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经第三年了。
同一天,美国贸易代表署(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向美国国会提交了《2004年中国WTO执行情况报告》。报告称,中国为履行承诺做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努力,但还有一些努力远不完整,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地遵守WTO的规则。
针对这一报告,中国商务部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宇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不仅是中国,美国对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状况都会进行评估。
另一方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WTO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文俊指出,这种评论公正与否,还必须看它是否符合实情。他透露,根据全国律协得到的数据,97%以上的跨国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都认为中国完全遵守加入WTO的承诺。
知识产权:立法承诺已兑现
报告“检查”的第一个领域是知识产权。报告称,中国已经改革法律体系来保证遵照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但在执行上依然有很大问题。而且中国猖獗的伪造和盗版,对美国企业造成严重经济伤害。
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平认为,盗版的部分原因也是权利人自己纵容了市场。“中国的保护水平达到了、在某些方面的甚至超过了TRIPs的最低保护要求。应该说,我们在立法上的承诺已经兑现。”而且现在正版软件的定价本身就已经考虑到了盗版可能带来的风险,一方面追求高利润、一方面又要中国政府打击盗版保护它们。如果正版软件定价下降,盗版率自然会下降。
此外,在中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地图上,核心专利和主要商标都是外国的,整个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实际上,美国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并不多,公司如果自己首先不进行私力救济,试图通过美国政府施压,迫使中国政府帮助维权是不合理的。
黄文俊也认为,中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都在不断执行和完善中,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逐步分阶段地实施。黄文俊参与了今年上半年对《对外贸易法》的修改,他认为新的《对外贸易法》中专门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说明了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
但同时马宇指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确实有做得不够的地方,而这对国内产业的危害更甚于对国外产业,影响了中国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的主动性,损害了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工业政策:双方理解存偏差
针对中国在企业进出口权和流通服务方面的政策,报告也颇有微辞,认为虽然中国提前6个月实现了此方面的承诺,但在程序方面仍不尽如人意。
马宇则认为,在直销立法和允许外国公司直销方面中国的迟延,确实反映了政府工作效率低和不同部门配合上的一些问题。同时国内对直销也存在着一定不合理的顾虑,害怕国内企业参与直销会影响社会稳定。“实际上,参照国际上的一些标准,通过立法,限定可以进行直销的公司范围、设立程序和运营要求,逐渐实现直销的正规化是不会影响社会稳定的。”马宇说。
在工业政策上,报告认为保护中国高端工业和国内产业是中国政府的一贯做法。在2004年,报告提到的典型事项有:中国半导体增值税政策具有“歧视性”,对于无线密码技术和3G无线电话试图建立独立的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偏向国产软件。
针对半导体的增值税问题,黄文俊曾经给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写过一封信。他认为,对于半导体的特殊增值税政策的一些特别条款,确实有商榷的必要。但总体上这一规定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中美双方对增值税的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美方所谓的“歧视性”的指责并无道理,在这个问题上不必因为美方的要求对中国的政策做出大的调整。
在政府采购上,各国都有针对国有企业的政府专有垄断的规定,是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方面以扶植中国企业作为特定条件,是不违反WTO要求的,黄文俊说,“美国的政策,也是优先采用本国公司的软件产品和武器。”
对于国内产业的保护不能过度,否则不但不能促进其发展,反而扭曲了市场竞争。马宇认为,“如果从别人的指责中看到了我们的行业发展思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那么解决这些问题,才真正有利于国内产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