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的二次剥离?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最近几天关于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为顺利实现股份制改造,要进行不良贷款二次剥离的话题十分火暴。我问了几个朋友,有说不可能的、有说正在进行的、有说还在探讨的。我不太想落实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只是提出这个问题请大家关注!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顺利实现上市的目标,所以关注的人很多,各种意见和说法也很多。不论最终的结果怎样,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赞同由银行来处置其不良贷款的。原因在于: 1、商业银行不是商业企业,由于政治制度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所以别管是改制还是上市,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体制上的问题。所以由银行自行处置不良贷款就存在先天的制度缺陷。 2、不良贷款的处置是非常商业化的业务,国有商业银行到底储备了多少这方面的人才值得怀疑,在处置的过程中能够产生怎样的创新通道也值得怀疑,再加上政府的各种规定和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碍,我个人觉得让银行的人做这些事有点难为他们。 3、不良贷款的形成本身就不干银行的事,原先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计划的要求,对银行下达的是指令性计划,贷与不贷、贷给谁、贷多少等等问题根本不是银行说了算,所以银行从内心深处就不愿意处理这些并不是自己造成的烂帐。 当然这也只是一面之辞,我的想法是抛砖引玉,多听听其他博客的意见。 下面再抛一块砖!!! 虽然我不赞同让银行自己处置不良贷款,但是我更不相信所谓的“二次剥离”能够实现。 首先,国务院注资450亿美圆之后,财政部已经把中、建两行的“损失”类资产核销掉了,加上1999年剥离的5400亿元不良贷款,中央财政的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大?如果再把“可疑”类的2000亿元也剥离出来,哪干脆让老百姓一人出一千块钱把中行和建行全买下来算了。 其次,中央力挺中行和建行上市,等到把财政所有的潜力全挖完了,那工行上市的时候怎么办?简单的估算一下,工行如果要在2006年上市,这几年光需要处置的不良贷款就达到8000亿元,这个包袱谁来背?财政还有钱来买单吗? 再次,中央这么反反复复地剥离银行的不良贷款,很容易使银行产生侥幸心理:反正不良贷款产生后有政府买单,我还担心不良贷款率干什么?如果政府不能下决心改变银行的体制,那么我上市不上市对银行也没多大意义,了不起让更多的贪官贪更多的钱。 说到根上一句话:财政收入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我可不想给贪官和体制买单。 欢迎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