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朱苏力

苏力(朱苏力),祖籍江苏东台,1955年愚人节(因此很不聪明)出生于安徽合肥(但一直很瘦)。1970年12月入伍搞炮兵测绘(最高军职为班长),1976年6月退伍后当测绘工人,游山玩水8年,喜好写点新诗,一度想当诗人。1978年因高考成绩不佳,不幸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注:当时录取分数最高的是文史哲),仍不好读法律书,每每歪曲马克思的话(大意是“我总是把法律放在哲学和历史之后”)为自己的不务正业辩解。终于于1982年获得法学学士,并考研成功;但似乎又别有所思,赴广东海关分署“从政”。两年后二度考研,再次“混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就读于张国华教授门下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年后,赴美自费公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获LL.M(1987,美国商法与税法)、M.A(1992,美国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学位。实验生活多年,几度见异思迁,专业换了不少,飘流各地(包括海外),似乎才觉悟自己别无所能,只能读书、教书。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聘讲师(1992)、副教授(1

朱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


  朱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

  
  朱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重读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第五节

  一、统一与建国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面临着一个巩固政权、治理国家的问题:必须寻求一种适合中国的基本制度。这就是政制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

  今天,中外学术界谈论分权问题似乎更多集中于横向分权【1】,即所谓的三权分立的问题。但在我看来,纵向分权,至少在现代中国,也许是一个更重要问题。首先,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只要不是极小的城邦,历史上任何国家都必定存在某种形式的纵向分权,即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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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更可能在中国社会成为一个掮客


编者按:1112日,第十三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讲,笔者主讲了关于“社会分层与立法问题”的最新研究报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苏力(现场图)

社会分层问题像猫一样跳回我们面前

我今天讲的这个问题其实是老问题,已经被当代中国法学界有意无意淡忘的一个话题。其实这个话题没太多学术创新,因为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阶级性的问题。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学界基本上是努力要把阶级性淡忘了,大家开始强调社会性,人民性逐步淡忘。

但是我还是要讲这个问题,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被淡忘了。很多人认为,错误的是必须忘掉,但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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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改革逻辑的研究


  中国司法改革逻辑的研究——评最高法院的《引咎辞职规定》

      2001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引咎辞职规定》),并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这一规定。次日,所有国内的重要报纸都登载了这一消息,有报纸称这是“中国第一个引咎辞职的职务诞生”,反映出媒体对这一规定以及在中国引入引咎辞职制寄托了很高的期望。然而,我将论证,这一规定是一部涉嫌违宪的法律,它不仅可能侵犯了中国宪法中规定的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与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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