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绝地反击攻破绽 万岁泉终局决胜驰名商标百岁山


  文/周涧

  2023年,对于“万岁泉”商标权利人湖北食为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可谓否极泰来,喜讯连连。

  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商标异字第0000033438号《异议决定书》决定:第58521336号“万岁泉”商标准予注册。

  3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京行终481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2]第50755号《关于第28335277号“万岁泉”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第28335277号“万岁泉”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7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2]第0000050755号重审0000004357号《关于第28335277号“万岁泉”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予以维持。

       7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3]第0000210145号《关于第47686444号“万岁泉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商标异字第0000040354号《异议决定书》决定:第60386362号“万岁泉直播”商标准予注册。

  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商标异字第0000040355号《异议决定书》决定:第60386356号“万岁泉大健康”商标准予注册。

  至此,指定使用于第32类商品的“万岁泉”多件商标确权的法律程序,圆满画上了句号。

  当历时3年的商标诉争案最后尘埃落定,食为天公司董事长李世安先生站在万岁泉金银花小镇的山头,仰望蓝天上飘动的白云,情不自禁地口占一诗:

  大别山上向云端,与天絮语说百感。

  商标诉争历千难,终得夺胜万岁泉!

  这是一例什么样的商标诉争纠葛,让李世安先生的心情显得如此激动呢?

  平地起风云,“百岁山”杠上“万岁泉”

  时间拉回到三年前。

  2020年仲春时节,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的湖北食为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然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17日发函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被异议商标:万岁泉。初步审定号:28335277。被异议类别:32。提出商标异议的企业为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后来更名为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景田公司是中国瓶装饮用水知名企业巨头之一,尤其是其“百岁山-水中贵族”品牌广告语,铺天盖地的冲击着国内消费者视听。

  2019年7月16日,景田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万岁泉”注册商标异议申请。

  景田公司异议理由是:“万岁泉”商标与该公司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一“百岁山”和引证商标二“万行泉”构成近似侵权。

  景田公司认为:“百岁山”品牌由异议人所独创并长期使用,异议人对引证商标一具有无可争辩的在先权利,且引证商标一在近年来的多起商标纠纷及行政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景田公司这一次高举百岁山“驰名商标”的大旗,气势夺人。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目前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具有“特惠待遇”的法律效力,可以在国内获得商标知识产权的最高程度保护。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到“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涉嫌复制、摹仿等近似侵权的跨类保护,因此赋予了驰名商标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景田公司在其提交的“万岁泉”商标异议申请文书中,列举了历年来多达30余件受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的,“百岁山”近似商标异议和无效诉争完胜的证据。

  的确,从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意义上讲,驰名商标具有《商标法》保护的特殊权重。所以,在本商标异议个案中,作为曾经屡屡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百岁山”杠上“万岁泉”,后者必定处于弱势。

  无端惹诉案,“万岁泉”源自地理名

  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的罗田县境内的大河岸镇,有一条名叫长河的自然河流,当地乡民也称它“万岁泉河”,河水由大别山主峰天堂寨的源头一路曲折蜿蜒,流经巴河后汇入长江。虽然“万岁泉河”其名的历史渊源无史料考证,但河岸的一侧临水处,确实有一块巨大的石头上,纂刻有“萬歲泉”三个遒劲雄健的繁体书法大字。

  罗田县大河岸镇,是明代“鄂东四大名医”之一万密斋的故乡。万密斋与同时代的“药圣”李时珍齐名,清初被康熙皇帝嘉封为"医圣"。

  到了二十一世纪的2002年,大河岸镇回乡创业青年李世安创立了罗田县第一家食品饮料公司,该公司后命名为湖北食为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食为天公司主导产品为原生态草本植物饮料金银花露,该产品以鄂东大别山原产地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清热解毒的道地野生药材“罗田金银花”为原料。该产品商标以当地自然河流名称“万岁泉河”为联想,取名“万岁泉”。以“万岁泉”作为商标,一是因为金银花露是健康饮品,有健康祝福的美好寓意;二是因为企业创始人对家乡山水的亲切情感。

