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王艳

王艳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供职于重庆精韬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而且具有丰富的实务实践经验。多年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及各类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辩护和代理。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领域法律研究,谙熟婚姻家庭领域法律实务操作。近年来,代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领域疑难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业内人士及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案情: 

   刘某刚满18周岁,尚在驾驶学习中,但在一次帮父亲运货的过程中,不小心开车撞死了行人寇某,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路人甲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及家人与行人寇某家属达成和解,积极赔偿了寇某的家属,之后,刘某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其无证驾驶为由予以拒绝,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赔偿吗?

重庆精韬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评析本案认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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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案情:
  黄某无证驾驶未年检的摩托车因未遵守右侧通行原则逆向行驶,与刘某驾驶的轿车交会,两车相撞后,又与游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游某十级伤残和黄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应负主要责任;刘某应负次要责任;游某不负此事故责任。刘某的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黄某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此后,游某将黄某、刘某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其中医疗费9500元)。
  对游某的损失,黄某、刘某和保险公司如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典型案例。
重庆精韬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评析本案认为:
 刘某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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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父亲车祸死亡 未出生胎儿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案情:

  201193日晚,王先生驾驶轿车与顾某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先生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王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顾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先生的妻子涂女士此时怀孕7个月,涂女士以胎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顾某某赔偿原告(胎儿)的抚养生活费。顾某某辩称交通事故属实,但原告是未出生的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不愿意进行赔偿。

重庆精韬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认为:

  本案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但它的特殊性在于:原告在事故发生时尚是一个未分娩的胎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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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解答连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案情:
2011年11月17日,韩某在公路上驾驶摩托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与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第一次交通事故。后张某又被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的周某驾驶的普通客车撞伤,造成第二次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逃离现场,于当日被民警抓获。经交警部门认定,在第一次交通事故中,张某不负事故责任,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在第二次交通事故中,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所有的普通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张某的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张某诉请判令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韩某、周某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对张某的损失,韩某、周某应怎样承担赔偿责任?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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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能否得到双份赔偿


 案情:

杨先生是通讯公司员工。201352日,从公司出发骑着摩托车回家,途经210国道时,与刘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杨先生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73日,杨先生之妻回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50余万元;92日,法院判决刘某赔偿37450元、保险公司赔偿358759.47元给回女士(已履行)20131211日,回女士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4220日该局认定杨先生系工伤死亡。315日,回女士向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通讯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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