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的经济思想(03): 国家及其职能


 西塞罗的经济思想(03):

国家及其职能

2024-01-21

西塞罗关于国家起源的思想有两个,一个来自《论责任》,另一个来自《国家篇》。

《论责任》中关于国家起源的思想,完全是亚里士多德学说的翻版,将国家的产生理解为家庭关系的扩展。我将这种认识叫做“家国关系说”。西塞罗的认识是这样的:人与人之间,“基本的联系纽带是夫妻,其次是父母和子女,然后是一切共有共享的家庭,这是公民政府的基础,也可以说是国家的‘苗床’。接下来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其次是嫡堂(或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和嫡堂(或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间的关系;等到在一个屋檐下已经住不下时,他们就搬出去另建新家,就像开拓新的殖民地一样。接着在这些家庭之间又进行联姻,从中又产生出新的血亲关系;这样一代代繁衍和分裂出新的家庭,于是就慢慢形成了国家。”(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P115)将“国”理解为“家”的扩展,同时也是我们对“家国关系”的理解。这是一种基于现象的推测,不具备分析的价值。

在《国家篇》中,西塞罗还有另外一个认识,将国家的产生理解为契约的结果,我将这种认识叫做关于国家起源的“契约说”。西塞罗是这样说的:“国家是一个民族的财产。但是一个民族并不是随随便便一群人,不管以什么方式聚集起来的集合体,而是很多人依据一项关于正义的协议和一个为了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而联合起来的一个集合体。这种联合的第一原因并非出自个体的软弱,更多的是出自自然植于人的某种社会精神。因为人并非一种独居的或不合群的造物,他生来便有这样一种天性。”“一个分散的和漫游的人群,便通过相互的同意而成为一个公民的集合体。”(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P35

西塞罗关于国家产生的后一个思想,我注意到两个要点:其一,国家是人们基于同意的协议的结果,这就是“契约”;其二,国家产生的原因不是因为个体的软弱,而是因为自然植于人的社会精神。近代以来解释国家和社会起源的最有影响的理论就是霍布斯、洛克等人主张的“社会契约论”,都以为起初人类处于自然状态,因为某种原因,人们签订契约,结束自然状态而进入社会。有趣的是,孟德斯鸠也主张“社会契约论”,他认为人类之所以结束自然状态而进入社会,恰恰是因为个体面对自然时的软弱,而进入社会才能使人类的力量增强。西塞罗在这里用自然植于人的某种社会精神,人所具有的合群性来解释人们签订契约的原因,正是亚里士多德的思路。尽管亚里士多德没有用“契约论”来解释城邦或国家的起源,但西塞罗的思路显然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影响。

西塞罗的时代,部分权势者通过大量举债,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为了笼络民心,又举债承办公共工程。陷入债务危机的权势者试图赖债,就纠集流氓无产者游行示威,要求政府通过“废除债务”的法令。因为债权人主要是骑士阶级,而债务人主要是军事贵族阶级,因此“废债运动”实际上是军事贵族阶级试图剥夺骑士阶级财产权的行为。在《论责任》中,作为骑士阶级利益代表的西塞罗挺身而出,为本阶级的利益呐喊。

西塞罗说:“担任行政职务的人首先必须注意:每个人都应当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不能打着国家的旗号侵犯平民百姓的财产权。……因为建立立宪国家和自治政府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因为,虽然由于‘自然’的指引,人们聚居在一起而形成社会,他们寻求城市的保护则是希望自己的财产不受侵掠。”(P202)西塞罗的观点,颇有些后来的洛克的意味。洛克就是这样认为的,政府是基于契约而产生的,其职能就在于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政府不是保护而是侵占人民的财产,其存在的合法性就已经丧失,人民有权力重新缔结委托代理协议。

西塞罗对那些以人民的名义侵犯人民利益的权势者进行了批判,对“废债运动”的实质和危害进行了揭露。西塞罗说:“有些人装出一副民众之友的样子,他们为了讨好百姓,或则试图使土地改革法得以通过,以便把土地占有者逐出他们的家园,或则建议以前的债务一笔勾销,这显然都是在毁害国家的基础。首先,他们是在破坏和谐,如果把一部分人的钱财夺走,送给另一部分人,和谐就不可能存在;其次,他们是在废除公平,如果不尊重财产权,公平就完全颠覆。因为,正如我上面所说的,国家和城市的特殊功能就是保证每个人都能自由而不受干扰地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然而,当他们采取上述手段侵害公共福利时,他们甚至得不到他们所预期的那种声望。因为,被剥夺财产的人把他们当做仇敌,而获得财产的人却佯称自己并不希望得到那份财产;尤其是,当债务被一笔勾销时,负债人却不露喜色,因为他们怕被人认为还不起债,而这种错误的受害者不但会记恨在心,而且还会公开表示不满。”(P204-205

西塞罗质问道:“一个从来没有什么财产的人把人家多年拥有甚或祖传的土地占为己有,而以前拥有土地的人却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这怎么能算是公平呢?”(P205)“取消债务,等于你用我的钱购置田地,结果你有了田地,我却没有了钱,除此之外,它还有什么意义呢?”(P207

西塞罗对支持“废债运动”的凯撒进行了严厉谴责——“他对做坏事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即使没有什么目的,他也要去做,因为做坏事已成了他的一个乐趣。”(P208)还说,“没有比贪婪更可憎的罪恶了,尤其是身居要职、掌握国家政权的人的贪婪,那更是如此。因为,利用国家谋取私利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也是有罪的,可耻的。”(P204

西塞罗提出。正义的政府“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通过公正的执法和公平的判决使每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得到保护,使穷人不因其无助而受压迫,使忌妒不挡富人的路,阻碍他们保持或重新获得理应属于他们的那些财产的所有权。”(P208)西塞罗的这一认识,至今看来还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