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关于事物不同规律的论证之异
中、西哲学,其核心性的原理不同,所以对于客观自然规律论述也就不同,其一经对比,其孰对孰错,自然正误也就立判分明了。
按照中国古典哲学关于事物分阴分阳、阳动,阴静,阳刚,阴柔,阳燥,阴湿,阳显,阴隐的论述,验以事物之性,也确实是如此。例如:天地、阴晴、昼夜、上下、大小、多少、有无、正副、进退、轻重、缓急、高低、贵贱、输赢、胜败、兴衰、生死、春秋、夏冬、主从、伸缩、男女、夫妇、父子、兄弟、买卖、供需、公私、利弊、损益、盈虚、得失、快慢、顺逆、对错等等,莫不普遍体现为阴阳相对。
中华道理认为,事物的阴阳相对,是普遍地存在着的,阴性事物与阳性事物之间,是一种异性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渗、互依、互根的客观规律,失阴则无阳,灭阳则阴不存,两者是相异而同的对立统一关系,而并不是什么矛盾。
只有在阴与阴、阳与阳的同性事物之间,才存在相互排斥与竞争的关系。这种同性事物之间的排斥与竞争,也并不一定就构成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而是依据客观存在着的内因、外因等诸种具条件,有斗则不破、和而不同、和合为一、一个吃掉一个等各种情况出现。如易经中的《睽》、《革》等卦所表述的例证。
西方的哲学理论则正好与中华道理相反,如黑格尔认为,A与A之间因为其性质相同,而不存在矛盾;而A与非A之间,因为性质不同,就构成了矛盾,有矛盾就存在着斗争,斗争的结果,就是一个吃掉另一个,这就是所谓辩证统一。
黑格尔还说事物之“变”就是“创造”或“消灭”。这显然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说法。如果中国的医生照着黑氏之说为指导思想而治病,那么保持人体器官之间的阴阳平衡,就要变成阴灭阳或者阳灭阴了!如此,治病就必然变成杀人了!所以,依照黑氏理论为指导,以之治病、治国便会成为灾难:如处理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关系,便会是只顾发展工业,而不管农业的死活,乃至为发展工业而牺牲农业生产了。如此,农业重产搞不好,支持工业生产的必需品粮、油、蛋、奶、禽,以及轻工业的生产原料棉蔴等生产不足,反过来就会严重地制约工业生产的发展,中国大跃进、支持钢铁元帅升账后遇到的经济危机,就是很好的例证。
中华道理,对于客观事物规规的论述,若以极为简约的语言表述,可以谓之以“同性相斥,异性相引”,而对不可以论之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