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咨询:其2006年与前妻离婚,通过法院判决二人共有的平房一人一半,法院判决书明确写明了哪间房屋归谁左右,法院还建议双方可以在中间砌一道墙,以区分所有。但李先生在拿到判决后并没有砌墙,而是自己搬到了别处居住,房屋钥匙一直由其前妻持有,且其前妻三年间一直将房屋出租,独自享有租金收入,李先生从未收取过租金。现该村房屋要拆迁,需对该房屋进行评估,但前妻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开门。李先生问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李律师建议:对于其前妻拒绝配合的行为,李先生可以按照如下方法操作:带上法院的判决书以证明房屋的产权有李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