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消费品市场比重下降趋势及开拓消费品市场战略重点的思考


[摘要]历史上农民的市埸主体地位作用是一种非市埸化的特殊形态。农村市埸在国内消费品市埸比重下降是客观趋势。开拓中国消费品市埸的战略重点应重新审视。开拓农村消费市埸的重点是努力扩大农民的非农就业岗位及现金收入比重和人均消费需求。

  (经济学人·北京)本人于2000年曾在“中国商品流通领域的七大问题”一文中(原载《经贸导刊》2000年第7期)指出:“对农村市场在我国消费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问题予以重新思考已变得很有必要”,并提出“开拓农村市场”的战略提出了新的看法,文章认为:“逐步缩小农村市场在国内市场中的相对比重,进一步扩大与提高城市市场在国内市场的份额与比重,应成为新一轮开拓市场的重要战略。”
  
  一、历史上“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及作用的再审视
  

  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我国市场局势从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提出要把“开拓农村市场”作为激活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而援引的理论依据大多是以毛泽东同志关于农民问题的重要性以及“工业要以农民为市场主体”的论述而展开的。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大作报告即《论联合政府》谈到“我们的具体纲领”第六个问题土地问题论述农民的重要性时,指出“农民--这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只有他们能够供给最丰富的粮食和原料,并吸收最大量的工业品”。毛泽东的这一论述是强调在发展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中必须从战略上重视农民问题。毛主席同时从五个方面肯定了农民的重要性:“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农民--这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农民--这是中国军队的来源”,“农民--这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农民--这是中国文化运动的主要对象”。
  实践证明,毛主席这些论述是十分精辟和正确的。新中国成立后,在短缺经济下中国工业体系的初步建立和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整个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民的主体作用,但是又必须看到,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农民的市场主体作用并未从经济上和市场上体现农民的主体化,只是从政治上和经济上通过对国家的贡献显现出来,因而是一种非市场化的特殊的主体作用。
  1.这一时期农民作为中国工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是通过“剪刀差”的不等价交换转移大量农业利润为工业发展积累资金所体现的。借鉴前苏联的计划体制模式,从1953年开始,我国对重点农产品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的统派购,从政治上强制农民按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收购价格向国家交“爱国粮”、“爱国猪“、”爱国棉”、“爱国油”等主要农产品,工农业产品之间存在严重的“剪刀状”的差距,即收购农产品的低价格与出售给农民工业品的高价格的不等价交换,从经济学上讲,就是农民的农产品出售价格低于其价值而购买的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20世纪80年代我曾研究“剪刀差”不等价交换有三种表现形态,一是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形成剪刀差;二是工业品零售价与农产品价格都高于平均价值线,但工业品价格背离的幅度大,农产品背离的幅度小,也是“剪刀差” ;三是工农业产品价格都低于其价值线,但农产品低得多、工业品低得少,也存在“剪刀差”。
  在“剪刀差”的不等价交换中,农民的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农民的收入长期上不去,农民购买力长期止步不前,农村市场容量不能有效提高。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是以承受巨大的不等价交换为代价的。
  2.这一时期农民作为“中国工业市场主体”的作用是以忍受城乡的分离户籍管理体制带来的差别歧视实现的。从五十年代起中国实行了特定的城乡居民户籍分别管理的体制,一块是城市居民,可享受国家的各种平价物资供应以及上学、医疗、就业和城市公共产品的各种优惠;一块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在物资供应、上学、就业、医疗等方面均不能享受城乡居民的待遇,而且不能自主进城择业和定居,实际上这个“市场主体”已非市场化地牢固地和土地捆在一起。也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的农村城市化进程异常缓慢。
  3.这一时期农民的“市场主体”作用是一种经济结构粗放、经济发展低水平、买方市场局势下靠“人口数量优势”的生存型消费来体现的。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相对简单,工业化体系虽然初步建成,但中国农民的消费仅停留在能维持“够吃够穿”的生存型消费阶段,农民人均消费水平极低,如1978年湖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42.56元,农民人均消费水平仅为134元,消费结构处于一种低水平状态,食品消费主要是以粮食为主,但吃不好(见表1)。
  
