谁说我们中国人消化不了国外的高新技术和先进理念的?辞旧迎新,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体现;“博客中国”刚刚送走了“木子美”,又迎来“流氓燕”。辞旧迎新,不亦乐乎?时势造英雄,识时务者为俊杰 ;“博客”造就了“木子美”、“流氓燕”等中国式网络英雄。她们是中国网络时代的里程碑式的人物,实在功不可没。据说,有的网站就因有她们的风采而被网民堵塞,或因此瘫痪,真是人潮如涌,势不可挡。如今,木子美大概成了“博客中国“的形象代言人,而流氓燕则为其中流砥柱;悲乎?喜乎?难以言表。老实说,“木子美”的大作,我没拜读过,仅对“流氓燕”的作品略有涉猎(出于对“裸照风波”的好奇之心。)。就其《日记》而言,平心而论,在读的过程中,有点象“臭婆娘的裹脚布”的感觉,终于因缺乏耐心,阅读能力有限,无法登堂入室而高山仰止了。虽然其中不乏可圈可点的章节,如“女人心”、“卡米拉”、“香烟男人”和“酒色男人”等。对其作品在写作方面的点评,非本文之要旨;本文所要讨论的是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能我们点什么样的启发或反思。
据说燕女士在中国网坛写作领域中是出道较早的一位,是否能被誉为领军人物,不得而知;但称其为一位网坛写作的键将,应该是受之无愧的。中国的网文写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写手们的期望值,不必过高;比起当年的原创流行歌曲,或电视剧之类的,起点高了许多,实在也是要好了许多。就其写作水平的本身而言,并非有太多的过人之处;远未臻于妙笔生花,炉火纯青;而令人拍案叫绝之境界;却何以突然人气沸腾,场面火爆呢?其吸引网民之眼球--何止是眼球,应该是眼珠--之魔力决不亚于当年人们对飞奔太空的杨利伟。想必一定有其出手不凡或出奇制胜的妙招。“该出手时就出手”。果不其然,玉体裸照横空出世!此招可谓“触网”有声,立竿见影;真是“一‘裸’激起千层浪”。一“裸”妙招,全盘激活;其文字的点击率也一路飙生,恰与中国的股市成背道而驰。
依愚之陋识,为燕女之裸照而大跌眼镜者,一定以“性焚一族”居多。在其血气方刚,年轻气盛之际;看了点“半老徐娘”的局部真理,就心澎湃,热血沸腾了;当然,这要比鲁迅当年所看到的几条玉臂幸运多了,毕竟到了网络时代,科技进步了。对于区区裸照,我想有点身价的权贵们一定会不屑一顾的。“身体又不是看的,是用的;真是的。嘻嘻!”看来,跌眼镜者们要好好努力,尽快超越“隔岸观火”的层面而要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进入“巫山云雨”之境。曾几何时,国门刚打开,洋鬼子陆续来到神州大地;圣旨曰:“不准围观外宾”。如今不知谁围观谁了。仅仅因为区区几张不入流的裸照,而且还远非达到“绝对真理”的级别,竟然会掀起如此的轩然大波。殊不知远在大西洋彼岸沙滩上或在莱茵河边晒日光浴的男女老少们闻此讯后当作何感想了;大概又会觉得是“支那人”的一大国耻吧。有朝一日,如果我们也有晒日光浴的场所,那一定天翻地覆,天崩地裂。
孔老夫子之圣贤之道,未必句句都是真理;尤其是那句曾经作为“国训”的:“非礼勿视”。我总觉得此训不够人性化。其实,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大丈夫,知其不许视而视之乃真豪杰。况且男女之事,越禁越甜,“禁果”一词因此而来。国人少见多怪,乃至大惊小怪;我想到了中国能够百无禁忌,见怪不怪之际,也就是国人心态健康之时;倘若到不了此时此刻,振兴中华、和谐社会之类的,只好免谈了。
有人说:“女人要出名,就要裸;男人要成名,就要骂”。此言不无道理。(时人将骂,美其名曰:“批判”)“一骂能消千古愁”,比如台湾的李傲、柏杨,不就是因骂政府、骂国民而出名的吗?大有当年鲁迅先生之遗风。如今的,尤其是在网站上的大骂、小骂,或大批判、小批判,依然蔚然成风,而且风起云涌(“博客”的出现,更是推波助澜,如灌水、扔砖头之类的)。说到男人的因骂而成名,这里要补充几句。光会骂国民政府、党政要员,或者“丑陋的中国人”,还不算本事,要敢骂,而会骂洋人,把洋鬼子骂得五体投地叫他们一点脾气也没有;那才叫本事,堪称儒林好汉,文人一绝。近代中国,能荣膺此誉的,恐怕只有辜汤生老辫子一人而已,而且是空前绝后的。辜老先生也有两个“凡是”:“凡是洋人说的,未必是对的;凡是洋人做的,未必是好的”;故要大骂特骂。今非昔比,如今我们竭力要与洋人接轨;两个“凡是”,此一时,彼一时也。至于“一裸出名天下闻”,当今女人因“裸”而成名的,不计其数。成名为何?为利也。有名无利,徒有虚名;名利场,名利场;由此而来。燕女士此招事半功倍,名利双收,符合名利法则。
