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善?
善的定义:善是具有主宰和创造万物的性能,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善意)和具有正价值的行为(善行)作为具体的存在形式,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和行为组成的统一体(善)作为一般存在形式的本体事物。
善不仅具有本体事物的属性,而且还三位一体的存在形式。
善意 、善行、善三位一体。善意和善行是善这个本体事物具有的具体存在形式,善意和善行组成的统一体是善这个本体事物具有的一般存在形式。
每一个表示事物的名称都对应着三个对立统一的事物的身体。善作为一个事物的名称它表述或者指向三个对立统一的事物身体——善意、善行、善。
人类关于善这个事物的认识具有悠久的历史,已经获得了关于善这个事物的丰富知识。
“可欲之谓善”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人们对善的解释和定义。善就是“可欲” ,就是人的欲望得到满足;这时期人们所说的善不仅包含羊多、食物多、有饭吃这些元初的含义,而且还包含了各种事物对个人和族群生存发展需要的支持和满足含义。
佛教认为善行是对自己有益的,对他人亦是有益的行为;是在今世好的,在来生也是好的行为。这四个条件具备,才能算是纯善的行为。
佛教所说的善法是指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善意和具有正价值的行为——善行组成的统一体。善法有世间的善法,有出世间的善法。善法种类繁多,最基本的善法总共有十种,即“十善”。十善法是十恶法的反面:身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口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意不贪,不嗔,不痴。
古代的希腊人对善的认识同我们的祖先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善不仅有好、可欲、有益的意思,还有幸福的含义。苏格拉底认为:对于任何人有益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善。他甚至将善的知识称为“一种关于人的利益的学问”,“一切可以达到幸福而没有痛苦的行为都是好的行为,就是善和有益 ”。苏格拉底的善,在希腊文中具有美好、优越、合理、有益、有用等含义。苏格拉底还认为:美就是善。他认为美德就是善。善是至高无上的宗教,是指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唯一东西,人们应该认识什么是善行。
苏格拉底同欧提德谟斯关于什么是善行进行过一次有趣的讨论。
欧:请问苏格拉底先生,什么是善行?
苏:盗窃、欺骗、买人当奴隶,这几种行为是善行还是恶行?
欧:是恶行。
苏:欺骗敌人是恶行吗?把原来敌人占领的城市里的人卖作奴隶是恶行吗?
欧:这是善行。不过我说的是朋友,没有说敌人。
苏:照你说,盗窃对朋友是恶行。但如果你的朋友准备自杀,你盗窃了他准备自杀的用具,这是恶行吗?
欧:是善行。
苏:你说对朋友欺骗是恶行,可是在战争中,军事统帅为了鼓舞士气,对士兵说:援军就要来到了。但实际上并没有援军,你说这种欺骗是恶行么?
欧:这是善行。
苏格拉底认为,既然同一件事情,同一种行为,不仅对于不同的人,而且对以同样一种人(如对朋友),可以是善行也可以是恶行,因此,具体的有条件的善行是不真实的,只有一般善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善行。
古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善是具有主宰和创造万物的性能,以具有正价值的意念(善意 、至善、事物的模型)和具有正价值的行为(善行、理性认识 )组成的统一体(最高理念、善的型)作为存在形式的宇宙的创造者。
英国近代思想家培根认为:善就是利人或利于人类,善恶是与利益相关的思想。宾诺莎认为:善是指一切的快乐,和一切足以增进快乐的东西而言,特别是指能够满足愿望的任何东西而言。石里克也从利的角度指出:“善之所以为善仅仅是因为它被社会认为是有用的。” 黑格尔将善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把符合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的行为称为善。二是指认识和实践的目的、要求和价值。 列宁说:我把“善理解为人的实践”(《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9页)。即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人通过改造客观世界,实现或满足自身的要求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