表1:1978年湖南农民年均食品消费情况  单位:斤
  
项目 粮食 蔬菜 食油 肉类 食糖
数量 594 351 7.6 16.3 1.6 3.6

  由表1可知,当时农民平均1个月只能吃几两油、1两糖、1斤多肉。从全国来看,农村人口比重大占80%以上,而在全国都处于生存型消费的状况下,农村消费品市场比重自然也就靠人口数量而取胜。
  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中国消费品市场,农村市场绝对占“主体”份额,超过城市消费品市场比重,但这种“市场主体”是一种特殊的非市场化的“市场主体”,也不能简单地来套用后来变化的中国消费品市场。
  
  二、农村市场在国内消费品市场中比重下降的客观趋势
  

  农村市场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中的比重下降是一个必然趋势。请看表2。
  
表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城乡市场比重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年份
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城市消费品零售额 城市占
比重(%)
县城消费品零售额 县城比重
(%)
县以下农村消费品零售额 县以下农村比重(%)
1989 8101.4 3666.8 45.3 1329.5 16.4 3105.1 38.4
1990 8300.1 3888.6 46.8 1337.4 16.2 3074.1 37
1991 9415.6 4529.8 48.1 1491.2 15.9 3394.6 36
1992 10993.7 5470.3 49.7 1689.8 15.4 3833.6 34.9
1993 12462.1 7224.9 57.9 2039.5 16.4 3197.7 25.7
1994 16264.7 9661.2 59.3 2407.2 15.9 4196.3 25.8
1995 20620.0 12376.7 60 2919.6 14.2 5323.7 25.8
1996 24774.1 14951.2 60.3 3280.0 13.3 6542.9 26.4
1997 27298.9 16650.4 60.1 3500.1 13.8 7148.4 26.2
1998 29152.5 17825.2 61.1 3681.9 12.7 7645.4 26.2
1999 31134.7 19091.6 61.3 3892.5 12.7 8150.6 26.0

  以上可以看出,从1989年到1999年间,县城以下农村市场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是逐步下降,由1989年的38.4%下降到1999年的26%,平均每年下降了1个多百分点,而城市(不含县城)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则由1989年的45.3%上升到1999年的61.3%,如果把县城与城市发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合在一起,其比重则从1989年的61.6%上升到1999年的74%,2000年至2001年这种趋势仍在延续。2001年城市消费品零售额达23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而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为14052亿元(含县城),只比上年增长7.7%,增幅差距由上年的2.4%扩大到3.8%。农村市场在整个社会消费品市场中比重逐年下降的趋势由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
  1.农村居民比重下降的客观趋势也影制农村消费面的扩大。居民数量是消费需求形成的基本因素之一,一般决定消费面的大小。从1990年到2001年,中国城市化水平由26.5%上升到37%以上。城市化首先是城市居民占总人口比重上升。今后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比重仍会不断下降。
  2.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流动打工,相当部分消费品需求投放在城市市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相对过剩在1.7亿左右,其中有8000万在外流动打工,或进入省外城市,或进入本省城镇。外出打工的离土又离乡,除部分收入汇寄原籍农村外,相当部分即期消费发生在城市。
  3.因经济规律作用,农村居民消费品购买力和农村资金自然流向城市。城市市场对农民有天然的吸引力。一方面农村富裕起来购买力水平较高的农民正在城镇购房、投资、置业或定居,留在农村的多是购买力水平较低的农民。另一方面,农村商品市场体系不完善,网点短缺,商品不全,质量无保证,购物环境差,农民购物有后顾之忧,故愿意进城购买。此外近几年来城市面貌变化大,交通设施改观,进城也较方便,也易吸引农民购买力流入城市。值得注意的是四大国有银行县以下金融机构的撤并,出现农村现象金融空洞化的,中国农村每年约有800亿左右的资金回流城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需求。
  4.在工业化中后期和特殊转轨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也使农村居民消费品购买力增长滞后于城市居民,形成农村消费品市场相对发展水平低于城市。确立市场取向改革的发展目标,整个社会的先进生产要素都向城市集中,市场经济给城市居民带来了更多的就业、经营、投资的机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比重上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会在一定时期内扩大。从1995年到2001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47:1扩大到2.9:1(见表3)
  