话又说回来,男人的骂要比女人的裸来得费劲多了。男人要成名而骂出些道道来,把对方骂得狗血喷头,必须将血流向上喷涌;时而会眼冒金星,是要冒患脑溢血之风险的。相对而言,女人的裸就轻松多了。顺势而下,干净利落;即便一览无余。男人因此而相形见拙了。所以,一般说来,名女人要比名男人多出许多。前者对于我国GDP的贡献远远大于后者,过去讲“女人祸国”,现在应该是“女人救国”;且看那些成千上万的“女子地下工作者”和“黄色娘子军”所占的GDP份额,就够令人刮目相看的,更别谈名女人了。当今中国的女人不仅能救国,而且救活了不少网站,“博客中国”就是其中的幸运儿之一。
人体本来是个完整的宇宙体,有体位部分之分倒也罢了,竟然还有公共部位与特区、禁区之别;这大概是人类智慧高于动物之处,文明的人就是文明于此。将自己的“特区”或“禁区”对公众开放而免去“签证”或“通行证”,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公众对此也就有了截然不同的阵营,一种以为无需“签证”,不设关卡就可进入她人“特区”或“禁区”而大饱眼福,宛如身处欧元区,一路畅通无阻。由于天上掉馅饼,因而振臂大呼“顶”!“爽”!另一种则大不以为然,人体的特区部位岂能随便对外开放?“廉耻”两字还管用吗?古人云:“知耻近乎勇”,对“廉耻”都没知觉了,人将不人。所以,灌水的、扔砖头的,也为数不少。但是,若是有“网民公决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后者一定败北;但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许多事情是多数服从少数的,精英治国,即是一例。
还有,现在有“行为艺术”和“色情艺术”之别的说法,还有“高雅音乐”与“流行音乐”的区别。对此,我不是很以为然的。我不知道“断臂维纳斯”应归属为行为的还是色情的,也不知道“蓝色多瑙河”是高雅的还是流行的。人活着,有时会越活越糊涂;否则当年老舍先生不会写《我这一辈子》的。艺术因其美妙而赏心悦目,音乐因其动听而沁人心脾。人各有所好,而投其所好;所谓艺术、音乐、文字等等似理应如此。强行区别对待,以此可而非彼不可,此可为而彼不可为,诸如此类的形式逻辑叫人难以恭维。
眼下还有一种说法,“美女作家”、“用身体写作”云云;对此,我也不敢苟同。据我所知,上乘的女作家未必是美女,美女绝非当好作家的充分条件。当今的“美女作家”是否是“美女经济”的产物,我不得而知。据称,有人对“用身体写作”,似乎嗤之以鼻;也令人有似是而非之感。的确,“用身体写作”一说,似有语病;却有其合理存在之价值;如同“屁股决定脑袋”一样,有异曲同工之妙。俗称:“画鬼容易画人难”。身体不是那么好写的,尤其是女人的身体;一定是要用心,而且是呕心沥血,费尽心机才能写好。一般说来,人贵有自知之明,女人写女人要比男人写女人好。因为男人是从外面写到里面,而女人是从里面写到外面;无论是写情感还是写身体。什么沉鱼落雁、出水芙蓉乃至水淋淋的小白菜等等,只能出自臭男人的手笔。“食、色,性也”;因而有了饮食文化,也有了深闺文化。前者蔚为大观,因而创造出了“满汉全席”;后者仅有类似“房中术”的作品而大行其道,可与写身体本身关系不大。迄今为止,能把女人身体写好的,而且是女人自己写的;倒是难得一见。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固然谈的不错;但要他在“雅舍”里谈“身体”,未必就能谈好;这应该与文字功底关系不大,而与性别有关。笔者由衷地希望中国能出几位女作家,把女人的身体写好;若是能奇文共赏或雅俗共赏,生产出一种“身体主义文学”;抑或能弄得个诺奖之类劳什子,也未可知;也相信“博客中国”能提供这种平台。
最后,打一首歪诗寄语“博客中国”,切勿以不敬视之也,文字游戏,不必当真:
木子依然美,
雨燕任其飞;
博客无限好,
只是近裸照。
(本文因赠“博客中国网”而写。)
2005/6/写于沪上“面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