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民分享房地产发展红利,是笔者在上篇博文《央企退出房地产折射地产调控困境》中提出的一个观点,笔者认为,这也应该成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着力点和终极目标。
日前,北京推出土地供应新举措,除了“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暂时不再安排热点地区高价土地交易”等常规措施外,比较有新意的有两点,一是土地交易不再简单地只是以“价高者得”为原则,二是增加配建保障性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要求作为土地竞买条件。笔者认为,这正是让全民、全社会分享房地产发展红利的有益尝试。
笔者在《转型、低碳更需要依靠房地产》等博文中多次指出,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我国利用房地产的发展推动整体经济发展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做法,是已被证明卓有成效的战略选择。
过去十几年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作用有目共睹,单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产业各环节的税费,就为国家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财富,政府有了钱,才有能力兴办包括民生工程在内的各项事业,也就是说,全民、全社会已经在分享房地产发展的红利了。但为什么房地产业这些年来一直饱受非议乃至引发民怨呢?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在我国兴起才十多年的时间,特别是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发展房地产业,我们的认识和经验明显不足,存在许多失误,造成了房价上涨过快、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问题。其次,过分强调房地产的商品属性而忽视了其民生属性的一面,造成房地产市场投机炒房之风盛行而基本住房保障投入不足。三是在执行层面,一些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策不力,如一些地区去年保障房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等。此外,房地产作为一个经济热点领域,其腐败高发现象也严重影响了其社会观感和认同感。
还有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政府在利用房地产收益进行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时,其资金流转过程不够显性和直观,效率也不够高,使许多人不能切身感受到房地产发展对其自身的好处进而产生民怨。
北京市的做法一个最大的亮点是,在土地出让环节就明确了“配建保障性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把这一责任直接落实到开发商身上,使全民、全社会分享房地产发展红利的过程更加显性和直观,并且可以提高建设的效率,加快住房保障步伐,同时,也可以减少人们对房地产业的非议。
让全民分享房地产发展红利,这本来就应该是政府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应有之义,可以期待,随着我们对房地产市场认识的不断深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也将日臻成熟,房地产业将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下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全民、全社会也将成为最终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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