表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表
  
时间 1995 1998 1999 2000 2001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47:1 2.51:1 2.6:1 2.7:1 2.9:1

  收入是形成消费需求的基础,如果剔除农村居民40%左右的实物收入,再加上城市居民免费享受的社会公共产品消费,此外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中一部分要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而城市居民不作此开支,因此一个农村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只相当于城市居民消费的1/6左右,这样农村消费品比重当然也会下降。
  
  三、开拓中国消费品市场战略重点的再思考
  

  基于上面分析,我认为有几点启示值得探讨:
  1.农村市场在整个中国消费品市场的比重下降是一个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趋势。21世纪的中国消费品市场已不是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消费品市场的市场背景,农民在整个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不是在强化而是在弱化,这是由中国经济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农村人口非农化的进程决定的。
  2.农村市场在整个消费品市场比重下降,不一定是坏事,而是好事。下降得越快越说明城市化进程快,说明非农人口比重上升快。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事业的推进,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最终解体,最终会实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城市化、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农村化的一体化局面。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显现这种格局,因此,农村市场在整个消费品市场的比重下降是中国经济结构优化的客观要求与必然产物。
  3.进入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结构的新变化,意味着中国消费品市场的主体是城市市场。江泽民总书记5.31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强调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在党的十六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论述了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率先进入这一阶段的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发生新的变化,如消费的个性化和享受型及发展型消费比重上升,享受型发展型消费与生存型消费显著的区别是生存型消费受生理条件限制总有一定的稳定性、重复性、简单性及限量性,而享受型、发展型消费则可以无限扩大,不断变化,不断丰富,消费需求投放台阶也可能一次几十万元(如购房、购车等),加之消费信贷易在城市推行,城市消费基础及消费环境优于农村,此外城市居民总量不断上升,2002年我国城市化比重达到37%,今后城市居民比重将不断提高。因而城市消费品市场将是新一轮中国消费品工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其主体作用是农村市场无法与之比拟的。
  4.开拓消费品市场的重点应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场比重。对于前几年决策层提出“扩大内需,首先要开拓农村市场和扩大农村市场”的战略以及专家们提出“开拓轻工业品市场,重点放在农村市场的开拓上”的主张应予修正。我认为,扩大内需和发展中国轻工产品市场战略重点是进一步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场比重开拓城市消费品市场,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场比重。
  城市市场之所以作为今后中国消费品市场开拓的重点,是因为:①由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城市居民比重不断上升的现实决定;②由城市居民现有的购买力水平决定,目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8.4万亿元,其中80%是城市居民存款,城市居民潜在需求容量大;③进入小康消费阶段的城市居民消费具有消费空间的不断延伸性,是中国消费品生产的动力源;④只有城市市场才能带动和提升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发展;⑤城市消费信贷的发展存在较好的基础和现实可行性,可充分利用消费信贷拓展消费品市场。
  5.开拓消费品市场以城市市场为重点,是就比重、份额、影响力而言,并不是忽视和否认农村市场的重要性,农村市场仍然是中国消费品市场的动力源之一。但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不是扩大其比重,而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人均购买力,除了已出台的各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外,国家还应当考虑减免农村居民的税费负担,一是调整农村税收政策。“十五”期间要下决心取消农业特产税,目前取消困难的地区,也要尽可能在降低税率、缩小征收范围上作文章。同时分区域、分阶段创造条件取消或减免农业税。在未实行税费改革的地方,要解决农业特产税平摊的问题,避免与农业税重复征收,当前重要的是减少税目、降低税率。对农业税计税面积上生产的特产品,一律按农业税税率征收。对非农业税计税面积上生产的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二是解决乡村债务问题。要正视乡村两级负债问题,逐步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在税费改革中要“锁定”乡村债务,避免新的债务发生。同时加大农村财政支农政策力度,增加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尽快消除和减轻针对农村基层和农民的行政性收费支出。三是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要逐步调整现行教育投资结构,把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央投资范围,分区域在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书本费、学杂费政策。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做到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负担。此外,国家还应考虑扩大县城以及县以下城镇公共产品的供给,以进一步降低农民的消费成本。
  