  从2005年开始,尚未申请注册的“万岁泉”商标,已经在食为天公司生产的“金银花露”饮料产品上实际使用。

  2017年12月26日,食为天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2类“万岁泉”商标。

  2019年6月21日“万岁泉”商标初审公告。但是在初审公告期内,突然遭到景田公司的商标异议行政投诉。

  近似不成立,“万岁泉”初战首告捷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本案“百岁山”和“万行泉”异议“万岁泉”商标近似,其理由明显不具有说服力。

  从国人认读汉字和词组的语文常识角度看,“万岁泉”与“百岁山”词组中三个字就有两个字差异明显。数词“万”与“百”不是一个量级,名词“泉”与“山”不是同一物质属性。而“万岁泉”与“万行泉”词组中三个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岁”与“行”的形、音、义也是云泥分隔。

  为此,食为天公司在提交的异议答辩书中陈述了自己理由与事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认真审查后,于2021年1月19日作出了如下决定:

  被异议商标“万岁泉”指定使用在第32类“果汁;植物饮料;水(饮料);矿泉水(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407468号“百岁山”、第8257090号“万行泉”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啤酒;果汁;水(饮料);矿泉水”等。

  双方商标的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一般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虽然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矿泉水”商品上的第3407468号“百岁山”商标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二者共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28335277号“万岁泉”商标准予注册。

  案情显蹊跷,“百岁山”输家变赢家

  景田公司原本以为有“百岁山”驰名商标特别权重的加持,并且还有历年来数十例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成功个案作为佐证,但是“万岁泉”商标还是被获准注册。

  于是,景田公司重新调整司法诉争策略,继续于2021年7月22日向国知局提出“万岁泉”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

  这一次,景田公司亮出了五件引证商标组合阵容:引证商标一“百岁山”,引证商标二“千岁山”,引证商标三“万岁山”,引证商标四“万行泉”,引证商标五“百行泉”。

  但凡具有汉语语文基本常识的人,都会一眼就辨认出景田公司亮相的所谓百、千、万“五标”组合阵容,其中任何一个商标词组都与“万岁泉”商标词组的“近似”无关。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引证商标三“万岁山”是2020年6月21日核准注册,而异议商标“万岁泉”早在2017年12月26日就提交了注册商标申请。景田公司以在后注册商标请求无效宣告在先注册商标,本身就是笑话。

  就连国知局商评字[2022]第0000050755号《关于第28335277号“万岁泉”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评审意见都明确指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五在文字构成、识读发音及商标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故上述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三注册时间晚于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故引证商标三不构成争议商标的权利障碍。”

  然而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国知局却在这一次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中出现与商标异议程序审评不一致的情形,推翻了之前“万岁泉”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认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在文字构成、识读发音、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其次,鉴于我局已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四的权利是否存在冲突的问题进行了审理,且已充分考虑了申请人‘景田’‘百岁山’商标的知名度因素,申请人所主张的权利已得到充分保护。”由此作出了“万岁泉”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

  本案的焦点是争议商标“万岁泉”与引证商标四“万行泉”的“近似”之辨,如此具有形、音、义显著差别的两个词组却被牵强生硬贴上“近似”标签,实难服众。

  首先,在文字的字形结构上差异明显:“岁”是上下结构;“行”是左右结构。

  第二,在文字的发音上差异明显:“岁”(suì)发音首字母是“S”(发音时口齿窄合,语音从齿缝发出);“行”(héng)发音首字母是“H”(发音时口齿张开,语音从喉咙发出)。在声调区别上,“岁”是四声,“行”是二声。

  第三,在文字的表义上差异明显:“岁”在汉语词义中主要指代年轮,而“行”在汉语词义中却主要指代排列。“岁”的词义属于虚拟化的认知概念,而“行”的词义则属于可视性的显示状态。“万岁”组词属于情感祝颂语,“万行”组词属于视觉感观语。

  “岁”与“行”一字之差,风马牛不相及。任何人都不可能将“岁”与“行”混为一谈。比如人们可以说“百岁寿星”,却绝对不会说“百行寿星”;也可以说“一行文字”,却绝对不会说“一岁文字”等等。

  甚至连小学生都不会将“一岁一枯荣”和“一行白鹭上青天”的古诗念读成“一行一枯荣”和“一岁白鹭上青天”!

