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树山事件说明中国需要西式民主监督
河北省迁西县75岁正科级干部马树山实名举报县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的一些不正之风,举报信被转到县委办,县委办以诬告之名,向县公安局反举报,马树山很快就公安部门列为刑事犯罪对象,被公安部门跨县刑拘,并很快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事引起舆论强烈反响。很快,马树山被取保候审;再很快,最高检介入,马树山又被宣布为无罪,不应批准逮捕。再后来,舆论似乎又开始反转——有媒体报道说,被马树山举报的县委书记是“临危受命”到迁西县担任县委书记的,似乎是个优秀干部、优秀县委书,并不像马树山所说的那样,是个大搞政绩工程以及有许多可能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官员。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马树山所举报的情况似乎是当今官场普遍存在的情况,这种情况在中国的当下,似乎也只有采取舆论监督或上级监督的方式,才能得以解决。而要得到舆论监督或上级监督,也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一是百姓难以认识或接近敢于报料的记者或编辑,有时,记者或编辑也不敢报料,甚至一些媒体的大门都难进。我就曾想到某市媒体去看看,结果,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不让进。二是媒体或上级监督,也可能滋生腐败交易。记者或官员也可能私下收受钱物以进行监督,这种情况也是数见不鲜的。曾有个名声响当当的大媒体,公然向一些单位收取“不报道负面新闻”费用。只要单位交了这样的费用,该媒体就不会报道相当单位的负面新闻。后来,这个大媒体被查处了,并曾一度沉寂,但后来,它又生机勃勃起来。自从高层承认媒体具有监督权以来,媒体的监督似乎成了官方工具、御用文人。前天,我跟县政协委员谈此类事,有委员就讲,县某网站就是靠这样做出名并受到领导重视的,一些单位为了不被负面报道,干脆一年给这个网络媒体多少多少钱,用钱消灾了事。媒体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那么,是不是所有媒体或官员都能一手遮天呢?当然不是,这不,马树山似乎就是不愿被媒体或上级官员遮住的老干部。看上去,马树山反映的问题也不是完全具有明显的钱权交易线索,被其举报的官员似乎不具有典型的钱权交易行为,那么,马树山所举报的问题是不是存在呢?当然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那么,如何判断或回应马树山所反映的问题呢?从媒体报道的美国的情况看,我觉得,这类情况完全可以由非执政的民主党派、在野党、反对党、国会议员们来质询、询问。对过这类人的质询、询问,可以解决马树山们所反映的问题。中国台湾的政治制度似乎也具备这样的功能,即能把一些群体反映的、可能存在的官员问题,通过议员们的质询和询问,来澄清或解决。如果大陆也实行这样的政治制度,那么,马树山们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李富贵们被诬告的情况也很难发生。总之,马树山类案件告诉我们,中国大陆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监督,马树山们的性命可被官员拿在手掌心、可能像蚂蚁那样被踩死,而李富贵们的事业也可能被干扰、被弄得焦头烂额、无心无力干事履职。这对执政者,对百姓,都是伤害,都是无妄之灾。如果实行美国式民主监督,无论是举报者,还是被举报者,他们的情况则都会大大地改善。
总之,马树山事件再一次告诉我们,中国缺少美国式民主监督,中国需要美国式民主监督!20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