  四、努力扩大农民的非农就业岗位及其现金收入比重
  

  占全国人口64%左右农民的收入增长持续减缓,导致农村市场购买力偏低,将直接影响到国内消费需求的稳固回升,不利于尽快使农村巨大的潜在需求转为现实的购买力。消费是收入的函数,由于农民货币收入偏低,目前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际己达到6:1,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5:1。很明显,开拓农村市埸的重点不在于扩大农村消费品市埸在整个市埸中的比重,重点在于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需求,即农民人均购买商品的货币支付能力。而要实现农民人均消费需求的上升,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税负,另一方面关键是要扩大农民货币性收入的渠道。
  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农村居民的货币性收入主要靠出售商品性农产品的收入,此外还靠在本地企业或外去打工的现金收入。由于农产品买方市场的持续发展,加之入世后国外农产品更多进入国内市埸,我国传统生产方式为主生产的农产品的竞争力会相对下降,靠提高农产品价格来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要较快扩大农民收入的重点是努力增加农民的非农就业岗位,扩大农民在非农工作岗位上的就业比重,这样既能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化,又能有效扩大农民的现金收入比重,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1、充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扩大国内投资需要是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基础设施的密度无论按人口还是按面积平均都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基础设施不仅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非常强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功能;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增加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更应该重视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注意扩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此,迫切需要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可考虑让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共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2)要重视农村重点小城镇的基础建设,并尽可能使布局在农村的基础建设项目有相应配套的辅助项目,以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农户的消费环境,降低农民的消费成本,也便于吸收当地农民参与基础建设项目建设,提高收入水平。如高速公路沿线连接重点小城镇的公路建设应加快配套,国家电网经过农村应就地扩大农村电网改造等。(3)在扩大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同时更应注重加强县镇乡村之间的公路改造和公路建设及公路维护,这样也可多吸纳当地农民参加建设。(4)在基础建设向农村征地的同时,一方面要教育农民积极支持国家的基础建设项目;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吸引当地农民参加其能够胜任的一些劳动岗位。(5)、在中西部老少边山穷地区实施的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可采以工代赈方式,吸收当地农民参与部分基础工程建设。
  2、在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中注意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环节中扩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尤其是制造业、建筑业等对劳动力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将会大量吸纳劳动力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会降低劳动力的比重,但对劳动力需求的总量将会增加。要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努力实现我国制造大国的目标,必须在制造业中扩大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容量。据资料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构成中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比例已占相当比重且有不断上升趋势,完全能够满足制造业及其升级的要求。随着加入WTO和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发达国家的一些产业尤其是工业制造业由于成本高昂的原因会大量地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我们应主动承接这种转移。近几年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速度不断上升,2002年我国实际接受外资己超过500亿美元,达到512亿,已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外资青睐中国,除了投资安全外,更在于我国具有丰富劳动力和成本低廉的优势,投资回报率可观。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正成为中国的制造业中心的前哨,世界500强中大多数都在这两个地方投资设厂且发展势头正猛,中国今后有可能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无疑将会产生对劳动力的需求的快速增加。
  3、在加快发展城乡生态产业中扩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确立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生态产业的发展。21世纪,生态产业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产业。生态产业的发展,不仅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生态产业本身能够创造价值和财富,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发展作出贡献。目前我国的生态产业正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初期,而且生态产业在发展起来以后还不会出现衰退期。生态产业的产业增长率和产业利润率将一直保持上升势头。生态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必然增加,将会成为吸收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新渠道。尤其要注重加快农村生态产业的发展,包括:(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努力扩大绿色食用农产品的加工、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2)着力发展生态林业和经济林业,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和土地气候条件适宜的地区,要加快发展生态林和经济林。(3)大力在农村开发和使用沼气能、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改善农村能源环境。(4)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的环卫、再生资源回收及利用等产业。上述农村生态产业的发展均可吸纳农民就业。同时发展城市的生态产业也可大量吸收农民参加。
