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旨在为土地财政解套


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目的和意义,官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说法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民间的期待则是以此降低房价。

在笔者看来,官方的说法算是实话,但未免冠冕堂皇,而民间的期待则有些一厢情愿!

从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行方案看,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确会实现两个“有利于”,住别墅、住豪宅、住大房子的人一般都是高收入的人,况且房产税的收入还都将用于保障房建设。可仔细一想,房产税并非是一个新税种,早在上世纪的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就颁布实施了,个人住房房产税作为房产税的一种,在该《条例》中规定免征,原因很简单,那时人们基本没有个人产权房,这个税根本征不到,既然征不到,不如一免了之。

可见,设置房产税的首要目的其实和其他税种一样,是为政府开辟财源,目前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应该还有一个没有摆上台面的目的,就是为未来难以为继的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做备胎。卖地收益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地价上涨推动房价上涨是不争的事实,中央政府对此心知肚明但一时也难以解决。

土地终究是有限的,土地财政终有枯竭的一天,然而,土地虽然越来越少,地上的房子却越来越多,“适时”开征房产税正好可以弥补土地财政枯竭后政府的收入缺失,为土地财政解套。中央要调控房价,也要给深陷土地财政依赖症的地方政府以出路,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沪、渝两地的房产税尾随“国八条”迅速推出了。

至于开征房产税后能不能房价降已经不重要了,房价降不降,这个税恐怕都会征下去。需要关注的是,政府在征税这个问题上和天下的买卖人都一样,税一旦开征,就会追求税收的增长,而无论是以购买价格还是评估价格计税,地方政府都没有降低房产价格的内在动力,由此观之,期待房产税可以降低房价的人们恐怕又要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