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在很短的时间内震惊了全国。人们在为那些无辜的孩子难过的同时,有人开始举一反三,查找原因;很快,因为高达几位数的代言报酬和事发后事不关己的强烈反差,引起了公众的不满,代言过三鹿婴幼儿奶粉的明星进入了公众的视线,有人要求明星退还广告收入。笔者认为,公众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要求值得商榷。因为,明星代言三鹿奶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首先,我国对广告管理是很严格的,也有健全的制度。我国广告法关于食品广告的特殊规定有两条,即第十九条“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和第四十一条&...
明星们要对三鹿奶粉事件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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