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發展到語言哲學,這是件挺有值價的事情,它說明哲學發展更加貼近現實生活,更加注重對現實生活中思想和意義的表達的精准性的探討與關懷,同時,也把思想和意見的分歧進行語言學方面的歸因。
當代最著名的,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的美國約翰•R.塞爾在《表達與意義》一書中,對不同言外行為類型之間的差異類型進行分類,他認為不同的言外行為之間至少有12種主要不同:
1、言外行為(類型)目標和目的(或目的)的不同;
2、詞與客觀現實適從向的不同;
3、表達出來的心理狀態的不同;
4、呈現言外之的加言外之力的不同;
5、因與話語言外之力的關係不同而導致的說話人或受話人的狀態或狀況的不同;
6、話語與說話人/受話人利益關係的不同;
7、話語其他部分的不同;
8、由言外之力顯示項決定的命題內容的不同;
9、一定是言語行為的行為與可能但不一定是按言語行為實施的行為之間的不同;
10、需要超語言機制完成施為的言語行為和不需要超語言機制的言語行為;
11、起施為作用的言外動詞和不及施為作用的言外動詞之間的不同;
12、言外行為施為方式的不同。
如果願意仔細對照,就會發現在工作和生活中,這12類狀態的需求與違反普遍而廣泛的真實的存在。許多矛盾與衝突,往往就在於我們深究過自己的言語表達與身份地位、場景、角色、任務的適配性,或是根本不懂(或故意不懂)這種適配性。
俗話說,聽話聽音,鑼鼓聽聲。 回想起某些人平常的發言,對照這12種類型,基礎的1、2、4、5,他們現在都無法分清做到,那麼更高級一點的6、9、10就絲毫不能指望了。
若不能指望,那麼,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又在何處呢?
總是強調多換思想少換人,但是如果換不了思想和思想的表達方式,或聽不懂思想或聽不懂思想表達的內容, 就只有換人了。
思想總是在語言中運行的,生活總是由具體的言語來表達而展開的,一個團隊的文化總有它的遮蔽性,這種遮蔽的效應保護著團隊的當下的生存,連這個基本的道理都不懂,是不可能擔任高級幹部的。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