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收费的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财政都相继经历了一场重大的改革:调整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格局。确立一项较为合理的研究生收费制度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事,因而有必要在其实施前进行详细的论证,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必要时还需进行听证。本文就研究生教育收费观念的转变为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并合理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从而对最终能制定出一个完善的操作方案有所裨益。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 收费改革 成本分担 机制创新

近几年,关于研究生全面收费的问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1978年,我国恢复了中断12年之久的研究生教育,目前我国研究生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方式。其中,占研究生主体的国家计划招生的“公费生”,由国家下拨培养费,不仅学费全免,并且每月还有基本生活费。所谓“全面收费”就是将公费、自费并轨,所有学生都要缴纳学费,但也不是完全由学生自行缴费,它的标准提法是“培养成本分担”。虽然,目前何时试点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制度尚无定论,但是各高校也很早就着手进行了这一方面的探索,许多学校已经为此准备多年,并且有不少“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 的初步预案也已初露端倪。
一、 研究生教育实行成本分担的必要性
(一) 经费短缺成为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研究生招生数由1990年的29649人发展到2003年的27万人(近10倍),仅2003年比2002年就净增了7万人,虽然我国研究生招生的规模速度与纵向历史情况相比已经很快了,但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我国的发展规模还远远不够。[1]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进一步增加了原本就不足的教育经费压力。目前我国的教育是“穷国办大教育”,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制约着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落后于发展国家的平均水平,与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形成明显的反差。国际经验表明,没有一个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能够由政府包揽教育,特别是耗资巨大的高等教育。[2] 正像哈佛大学前校长陆登庭所说:“完全或主要依靠中央或地方政府获得经费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是不大可能成功达到国际优异水准的。”[3]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可以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缓解研究生教育经费压力,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更多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有助于教育机会的均等。
(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的理论依据是“谁收益谁负担”的成本补偿原则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研究生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的一个阶段,现在却享受着“义务教育”的特权是不合理的。2002年世界银行出版的研究报告《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指出,高等教育具有很高的私人收益,具有投资的属性。美国各种学位或文凭持有者的年均收入分别为:






学位或文凭
年均收入/万美元
专业学位(指牙科医生、律师和兽医) 10.96
博士 8.94
硕士 6.23
学士 5.22
高中 3.04
高中以下 2.34
[4]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学校和导师对学生进行培养的过程,学生是主要的收益者,能从教育投资中获得很高的收益,因此,研究生本人应该承担部分教育成本。
(三)免费的研究生教育是教育资源中的不公平现象
关于教育公平,在理论上有两个层面:一是教育权利平等,二是教育机会均等。对于教育权利平等,在对残疾人教育权利的进一步落实后,基本上已经实现。而免费的研究生教育似乎加剧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上世纪60年代起,许多发展中国家为增加低收入者享受硕士教育的机会,曾纷纷实行免费的硕士教育,但结果正好相反。例如,在80年代以前的印度尼西亚,占人口30%的高收入阶层获得了83%的高等教育资助,而占人口40%的低收入阶层仅仅获得7%的高等教育资助!免费的研究生教育,其实质是将公共教育资源向城市人口、高收入阶层转移。因为,他们早期接受的教育比农村要好,上大学的比例比农村要高,同时由于相对富有,大学毕业后不急于工作去赚钱继续读研的可能性要大。根据上表教育与收入的分析可知,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还会进一步加大贫富的差距。国家实现研究生教育收费则“有助于维护教育机会的均等,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
此外,如果按照罗尔斯‘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的公平原则进行收费,发达地区的老百姓为经济发展的贡献大,作为纳税人,其子女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受到更好的教育,那么就是一种新的窃贫济富式的收费与教育理论,它导致的是真正的更大程度上的教育不公平与社会不平等。
(四)研究生教育是精英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
由于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人数相对较少,其教育内容更是“高深学问”,还有一部分研究生教育更接近职业训练的内容(如MBA教育),通过定性比较研究生教育与义务教育、本科高等教育外部收益的大小,研究生教育应当被确定为准公共产品,这一点才是研究生上学必须交纳学费的理由。
二、 对国家相应政策的研究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并轨)改革于1989年起步,到1997年全面并轨。研究生全面收费的方案从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计划从1999年开始在上海试点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并于200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但由于担心会影响生源,这一方案当时夭折了。目前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正在组织探索和研究,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乃大势所趋,预计大范围展开试点为期不远。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后,国家和学校不但不会减少投入,相反还将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高校可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尽管总的看来,研究生收费对学校经费总额的贡献不那么显著,但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燃眉之急。对于大学来说,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根本之计。[5]
三、收费对高校的影响作用及典型预案的透视
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有助于建立与市场机制和国家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研究生规模与结构调节机制,有助于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与效益的共同发展。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对某些考生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它将从机制上彻底转变现有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尽管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还没有正式确立,但目前大多数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都大量使用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方式收取学费,只不过收费对象还不是全体学生。
研究生收费改革的根本目的不仅是为了缓解教育经费紧张问题,也是一项深层次的改革,能更好地体现国家教育投入的目的性,完善高等人才的教育结构。通过收费改革完成研究生教育其他相关问题的系统改革,将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的变革,其实质是体制创新。实行研究生培养成本分担制度并不像人们简单理解的那样,会导致很多学生因此而缴不起学费,读不成研究生,相反,它将引进竞争机制,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做科研。
(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博士生的90%、硕士生的6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预案的宗旨是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并且还设立了优秀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学费。同时鼓励研究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适当报酬,支付自己完成学业,设立研究生“三助”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生活费(包括住宿费)。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博士生的90%、硕士生的60%。见下表:
每年 一年级硕士生 其他年级
一等 学费+6000元 学费
二等 学费+4000元 50%学费
三等 学费
四等 50%学费
优秀奖学金标准
“三助”奖学金标准

