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引人注目地给地方政府布置了两道“作业题”,一是“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二是“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而同样引人注目的是“交作业”的时间却不相同,“第一题”的完成时间是“一季度”,准确地理解是 3月31日前,“第二题”的完成时间是“2月中旬之前”,准确地理解是2月20日前,咬文嚼字一点,甚至可以理解为2月10日前。
“老师”这回是够严厉的,留作业同时,还同时宣布了若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就要进行“约谈”、“问责”的处罚。
按说,这两道作业题是密切相关的。第一题是目标,第二题是相应的措施,按常理,理应先确定目标,才能根据目标制定措施,可老师却要求先交第二题,第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