  因此,鉴于“岁”与“行”的形、音、义的显著区别,故而“万岁泉”与“万行泉”在整体文字识别上,不存在商标近似之说。

  为什么连小学生都能简单辨识的“岁”与“行”的字义差异,竟然在国知局二次行政裁量中,由之前的“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突然又变成了“近似”呢?

  食为天公司对国知局前后审评裁量结果不符感到失望,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1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未支持食为天公司的诉讼理由,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食为天公司的诉讼请求。

  同案不同审,选择性执法好无奈

  对某一件事情的前后判断有异本属正常。但是,对于合理的判断予以推翻就不正常了。

  经专业查询,迄今市场上已存在多件同为第32类“万✷泉”注册商标,各商标均由三个字组成,如“万满泉”“万俊泉”“万露泉”“万雨泉”“万疆泉”“万舒泉”“万松泉”“万优泉”“万感泉”“万希泉”“万思泉”等等,首字均为“万”,末字均为“泉”,仅中间文字读音、字义、字形不同,且注册时间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后不等。

  以事实为鉴。有知识产权领域法学专家认为,如果诉争商标“万岁泉”与引证商标四“万行泉”构成近似商标,那么上述的所有商标亦应与引证商标四构成近似商标,其在注册审查阶段就应该因与引证商标四构成近似商标而被驳回注册才对,但事实上上述商标均成功注册。可见,在近似商标的审查中,“万✷泉”的文字组合并不当然构成近似。

  国知局商标审评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量人员,在明知商标注册信息库中有多件“万✷泉”商标顺利核准注册的情况下,却在本案近似商标审查中作出与其他“万✷泉”商标注册审查截然相反的认定,审评标准明显不一致,出现同案不同审的情况,不得不让人质疑其“选择性执法”背后的审评逻辑与裁量动机。

  换一个角度看,景田公司放任上述多件第32类“万✷泉”商标不去请求异议或无效宣告,却偏执地一路追杀欲置“万岁泉”于死地,无非是觉得“万岁泉”商标的文化含义明显优于其他“万✷泉”商标,而尤其是“健康长寿”的品牌文化意涵和水源产品属性,更是远远超越“百岁山”。不难看出景田公司其背后的商业企图,是想先排除异己,后夺人所爱取而代之。

  追溯过往,景田公司就曾经上演过“万岁山”商标易主的戏码。

  2017年,景田公司对开封市步步高商贸有限公司已注册商标“万岁山”提起“撤三”诉告,官司打了三年,最终步步高公司的“万岁山”注册商标被撤销。扫清了在先注册商标障碍后,手中只拥有“百岁山”和“千岁山”商标的景田公司,于2020年顺利注册了“万岁山”商标。这就是前文提及的引证商标三“万岁山”的来历。景田公司最终凑齐了“百、千、万”三座商标知识产权“金山”。

  不难看出,景田公司这一次瞄准“万岁泉”商标又是在故伎重演。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景田公司在异议与无效宣告中,提交的“景田”“百岁山”历年来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商标诉争的夺胜战果:

  “景田百岁山”(无效宣告),“百岁山”(异议、无效宣告),“景田万岁山”(异议),“雪域百岁山”(异议),“鸣泉百岁山”(无效宣告),“英皇百岁山”(异议),“罗浮百岁山”(异议),“恒太百岁山”(异议),“寒地百岁山”(异议)……

  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上述多件被异议或无效宣告的商标词组,无一不是“景田”“百岁山”商标词组的复制或摹仿,即使让小学生按照汉字认读比照,也会判定景田公司是赢家。

  《商标法》第十三条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是:“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请注意,上述法条中的关键字:“复制、摹仿”。

