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于国富

努力做一个最懂法律的IT人/最懂IT的律师
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输入法第一案”,从法庭战到口水战


“输入法第一案”,从法庭战到口水战

 

腾讯与搜狗互诉不正当竞争案,已于近期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搜狗输入法不正当竞争成立,判赔人民币24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成立,判赔23.1万元。

意料之中的是,在法庭对案件做出判决之后,双方的战争并没有因此结束,反而更加引人注目起来。限于法庭纪律,双方不可能在法庭战上面有太多的发挥,但是,在“口水战”中,战争双方浑水摸鱼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作为长期关注互联网的知识产权执业律师,为了避免双方中任何乙方误导公众,我有必要站出来做一个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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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腾讯的创新力


在本周摩根士丹利公司(大摩)发布的一份“互联网趋势”的报告中,腾讯成为唯一的一家被屡次提及的中国公司,在创新能力方面甚至被认为超越了微软,仅次于苹果、谷歌和亚马逊,位居第四。

腾讯被大摩看好的原因则在于其在“虚拟物品销售和管理”方面的巨大成功。数据显示,通过销售QQ秀、虚拟礼物、Q币等虚拟物品,腾讯在2009年为自己赚取了高达14亿美元的销售额。这样的成绩不但远远超出其他同类企业,甚至连同样将商业模式植根于社交网络的facebook也难以望其项背。

报告显示,更多依赖于中国市场的腾讯不但拥有和facebook一样海量的用户,同时在虚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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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图片搜索诉讼中胜诉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近期判决,谷歌的图片搜索并不构成版权侵权(案件ZR 69/08 – Vorschaubilder of 29 April 2010)。谷歌在搜索结果中显示图片的缩略图。一审法院判决谷歌胜诉。而尽管上诉法院认为原告的诉求属于权利滥用(德国民法典242条),但上诉法院仍判决谷歌侵犯原告的权利。在进一步上诉中,最高院判决谷歌胜诉,且并不侵犯版权。最高院同意上诉法院,原告并没有明示或暗示作出法律上的宣布授权谷歌在图片搜索中使用他的照片。但最高法院认为,被告谷歌能够从原告的行为中理解出原告同意谷歌显示图片搜索结果。因为原告已经将她的照片公布在搜索引擎可访问的网页上,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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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网络版权争夺战:炒电视剧比炒房更好赚


从2004年的分文不值,到2010年炒到每集几十万,电视剧的网络播映版权价格上涨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不过业内人员依然指出:互联网公司都已经赚几十亿了,也只愿意花几百万来买版权。 2005年3万,2006年30万,2007年50万到80万,2008年150万,2009年200万,2010年300万。这不是房价,而是网尚文化公司总裁黎锋对电影网络独家首播版权价格的粗略描述。与电影网络版权价格的涨幅相比,房价涨幅根本就排不上号。统计局公布,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只涨了1.5%,而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在过去几年的涨幅有着10倍、15倍、30倍等不同说法。黎锋的结论则是:5年来,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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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版权认证中心”意欲何为?


中国文著协“数字版权认证中心”在京揭牌。同时举行的书·报·刊数字化发展高峰论坛”上,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透露,将积极推动建设国家级数字内容平台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出版内容。据介绍,该数字版权认证中心将通过建立专业、科学、高效的数字版权认证机制,对数字版权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指导和认证,同时中国文著协与汉王科技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维护作者权益、保护正版、版权使用等方面合作。另据了解,目前国内电子书受到消费者关注,预计今年出货量将达300万台,市场规模约60亿元人民币。张毅君表示,将制定和实施预装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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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之我见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各界对这个网络交易办法的反应很强烈。最近几年,国内的网络交易越来越普及。淘宝、拍拍、卓越亚马逊、当当、百度有啊等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另外还有很多专业B2C网站也异军突起,像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就是非常明显的例证。与网络交易的发展规模相比,网络交易的管理规范化远远不足。在网络交易中多次出现违反诚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甚至还有不法奸商敢于因为一个差评给执业律师拨打了数百个骚扰电话。所有这些都表明,网络交易确实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样的理所当然。国家对于网络交易实名制的推进,可谓是一步一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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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版权高速公路上的“收费站“


相关新闻内容: 中国文著协“数字版权认证中心”在京揭牌。同时举行的“书·报·刊数字化发展高峰论坛”上,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透露,将积极推动建设国家级数字内容平台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出版内容。 据介绍,该数字版权认证中心将通过建立专业、科学、高效的数字版权认证机制,对数字版权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指导和认证,同时中国文著协与汉王科技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维护作者权益、保护正版、版权使用等方面合作。 另据了解,目前国内电子书受到消费者关注,预计今年出货量将达300万台,市场规模约6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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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麻花引发的商标侵权案


  3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桂发祥”状告“景林祥”商标侵权案,认定被告“景林祥”侵害原告“桂发祥”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景林祥”停止侵权,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7万元。 2009年间,原告“桂发祥”发现被告“景林祥”在其生产的麻花包装上印有“正宗天津麻花”、“津门一绝”、“天津特产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创始人范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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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周伯华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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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制止经济活动中的垄断协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禁止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达成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或者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协议或者决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虽未明确订立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

第三条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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