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础建设融资3模式




我国一些不同的地区,都提供了一些很好的范例,既有市场主导型的,也有政府主导型的。

浙江模式:市场主导型

浙江是市场主导型的典型,其民间资本发展程度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浙江省,已经建成的83个特色园里,有2/3投资来自于民间;2003年以前的5年中,温州市完成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37亿元,其中100亿元来自于民间。

浙江的特点是政府认同市场。由于企业的运作更有效率,因此让企业在基础设施里面起主导性的作用,政府在其中起引导作用,提供政策支持和信用支持。像正在建造的杭州湾跨海大桥,是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这是第一个由民间资本控股50.26%的一个重点工程,政府背景的几个大企业,投资占49.74%。政府难道再增加0.5个点、占据控股地位的钱都掏不出来吗?不是的。这体现的是非常典型的市场化观念。

上海模式:政府主导型

对于政府支配资源能力比较强的城市,采用政府主导型的比较多,典型的就是上海。

从1992年起到现在,上海市基础设施投资将近三四千亿元,占50年以来基础设施投资的90%以上,大部分就是近10年进行投资的。其投融资改革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举债机制,扩大政府的投资;

第二阶段:以土地批租为重点,挖掘以土地为代表的资源性的资金;

第三阶段:以资产运作为重点,扩大社会融资。

上海进行基础设施投融资的载体是三大政府公司,它的特点是由政府把已经投资建好的资产再有偿转让,现在已开始实施包括高速公路、黄埔江桥、大厂的水厂等城市建设经营权有偿转让的措施。像延安东路隧道,通过TOT方式,把50%的股权转让给了中信泰富。2002年3月,上海市还把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99%的股权以32.07亿元人民币转给了一个民间公司。这些资本转出之后,可以进行新的基础设施投资融资,不断改善基础设施,这就是政府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比较强的一种模式。

成都模式:放弃审批制

地处中西部的成都,率先提出对民间投资放弃审批制采取备案制,这在全国是第一家。

近年来,成都的民间资本投资增长是政府投资增长速度的一倍还多。2002年,成都出台了一个《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随后把6条公交线路的特许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出让,甚至连整个城市的再造都一揽子打包,交给民间资本来做。

成都有一个县级市,12万人,非常拥挤破烂。成都是用BOT的方式对整个城市系统工程进行建设,与民营的四川瑞云集团签署了一揽子的开发协议书。政府提供政策土地这些资源,承担相关的政策法律风险,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和终极产权的所有者。企业则享有城市50年建设的经营权,是项目的实施者和经营者,承担工程经营开发市场的相关的商业收益和商业风险。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共同建设一个集行政、商务、金融、商贸、文化、体育、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