  4、积极发展城乡劳动密集型服务产业吸纳农民就业。一方面要进一步消除对进城农民从事服务业的歧视与限制,大力引导和支持农民参与发展城市服务业。城市的很多劳动密集型服务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城市的绿化服务、环卫服务、商贸服务、餐饮服务、修理服务、物流服务、仓储服务、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休闲保健服务、安保服务、推销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等,均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另一方面全国各地县城和农村小城镇产业结构的调整也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各类产业为主,着力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和农村中的商贸流通业、餐饮业、修理业、物流运输业、休闲业、中介服务业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吸纳解决农村富余劳动的的转移和就业,既可以通过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加快产业发展,又可以推动城镇化建设。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可以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5、大力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民营中小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市民化,必须具备劳动力大容量的就业载体。加入WTO以后,政府不再能够给予某一个产业直接的补贴,劳动力大容量产业的选择必须是这些产业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比较优势都将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中小企业中民营经济居多,一般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和发展,在技术选择上比较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宏观引导,确保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与大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之间联合采购、销售、联合培训人才、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体系,建立有序的分工协作关系,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引导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协作和配套,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链条,扩大企业在园区的集聚度,形成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密集的产业集群。要制定有利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信贷政策,保证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发展半官方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和投资咨询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需求信息、产品和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机会介绍、投资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减小中小企业的经营和投资风险。  
  6、完善城乡通开和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减少农民进城就业的制度障碍。农民在城镇的就业过程也就是农民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因此应将扩大农民在城镇的就业与加快城市化、工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因而农民就业应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范畴,取消各种就业准入制度,拆除对本地劳动力就业采取保护的"户口所在地"的保护 壁垒,真正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和市民享有平等就业的机会,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竞争。要消除种种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观念歧视、政策限制、人格限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为其居住、置业、治病、子女读书等提供方便。
  7、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减少农民就业的素质障碍。我个人认为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既要抓农产品的生产,更要抓农村劳动力的生产;既要提高农产品品质,更要注重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以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要进一步扩大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的服务活动,注意缓解农村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供给短缺的局面。要大力发展农村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通过对农村劳动力智力、体力和道德素质的培养,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完善劳动力市场利用和配置机制,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加强并发挥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的作用,作为沟通、连接剩余劳动力与新的就业岗位的媒介。用灵活的市场机制引导劳动力流动,调节数量供求,带动质量提高,拓展就业空间,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主要参考文献:
  

  1、《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和》 林毅夫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产业化:中国农业新趋势》 韩俊主编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版;
  3、《湖南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肖浩辉主编 中国商业出版社1993年版;
  4、《农民收入增长论》 汪金敖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
  5. 《中国统计年鉴》 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
  6、“新一轮消费品市场启而难动与再启动的多重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心《商业经济》卷2000年第8期全文复印,柳思维撰(原载于《消费经济》2000年第3期);
  7、“破除城乡分割体制加快农村城市化农业人口非农化探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卷2000年第10期全文复印,柳思维撰 (原文载 《湖南商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