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公示之后,第二天就及时反映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一直以来只对事,没有对人,事实上无论从教育层面,还是从职称评审层面,许多事,许多人是经不起推敲的,更经不起历史与时代的体验的。时代在进步,相信时代的发展自然能逐步的惩恶扬善,比如腐败倒查,许多退休官员都被查就是时代进步的一种体现,对于个人来说,始终守初心,只管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做好自己即可。
之前的两次回复坚称评审符合规范,而当人社部发布60号文,对职称改革做出更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职称改革以破四唯,立新标为根本目标,遵循先立后破原则,切忌一刀切,简单化,同时在推进职称改革过程中要注重衔接过渡等等,然而仍坚称评审规范,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了?依法依规践行了吗?政府带头讲法治落实了吗?
刚刚过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明确指出:经济工作遵循先立后破,实际上就是对过去有所偏倚的经济工作的修正,这说明干工作出现偏差,甚至错误都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我们一直对事,没有对人,但关键是事后的态度,更特别是在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更明确的要求,给与更明确的定性,是不是应该按照文件规定及时纠错纠偏,给当事人一个更负责任的交代呢?