元/每年 助教 助研 助管
硕士生 8000 7000 6000
博士生 10000 9000 8000

(二)哈尔滨工业大学:七成研究生能得奖学金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丁雪梅教授关于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及奖学金制度的设想是,博士生在入学后第一年按一般培养费用的15%(即6000元)分担培养成本,从入学第二年开始,由学校和导师承担博士生的培养费用。
硕士生缴纳的学费为7500元,七成多硕士生可获得的奖学金,详见下表:
奖学金
等  级 占总数
百分比 奖学金额度
(元/人•年) 发放内容
特等 10% 12000 学费+生活费+奖金(7500+3100+1400)
1 20% 10600 学费+生活费(7500+3100)
2 20% 6850 50%学费+生活费(3750+3100)
3 20%(50%) 3100 生活费(3100)
注:①对理科、力学、航天等13个二级学科,三等奖学金的范围扩大到所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的硕士生
②生活费即现行补贴额度31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6]
(三)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收费将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成本的合理分担的相关草案是参照美国哈佛、密歇根大学等国外高校相关制度来制订的。按照草案设计,学生收费将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学费全免,同时学校发放生活补贴;B级为学费全免,学生通过自己打工来补贴生活费;C则为学费半免;D是全收费。所有学生都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来完成学业。学校初步将四级的比例划定为A、B各20%,C、D各30%。 而在校期间,学生的等级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施行动态的评定机制。
四、研究生教育实行成本分担的应对措施
(一)允许暂时无力支付学费者可保留学籍一段时间
在送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告诉考生第一年应缴纳的学费及可获得的奖学金额度和贷款办法,同时允许暂时无力支付学费者可保留学籍几年,将更加有利于研究生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从容选择生活路径,较少焦虑和危机,勇敢地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健康成才,克服因收费改革带来的新的不公平现象。为保证刚考入的新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还明文规定了各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
(二)根据研究的创造性目的或目标,制定不同的资助方式
博士生的资助来源以奖学金为主,鼓励他们把精力集中在创新能力的培养上,能写出高水平的论文,并制订特殊政策,对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如其论文发表在高档次的期刊上)给予特别的奖励。
硕士生的资助,则以鼓励他们参与科研、参加“三助”(助教、助研、助管)为主,以劳动来获取报酬,完成学业。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继续开通奖、助、贷等多种渠道给予资助。
(三)进行收费、招生、培养全套改革
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不是孤立的,不是靠简单的收费改革就能完成的,涉及到研究生收费、招生、培养的全套改革,必须进行综合改革。研究生教育收费是趋势,关键问题在于收多少是合理的,学生对于学校教育的要求会提高,学生毕业是否受到市场欢迎,这都是随着收费将出现的新问题,必须在收费的方案中加以考虑。 
(四)修订与成本分担机制相配套的培养方案并完善学分制
在不同专业区别对待的基础之上,根据学分来进行收费,并在硕士生与博士生之间制定出一个合适的每学分收费标准,使研究生教育成本在学校、导师和研究生之间找到合理的分担比例。完善学分制,允许学生修满学分后提前申请学位和毕业,或者中途休学,延期毕业;实行自由选课制,允许学生有限度地自主选择某些学习课程等。
(五)教育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各高校收费公开透明
我国本科教育实行收费制时,由于没有对各高校的收费标准加以明确限制,致使各高校自行制定的收费标准自由度过大,学费不断上涨,很多考上了大学的学生因此上不起大学,贫困生比例高达20%。这个“前车之鉴”值得汲取,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对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作出明确限制,收多少、怎么收,不仅要根据不同院校的教育水平和不同专业的特点,指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而且要采取措施对高校实行严格监管,防止一些学校将研究生收费制变成赢利、创收的手段。实行收费制后,各高校在收费问题上要做到公开、透明,学费收多少、用在哪里,应该给学生一个明确交待,作为投资教育的消费者,学生有知情权。目前,高教投入不足和资金浪费并存。无论是国家财政拨款,还是多渠道集资,都存在如何优化投入结构问题。[7]
(六)深化各项改革,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改革和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以人为本,要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促进研究生的收费改革,并在人事、研究生培养、后勤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特别要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环境中,探索相关利益各方共同参与治校的有效机制,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在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的重大决策中,让他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试行相关利益各方共同参与“治学、治教、治校”的新模式,推进研究生培养的观念和制度创新。
(七)走出经济贫困而导致的心理贫困误区
随着资助体系的健全,对于学生的心理引导开始显得更为重要了,由此有论者提出当前摆在高校学生工作者面前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如何顺应教育改革潮流,抓住“扩招”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强化对在校学生思想教育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思想工作的力度,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和思想的双重压力,正确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目标和理想,安心专业学习,走出经济贫困而导致的心理贫困误区。[8]
五、研究生收费标准的确定
在确定研究生收费政策时,首先区分教育成本与非教育成本,将学费与杂费分离。学费与教育成本相关,杂费部分与非教育成本相关,包括住宿费、医疗保险费、设施损耗费、餐费、管理费用等,这些费用在性质上与学费有所区别,应全成本向学生收取,改暗补为明补政策。其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一)学术性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成本分担比例应有区别
美国按未来主要就业面向将所颁授研究生学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职业性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第二类研究生学位为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由于职业性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有较好的就业前景和较高的收益率,因此学费更高。典型的职业性学位是工商管理硕士,即MBA。在我国引入上述二元分类,将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入地理解研究生教育的本质,也有助于清晰地确定研究生学费与资助政策。
(二)高等教育成本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刘大椿院长认为,目前,国家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费用约为3万元,培养一名博士研究生则需4.5万元,收费方案会有一个上限和下限。不同地区、不同大学、不同专业有所不同。
(三)高等教育经费供求矛盾
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从非教育部来源获得它的收入的30%。在美国,社会和个人是大学经费的主要来源,私立大学80%以上的经费来自社会和个人,公立大学的经费来源大致是各级政府与社会和个人,各占一半,而且后者所占比例正在逐年增大。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财政状况严重失衡,高等教育的支出和需求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投入的增长速度。
(四)高等教育的市场需求
学费定价与资助政策应当建立在研究生教育是准公共产品的基础上,学费是学校根据学生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所确定的市场化价格。
(五)不同专业将采取不同的收费方案
对一些基础性强、应用性弱的专业实行适当倾斜,基础学科、长线专业可以考虑少收费或者不收费,以保证这些学科不受“冷落”。如某大学的收费方案如下表:
学费标准(每学年)