  其实,景田公司和他的法务团队自己心知肚明,即使是驰名商标,但以“百岁山”对决与“复制、摹仿”毫不沾边的“万岁泉”几无胜算的可能(因为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不同)。所以引证商标一“百岁山”只是作为引证商标四“万行泉”诉讼策略上的技术造势,试图用驰名商标的名誉权重影响商标审评人员的裁量决定,或者让诉争对手知难而退。

  寻找突破口,“万岁泉”迂回攻软肋

  然而令景田公司失算的是,食为天公司也调整了自己的商标诉争攻防策略,出其不意地亮出“撤三”之剑进行绝地反击。

  2022年3月,食为天公司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依法向国知局提出撤销景田公司第32类“万行泉”商标在“啤酒”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至此本个案经过多轮的诉争攻防,“万岁泉”商标无效宣告的核心障碍,最后聚焦到与“万行泉”商标的近似之争。而偏偏国知局商标审评和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相关人员,忽视社会上已有多件“万✷泉”商标注册的事实,执意裁量“万岁泉”与“万行泉”近似。就在这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局中,食为天公司寻破绽攻软肋的“撤三”突袭,为本企业赢得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诉争主动权。

  这一记重击让景田公司措手不及,在规定的时间内迟迟无法提交“万行泉”商标实际使用的客观证据。

  2022年10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关于第8257090号第32类“万行泉”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决定:撤销第8257090号第32类“万行泉”商标。

  2023年3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1833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载明第8257090号“万行泉”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商品上被撤销。

  随着“万行泉”注册商标被依法撤三的事实,意味着景田公司已经失去了商标诉争的唯一对标主体。而“万行泉”被撤三的结局,为食为天公司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增加了终局较量的决胜砝码。

  诉争案落幕,“百岁山”输的是什么

  “百岁山”“万行泉”对决“万岁泉”的商标诉争个案虽然落幕了。但本案在当今中国知识产权学界和商标司法业界,都是具有值得深思和应当存档作为教案的经典案例。

  这是一起行业巨头企业与名不见经传的同行小企业商标斗法的现实事件,也是沿海发达城市的白骏马与大别山区的黑山羊攻防角力的生动故事。

  百不敌万,山难压泉。“万岁泉”改写了“百岁山”驰名商标诉争个案屡屡夺胜的神话记录。

  以无法服众的牵强理由,将形、音、义差异明显的“百岁山”对决“万岁泉”;同时以“三年未使用”的僵尸商标“万行泉”碰瓷“万岁泉”,只能说明景田公司恃强欺弱。

  商标诉争,从表象上看只是单纯的知识产权诉争。但如果诉争行为掺杂了不单纯的动机,就会曝露出其品牌文化的道义瑕疵。

  对于在市场和各种宣传媒介上大肆渲染“百岁山-水中贵族”的“百岁山”品牌而言,通过与“万岁泉”商标诉争强词夺理的霸凌行为,事实上已经输掉了其品牌文化内涵中真正的“贵族精神”。

  众所周知,所谓“贵族精神”的内涵是:一、律己守信的道德感;二、扶助弱者的悲悯心;三、强而不欺的儒雅风。

  品牌文化是由内而外的形象表现。没有贵族精神,又哪里来的贵族气质?!

  世间存公义,天道不欺弱。

  “万行泉”商标被依法撤销,景田公司一份存量商标知识产权遗憾消亡。

  最为难堪的是,商标“撤三”曾经是景田公司与步步高公司“万岁山”商标诉争的斗法杀器。没想到经此一役竟然成为自己的陷阱惨遭食为天公司致命反杀。

  另一方面,“万岁泉”商标在与“百岁山”驰名商标诉争较量中终局夺胜,也在品牌传播上赢得了更多的社会关注的流量,促使了其品牌传播效应的大大提升。这也承蒙于景田公司的意外成全。

  民间有哲语云:“未逢天恩势力摧,安能平地起风云; 任君纵有摩云手,弄巧反成拙事回。”

  的确,人世间有许多因果应验的事情,还真不由你不得不相信。

  「注:本文作者周涧长期专注商标法务研究,系《商标实用策略》(知识产权出版社2023年3月出版)实际写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