学 科 硕士标准(元) 博士标准(元)
经济学、管理、法学等热门学科 6000 10000
理学、工学、医学 5000 8000
农学、农业工程、基础学科 4000 6000
(六)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
我国高等教育分担政策的实施,考虑到地区差异的显著存在,实行了属地化原则。同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将会考虑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使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随着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研究生教育的收费是大势所趋,但今年实施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去年9月份研究生报名时,招生简章没有涉及收费问题,只有在报名前公布,考生才能有一个选择学校的空间。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负责人透露,研究生收费计划在今年推行。上海师大研究生处副处长杨宗元介绍说,按惯例学校要在6月底前公布200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因此研究生培养是否收费在此之前肯定见分晓。[9] 收费标准的制定,主要根据成本差别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以及属地化原则,对不同地区、不同学科应实行差别收费,差别资助。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的关心和帮助,特此致谢。)

参考文献:

[1]孙军.研究生扩招是“补偿发展”[N].中国教育报,2003-11-12.
[2][7]赵纯均,等著.中国管理教育报告[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27,128
[3]陆登庭.一流大学的特征及成功的领导与管理要素:哈佛的经验[A].中外大学校长论文集[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9.
[4]李进才,张丽萍,范雄飞.当前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几个认识误区[J].高等教育研究,2004(2):16~19
[5]王义遒.试论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方略[J].高等教育研究,2004(2):6
[6]丁雪梅.关于我国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及相关问题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3(10):6~9
[8]谢安邦主编.中国高等教育研究的新进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0.88
[9]陶洪光 ,何连弟等.沪上各高校表示研究生教育收费将带动机制创新[N].文汇报,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